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第29章


时光飞逝,花了整整十四年的时间,他终于安安全全地长到了可以化形的程度。
又是一个早春时节,岸边桃树长得越发繁密,桃花也开的越发缤纷。来来往往的小情儿们渐渐变成了新张开的那一代,孟煊鸿也再也没有出现过了。那天他可疑的举动在庄向晨脑子里翻来覆去猜测了很久,不知为何他莫名发现这小子在找他这方面近乎有着无以伦比的神奇天分,而这种天分也让原本文中熟悉的男主开始一步步变得陌生起来。
原文中男主喜欢穿白衣,现实里男主一身火红。
原文中男主温文尔雅,心地善良,现实里男主满脸高冷,心性诡异。
原文中男主是个弱受,现实里男主是个总攻。
沧浪河的水面微微波动,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辉,庄向晨的身形慢慢从水中脱出,一开始还很模糊,渐渐随着月亮爬上天幕,到达最中心的位置,光芒最亮的那一刹那,完全成型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轻轻点了一下,一面水镜出现在眼前。
和他之前所想的一样,镜子里的那张脸和他在现实世界中的一模一样,皮肤略微苍白,单眼皮,眼睛圆圆的,两颊还有点儿婴儿肥。这模样要是安在小姑娘身上还能说是可爱,可安在一张完完全全的男人的脸上,就是标准的宅男长相了。
而此时这宅男一身飘逸的蓝袍,悬浮在水面上,脚下踏着虚空,面前还悬浮着凝聚而成的水镜,要多炫酷就有多炫酷。
精怪这种东西是没有灵根的,实际上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都没有。不过庄向晨显然不是一般的精怪,他用自己的雷神之力很快就给自己制造出了一根崭新的雷属性灵根。
再次伸出右手,这一次掌心里凝聚出的不再是水镜,而是一个拳头大的水球。水球的颜色看上去比水镜要深,周身还闪烁着暗蓝色的电光。如果是一个正常的这么大的水球砸到人身上,可能也就让他淋湿一下而已,连全湿都做不到。可要是加上这雷电之力……嘿,别说凡人,就算是同等级的修真者也要麻上一段时间。
金丹期的修为在修真界就已经不算低了,绝大部分修真者都只能止步于练气期,甚至连筑基期都到不了,更别说渡过第一次天劫凝聚出金丹来。原文中的单灵菡也就仗着自己这一次是个精怪,受天道爱护,压根就没有天劫心魔这种玩意儿的存在,否则就照她原本只是个看到修真者都要当成是仙人的凡俗女子,恐怕金丹期晋级的第一道雷劫就把她给劈死了。
庄向晨倒是不怕雷劫,不过就凭他的灵魂,恐怕雷劫就算是下来了也会绕着他跑,压根就不敢往身上劈。
话又说回来,修真界上了金丹期的修真者少之又少,这种能让金丹期都麻痹一段时间的雷水球,真打起来可不是好玩的。现在这种等级下,战斗时只要略一分神就有可能丧命,更别说这么长时间身体不受控制了。
“嘿嘿嘿。”庄向晨意味不明的笑了两声,把手心里的水球给撤掉了。最好不要让他找到上一次究竟是哪个龟孙子杀的他,否则……
既然已经修炼成人形,那就不再会被困在这条沧浪河之中了。虽然说精怪们在自己的本体里攻击力才是最强的,可庄向晨毕竟本来就不是个精怪,变成一条河整整十四年的时间,就算他是个宅男也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家里蹲的滋味了。
他准备去找男主,顺便弄清楚对方上次捉弄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没错,身处一个耽。美,还是n。p耽。美的时间里,庄向晨要是还那么笔直笔直的那就是不正常了。上次男主那种莫名其妙的举动,尤其是现在这跟原文完全对不上号的个性,被他这些年来翻来覆去的想了无数遍,好像也只有三个解释。
第一,对方确实是不知道他在那。
可这怎么可能呢?要真不知道是他,正常人都会好好查查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吧?可孟煊鸿压根就像是忘了这码事一样,实在是不合清理,假的一笔那啥。
第二,对方不知道是他,而是把他给错认为别的精怪或是什么人了。
然而原文里根本就没有身为精怪的攻君,再说了之前的沧浪河压根也没有灵魂。要知道照这本书作者那种“只要是个好看的男人都会成为男主的老公”的架势,这一点也不太可能。
第三,对方就是冲着他庄向晨来的。
要真是这样,那可就微妙了。一个大男人面对着另一个男人做出这样暧。昧的举动,只要是个人都会想歪的。
再说了,说实话现在的庄向晨早就已经被那本书里的剧情调。教的也不是那么笔直,至少他自己想想要是跟男主那张脸朝夕相对甚至是滚床单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的……他唯一感到犹豫的就是,孟煊鸿早就已经不是书里那么身娇体柔易推倒,一身白衣性格温柔的存在了,要是俩人真搅和到了一起,他反而成了被压的那个怎么办啊。
被一个总受推倒?还不如洗洗干净抹了脖子算了呢,简直是丢尽宅男界的脸面啊!【咦?
