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豪门植物人冲喜之后[穿书]》第85章


“怎么会有人眼睛是蓝色!”
“肯定是邪祟!”
“怪物!”
对大缙的语言一知半解,只有几岁的霍鑫泓敏锐感受到对方的敌意,他抱住头,任碎石、烂菜砸到自己身上,忍不住瑟瑟发抖。
“住手!”
清脆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攻击”忽地停了,他悄悄从指缝看去:
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娃娃挡在他身前,比他矮一个头,手上紧握着一根木剑,张开双臂护住他。
“不可以以多欺少。”
奶声奶气喝止捣乱的孩童,今淼挥舞木剑:
“走开。”
“啧,多管闲事!”
“连你也一起打!”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霍鑫泓见那群人要用石头扔今淼,倏地站起身,接过那人手上的木剑,不管不顾往离他最近的男孩拼命砍去。
“夜叉打人啦!”
“鬼上身啊!”
赶跑一群乌合之众,霍鑫泓双手捧着木剑,大缙话说得不怎么熟练:
“谢、谢?”
“真威风。”
好像揍人的是自己一样,今淼踮起脚尖想拍拍他的肩,奈何够不着:
“送给你。”
“信物?”
绞尽脑汁回忆大缙话本里看过的片段,霍鑫泓想起里面是怎么报答“救命恩人”,一个一个字憋出来:
“长大、成亲?”
“好啊。”
显然不懂两人都是男子要怎么成亲,对只有几岁的今淼而言,反觉新奇极了,他解下身上的香囊,煞有介事放到霍鑫泓手上:
“等我当上大将军,我们来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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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写长了_(:з」∠)_剩下一篇ABO番外,会尝试一下轻松的沙雕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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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ABO番外
星塞大陆上,每个居民都有独一无二的兽化形态。
富丽堂皇的宫殿中; 女皇和银月亲王手握着手; 激动得老泪纵横:
他们那个多年娶不到Omega/嫁不到Alpha的儿子,终于找到伴侣了; 而且是100%配对!
“既然你们已经标记了彼此; 婚期不如定在月初?”
了解自家儿子的古怪脾气,女皇和亲王生怕到手的儿婿飞了; 一秒达成共识:
“这段时间好好培养感情,大婚后就到封地为大陆发光发热吧。”
同样高兴的还有两人的医生; 这一例罕见的AO配对; 说不定能作为今后的性别结合参考。
与欣喜若狂的长辈不同,站在一旁的两个青年看了对方一眼,迅速高傲偏过头:
想得美!
较高大的青年金发蓝眼,五官深邃,他紧抿双唇; 一米内的空气似要结冰一样。作为女皇女皇的长子; 霍鑫泓继承人族和神族的血统; 天生俊美的长相与爆发力十足的肌肉线条; 无不展现上天对他的偏爱;红黑制服上别着一排金勋章,他是唯一一个杀进魔族大营救下被虏同伴、还能毫发无损的大将,让敌人闻风丧胆,光站在宫殿一隅; 便自然而然散发出无法忽略的威圧感。
霍鑫泓的美有几分超凡脱俗; 令人忍不住仰望; 而另一位青年,则宛如凡间一切美好的结晶;今淼是兰斯亲王最小的儿子,兼具人族的聪敏和精灵族的治愈力,一对潋滟多情的凤眸,哪怕在生气时,也让人无法讨厌。尽管他是殿上最年轻的一个,金白色的制服上同样别着一排金勋章。在前不久结束的大陆战役中,他研发锦灵药剂救下了无数重伤战士,被女皇授予最高级别嘉奖,是大陆上最年轻的伯爵。
仔细想来,两人身上确实存在无数共通点,却因学习生活的地方不同,一直没见过面。
此外,论相貌才能出身人品,两人均无可挑剔,在大陆单身贵族中排名前列,是万千Omega/ Alpha的梦中情人。
然而,只有至亲知道,这两位青年才俊、生下来就有两个致命的缺点:
一是自出生以来,没人能闻到他们身上的信息素;二是对身边其他Alpha/Omega的信息素几乎不起反应。
这两个缺点造成的后果是,两人混入人群中几近与Beta无异,在战争年代确实是好事,然而如今大陆已恢复太平,这就成为大问题。
不知情的人以为两人是洁身自爱,只有两人的至亲愁眉不展,多次秘密安排医生检查又被两人逃脱,更让人忧心忡忡:
他们的儿子,该不会是某方面冷淡吧?
