《豪门重生之情关风月》第61章


候鬏先是分别给李斯横和雷昂克斯夹了一个包子,而后才夹起一个包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碟子里。乌木的筷子夹着白白嫩嫩的小白胖子,光是从视觉上就很勾人食欲。
轻轻用筷子在小笼包上戳一个小口,里面便冒出了细细的白烟。和其他的水馅小笼包不同,香菇馅的包子里,无论是油脂还是汤汁都被香菇吸收,所以和其他口味的包子比起来,香菇猪肉馅的包子并没有戳破表皮就流淌出来的汤汁。
候鬏之所以戳破一个小口,只是为了更快的散热。有些粉红的唇凑上去吹了吹,候鬏颇不接待的将仍旧有些烫口的包子塞进了嘴里。
牙齿首先接触的,是宣软的包子皮。用来发酵包子皮的店里传下来的十多年的老面,使得用来做包子表皮的面粉充分发酵,得到如同棉花糖一样有质感却意外轻盈的口感。
咬破包子皮之后,馅料里包含的一粒一粒吸饱汁水的香菇粒,就如同一粒一粒潜藏着的小惊喜,咬合唇齿之后喷发在舌尖的肉汁的浓郁,让候鬏欲罢不能。
候鬏迅速的吞掉了三个包子,脸颊如同小仓鼠一样的鼓起来,让人有些发笑。李斯横动手将熬得软糯香甜的小米粥推到他的面前,撒入半勺白糖,用汤勺搅匀。
候鬏嘴里含着小笼包,不太好说话的样子,却对李斯横笑眼弯弯。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仿佛是裹着一层霜糖,并不过分粘腻,只是有着恰到好处的甜。那种甜的质感很轻薄,但是却不容忽视。雷昂克斯也坐在候鬏的对面,执事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个人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所以气氛转换得如此自然。
不动声色的夹起一个小笼包,雷昂克斯品味着候鬏喜欢的味道。大脑如同最精密的机器,迅疾的分析出这屉小笼包的做法。这是属于执事的本能,主人喜欢的东西,纵使不能全部出于他手,但是他却也不能落于人后。
三个人都不是喜欢在餐桌上闲聊的人,所以早饭很快就结束了。如今是九点多钟的光景,对于夜晚的家宴来说,时间还算是充足。候鬏按照既定计划,准备开足马力去超市屯粮。今天超市的促销产品是奶黄小兔馒头,正是他的心头大爱,所以此时,候鬏颇有一些摩拳擦掌的意味。
“老师,沿着这条路往前走,有很多饭店,都是送外卖的,回头我把电话给你抄一份哈。”行走在路上,候鬏还记得“带老师熟悉周围环境”的使命,所以一边走一边还不忘对雷昂克斯絮絮叨叨的介绍。
雷昂克斯其实早在很久之前,就对周遭的环境了若指掌,但是此时候鬏为他详细的介绍,他却也是欣然的听着。这样和他的少爷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在雷昂克斯之前的人生里,他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因为稀缺,所以异常珍贵。
“这条路走到头,就到了超市了。”候鬏对着连锁超市的牌子一指,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指向了对面“对了,超市的对面是药店,不过咱们最好都不要生病,永远不要去那个地方。”
那大概是雷昂克斯一生之中到目前为止最美好的一天。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这样无限接近那个梦想。走在他的少爷的身侧而不是身后,看着他的少爷的笑颜而不是背影,接受他的少爷的关心而不是命令。
可是,他又旋即为自己的想法发笑了。因为,他选择的,就是这样的少爷啊。无论是平凡还是不凡,都拥有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从雷昂克斯家族出身的他,是仿佛从地底下爬出来的生物,所以对待这样珍稀的温暖,他根本就无从抗拒。
不理解雷昂克斯脸上飘渺的笑意,候鬏率先冲进了超市。从货架上扫落一大堆面包和花生酱,候鬏正要进攻方便面的时候,却被李斯横拉住。
“再乱吃东西就让管家爷爷每天接你会侯家。”把候鬏最喜欢的西红柿牛腩味的方便面放回架子上,李斯横默默记下候鬏的喜好。
候鬏憋了憋嘴。但是之后半价的奶黄包解救了他小小的不甘心。快步扎到一群大妈之间,候鬏这个小弱受难得的爆发出强攻的气场,最终艰险的抢到了两包速冻奶黄包。