第36章 沧浪河(四)
庄向晨苦思冥想,蹲在河岸边拔光了整丛秋菊花的花瓣,经历了白天又重新回到黑夜,还是没能决定到底要不要去找男主。
↑↑↑至于春天为什么会有秋菊花?哦,那是因为原文中……好吧其实是本文,并没有什么逻辑可言。
“存在即合理。”这条老祖宗(也许并不)留下的定律真是一切没逻辑作者的福音。比如现在,如果有一个读者义正言辞地在读者评论中申明“春天根本就不会有秋菊花开放!”,那么作者就可以淡淡地告诉他:“存在即合理的。”
简直不能更有文化,更深奥,更高大上,对不对?
……然而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结果。
结果就是庄向晨在原地又蹲了好几个时辰,然而幸运女神看上去似乎并没有眷顾他,两边儿的比例相差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就像是天意一样。
堂堂本文男主会相信天意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吗?
“要去,不要,要,不要,要……”庄向晨手中动作一顿,看着光秃秃的菊花杆子呆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好,要:不要现在的比率是359:26,我们继续。”
只要比例还没有达到1:0,结局就还是可以再挣扎一下的。至于天意……鬼都做过了,阎王判官牛头马面都见过了,穿越都穿了还能不信这个吗?
“为什么要摘这一丛的?你一开始不是只摘另一丛来着吗?”一只纤长白皙的手伸过来,轻轻从他手中抽出那根被捏的都挤出了绿色汁水的菊花杆子:“这边的我开始没看见,花瓣还没扯好呢。”
庄向晨:“……”
难怪去和不去的比例这么大啊贱人!我都差点儿信以为真了幸好……等等不对……
庄向晨雷劈过似的僵立在原地。
来人一点儿也不在意他的沉默,径直坐在他身边,和他两个人挤在一起笑道:“其实师兄你也不必考虑那么复杂的事情,既然师兄不能决定,那我自己过来也是一样。”
庄向晨面无表情道:“……我已经不是你师兄了。”
“哦,那就……爹爹?”对方凑到他耳边,口中喷出的热气吹进他的耳中,“不过这样喊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像变态?那或者涝叔?不对,这个也已经不是了,并且一点儿也不好听……要不然我叫你小妖精怎么样~?”
不是称呼变态,而是你自己压根就是一个变态谢谢。第二,你自己的审美观也并不怎么样。
快点给我正常起来啊你这个逆子!庄向晨在内心咆哮,还有“小妖精”什么的,这他妈是人说的话吗!雷死爹了!你到底知不知道这称呼的含义啊喂!
“不说话的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哦。”孟煊鸿高兴地说,“没想到小妖精这么火辣呢~”
“闭嘴啊你……”庄向晨崩溃道,“谁他妈会喜欢这种诡异的称呼,你还是叫庄兄吧,这样我们至少能伪装的正常一点。”
“这样一点儿也不亲密啊。”孟煊鸿失望道。
庄向晨:“……”
“好吧。”孟煊鸿答应了,只是声音听上去不太高兴,“不过庄兄你这么纠结,想必对我也并不是没有感觉的吧,嗯?”
你到底在不高兴个什么啊变态!庄向晨心里想着,只是已经没有机会再说出来了。
“那么,要我改口也不是不行,庄兄总要贿赂我一下?”孟煊鸿笑着说,“庄兄,天色正好,不如我们来干一点儿少儿不宜的事情?”
……啥?庄向晨整个人都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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