此时此刻,女皇与兰斯亲王心中在呐喊:感谢万能的神!
“一位是大陆最强骑士,另一位是天才药剂师,简直是天作之合。”
顶着两人杀人般的目光,宰相在心里替自己掬一把泪,打圆场道:
“不如先让他们下去休息,婚礼交给我们安排。战役刚结束,大陆百废待兴,一场盛大的王族婚礼必定能振奋人心。”
抗议无效,两人阴沉着脸踏出殿外,彼此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是把我(们)当工具人?!
“两位殿下,”
在宫外等候的一队侍从硬着头皮迎上前,战战兢兢开口:
“根据女皇陛下的命令,两位在成婚前,将安排同住在飞羽殿。”
霍鑫泓率先开口:“为什么?我是皇子,有自己的宫殿!”
乜了他一眼,今淼勉为其难附和:“在结婚之前,我是个单身Omega,跟Alpha同住,不合适。”
明明这么般配的两人,为什么会互看不顺眼,侍卫长叫苦不迭:
“请两位殿下不要为难我们。”
不幸中的万幸,虽然两人被迫住在同一座宫殿,至少房间是分开。
“啪嗒”一声关上房门,今淼在软绵绵的床垫上摊成个“大”字形,把脸埋进枕头里,试图忽略隔墙飘来的白兰地香气。
特么宫里都是庸医吧?!
这么强烈信息素,快把人熏晕了,还说检测不到信息素?!
今淼边吐槽,边一点点回想,为什么自己只想好好度个假,莫名其妙就被标记了……
星塞大陆魔族与其他族群的战役持续了五年,最终以魔族被赶回地狱告终,各族欢欣喜庆。
大功臣之一的今淼特地请了个长假,到南方小岛休养。
在度假酒店遇到那位帅气青年时,今淼瞬间看穿,住隔壁的是个装B的Alpha,对方还以为能瞒天过海,难道Alpha都这么天真?
关上房门,他挥了挥手,驱不散扑鼻而来白兰地浓香,在心底“啧”了一声:
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信息素这么浓的Alpha,真可恶,一点公德心都没有,明摆着是想勾引人!
这么想的第二天早上,今淼在酒香包裹中醒来的,睁眼便是隔壁邻居硬朗的下颚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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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度假酒店遇到那位俊俏青年时,霍鑫泓瞬间看穿,住隔壁的是个装B的Omega,对方还以为能瞒天过海,难道Omega都这么天真?
关上房门,他挥了挥手,驱不散扑鼻而来薄荷浓香,在心底“啧”了一声:
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信息素这么浓的Omega,真可恶,一点公德心都没有,明摆着是想勾引人!
这么想的第二天早上,霍鑫泓搂着一团软绵可口的“薄荷糕”醒来,睁眼便是隔壁邻居可爱红润的鹅蛋脸。
“绝不能娶/嫁他!”
夜幕来袭,在宫中被彼此信息素折磨了一整个下午,霍鑫泓和今淼脑中不约而同坚定想:
“我要逃婚!”
月黑风高,“吱呀”一声细响,精致的宫窗被悄悄打开,一只半人高的大白狼纵身跃出,无声无息落到地上。
“吱吱!”
背后传来两声极轻的、不知道什么动物在叫唤,霍鑫泓立起耳朵,狐疑地四周看了看。
空气中弥漫着甜润微辛的薄荷香,要不是他出门前打过抑制剂,这时怕是已忍不住。
不管了,抖了抖蓬松的白色长毛,霍鑫泓一举跳出围墙,风驰电挚跑往宫外的秘密狼窝。
可奇怪的是,无论他跑出多远,那股薄荷香依旧若有似无萦绕鼻息,丝毫没有变淡。
直到他用毛绒绒的大尾巴扫开机关,在河边喝水歇息时,终于知道那声动物叫声从哪来:
“吱吱!”
借着月光,他清楚从河上倒影看见,他背上沾了一团巨大的、比他的尾巴还大两倍的黑毛团!
“别吃我!”
看见这头狼妄图把自己甩到河里,今淼不得不开口:
“把我放下来,我自己走。”
“什么意思?”
听到他的声音,霍鑫泓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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