“他是一种美好,不是么?”李斯横看着候鬏奔忙的身影,对他身边推着购物车的雷昂克斯说道。他看向候鬏的眼里是一种化不开的浓情,可是对雷昂克斯说话的声音却是冰冷。
雷昂克斯笑了笑,嘴角分毫不差的勾起,标准一如复制。“的确如此。”
两个人再无他话,气氛陷入冷凝。
“好啦~我们走吧。”候鬏把抢来的奶黄包放入购物车里,对着两个人摆了摆手,示意他们跟上。
忽然之间的春暖花开,方才对峙的两人目光交汇一处,或甜或暖,仿佛方才的对峙只是错觉。
没关系,他们都觉得,来日方长。
作者有话要说:尼桑大人下一章强势回归~
有人发现叔默默的把文案上的日更默默删掉了么……
捂脸,爬走
第53章
豪门重生之清关风月。关于这篇文;叔的感情有一些复杂。
先说一说它的来历吧,那个时候是这一波和谐最严重的时候,见君欢喜被封。编辑说“随便写豪门写狗血都行;不要碰敏感话题。”叔这个岁数不应该那么任性;但是到底还是任性了。
于是;就有了这篇文。没有大纲;没有酝酿;有的只是欢喜被锁文之后的愤懑和与编辑的赌气。这很幼稚且不负责任;叔知道。
况且;对于文字本身来说,这亦是一种不公平。
叔写剑呼九天的时候;虽然是被坑爹的徒弟坑了,临危受命,但是心里怀着的仍旧是是对武侠的热爱。陆小凤,西门吹雪,叶孤城,宫九,花满楼,甚至宫主和玉教主,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并不是由叔创造,却真真切切的承载着叔的爱。毕竟,一部《陆小凤传奇》,那是年少的时候,关于江湖,关于兄弟义气的最初想象。
写《不想死,那就腐》的时候,感情有一些复杂。不知道姑娘们知道不知道,故事里的沈慕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他的身份和叔还有一些渊源。他是叔的室友,同时,也是叔家小徒弟的青梅竹马最终却劳燕分飞的男朋友。
并不否认,让他受了这件事情里面蕴含了一丝类似于闺女被辜负的父亲的愤怒。但是,那些光阴无法否定。无论是我们同窗的四年,还是小徒弟和他相伴的十九年。枕黑是沈慕白的猫,和小徒弟一起长大,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僵硬在沈慕白家里的沙发上。
在喵星人里,枕黑小姑娘算是寿终正寝。但是那不妨碍我们对她的思念。叔的力量很小,让她在文字里重生,聊以□,同时,也宽慰友人。
也做过很自恋的事情,比如在微博和百度上搜书评来看。最常看的陌生的没有追文的姑娘们写的评论。因为客观。
叔需要承认,笔力或许能够磨练,但是有些天赋真的是前世带来。叔只是一个寻常的讲故事的人,并不是什么大神,所以文字有很多局限的地方。譬如言之无物,譬如故事缺少波澜。但是,在叔的心里,最好也不过是那样了。大家仍旧还能够一起玩耍,没有后来的死亡和离分。
大概叔就是这样软弱的人,沉湎于生活中的小欢喜。控制不了现实的走向,就只能在故事中求得一丝丝的安慰。
当然,也会看那些一直一直陪伴着我走到这里的姑娘们写的评论,那一点一点的鼓励,那些发自肺腑的称赞,总让叔觉得写下去是一件值得坚持的事情。叔是一个俗人,一直都是。而喜欢听到称赞,这大概是人类固有的劣根性。
《不想死》完结之后,就是一直很让人遗憾的《见君欢喜》。这本书,源自叔的和小徒弟的哥哥的一场大醉。小徒弟的哥哥就是文中秦爷的原型。小徒弟家里有几分钱财,周遭的亲戚也大概如是。而那个时候,那个秦姓的男子正在完成冲纨绔子弟到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爷”的痛苦过渡。
他的母姓是宋,在见君欢喜里,只能说,秦爷是他,而宋绍棠亦然。叔的笔下不知不觉的描摹出他未来的两种可能,一种是无所畏惧,站在顶端却寂寥的秦爷,而另一种就是经历了成长的疼痛最终归于平和的宋少帅。【至此,好像剧透了】
知道小徒弟的哥哥日久,和他在网络上浅浅联络。彼时,他的网名叫宋纨绔,带着一种强烈的暗示意味却又仿佛是苍白的挽留。在那场大醉中,他曾经说过,宋纨绔是他心里最柔软的部分,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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