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把男主掰弯了[穿书]》第67章


二当家伸平手掌,砰砰砰拍了三下桌:“安静,你们闭嘴会憋死啊?还有你,你方才说的那叫什么话,什么叫咱们土匪,这是世子!跟咱们能一样吗?”
骂完小弟们,二当家抹了下满是胡茬的下巴,冲梁端嘿嘿笑了下:“世子,其实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些人不是流寇。”
众人:“咦~”
众人:“切~”
众人:“啧~”
梁端摸了下额角,扫了乱发怪声的众人一眼,胆小的土匪们立刻噤声危坐,乖巧的听端哥讲话。
梁端道:“流寇把目标放到岭南,不难解释,因为岭南正在赈灾,物资银两都十分充裕,足够引诱他们过去,但流寇洗劫边城,这便有些不妥了。我大周的那几座边城皆是依山而建,身居天险,没有大型河道,并不利于流寇流窜,且那里土地贫瘠,常年战乱,莫说百姓自己吃不饱,若是边疆战事一吃紧,强行从这些整日勒紧裤腰带的百姓身上再刮一层粮都有可能,有什么好抢的?”
二当家把伸出的四根手指头掰下两根:“烧、杀、抢、掠,若是没钱没粮,那便抢无可抢,掠无可掠,只剩下烧和杀了!”
众人愣怔了下,几个反应快的很快嗅出了其中不对:“所以那些流寇去边城的目的并不是抢东西,而是大肆烧杀!”
“天爷呀,听说这几年□□苛税,粮食还歉收,边城百姓都快饿成竹杆了,传言十三四的孩子还没咱们这儿十来岁的高,竟还要遭受这些,这特么是人?狗娘养的吧!”
“不不,这等绝色,狗娘都养不出。”
二当家有些受不了自己这些话唠小弟们了,吼了众人一顿,方才停歇。他道:“如此恶劣行径,总要有个缘由吧?”
梁端道:“所以我说,这些人很有可能不是流寇,因为流寇根本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有道理。”二当家摸了摸下巴,“既然不是流寇,那又是何人?又为何边城传的皆是流寇之名?”
梁端将方才那封密信递给二当家:“这是边境那几座遭遇流寇的城池的进出城记录。”
二当家看了下,饶是他认字不多,也看懂了:“ 每次流寇作乱前一日,都有一支商队进城,且在流寇作乱之后的次日便出城了,这些商队面上看似很正常,但他们出现和离开的时间都太过巧合,而且几座城池尽皆如此,不得不让人怀疑。”
二当家吸了口凉气,看着梁端一脸玩味的神情,问:“世子这是知道是谁了?”
“已有猜测,但暂时还不能断定,还需二当家差人帮我给京城的沈将军送封信,等他确认之后方可下结论。”梁端淡淡道。
因为所谓的流寇之乱,民心瓦解,边城局势十分不稳,一些反动势力已经集结成股,若是任由其壮大,必然养虎为患,梁端思及此,在送给沈将军的信中叮嘱,让他将边城隐匿多年的旧部调出,暗中安抚百姓,并将这些假流寇全部扣起来。
说完这些,梁端实在不想听一帮土匪在那里有理有据的抨击流寇们是多么没格调多么蠢竟然被人顶包了都不知道。
梁端回房找钟雪继续算账的时候,钟雪正趴在桌上睡觉。
昨夜一整夜,钟雪都在想着怎么逃跑,几乎没合眼,方才梁端一走,他便熬不住便就着桌子休息了。
梁端轻步走到他身边,把身上的外袍脱下给他披上。
钟雪手臂交叠,脸枕在手臂上,睡得很安心,嘴角还略略勾着。
见他这副样子,梁端忍不住把脸凑近,轻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尔后用小到微不可察的声音威胁道:“下次再敢逃跑,我就用脚镣把你的双脚锁上,看你能跑到哪里。”
放完独属于一个人的狠话,茅屋那晚钟雪同他云雨的样子又浮现在脑海,梁端轻笑了下:“真是个妖精。”
说起脚镣,梁端想起钟雪的脚还伤着,他蹲到钟雪脚边,轻轻撩开衣摆,仔细检查了伤势,确认没有因为某人的作死逃跑而恶化之后,才堪堪松了口气。
他手还没离开钟雪的脚踝,头顶忽然传来一声轻笑。
梁端抬头,人还闭着眼。
梁端皱眉,把手伸进钟雪的裤管里,用指尖轻轻搔了下他的小腿。
“噗!”
这次梁端听得很真切。
他把眼睛眯细,起身凑到钟雪面前:“醒了就睁眼。”
既被拆穿,钟雪也再难装下去,依言睁开了眼,可一睁眼,嘴就被堵上了,亲了好一会儿才罢休。
这个吻太过猝不及防,梁端松开他的时候,他脸还是红的,呼吸还有些喘。
“哥你……你下次能先打个招呼吗,我差点憋死。”钟雪手推着梁端的胸口。
“那是你笨,都亲了这么多次了,你接吻的技术一点都没长进。”梁端伸手把钟雪捞进怀里,自己坐到了钟雪方才坐的凳子上,钟雪坐到了他腿上。
“我觉得有笔账我们需要好好算算。”梁端把钟雪的双手拉到钟雪背后,用一只手擒着,另一只手伸进钟雪的衣襟里,贴身搂着他。
钟雪有点心虚,自觉不是什么好事:“算什么账?我,我好像没欠你钱。”
梁端把头埋在钟雪后背,深深的吸了一口钟雪身上的气息:“你为什么不知道那晚弄你的人是我?”
“我被蒙着眼,也没意识,如何知道?”钟雪无奈。
梁端道:“可你是能闻见气味的,你就闻不出那是我吗?纵然那时你没意识,没认出我,可昨晚你被抓来,我亲你的时候你为什么没认出我?你知不知道,我生怕你太笨还专门伸了舌,你连尝都没尝出来,最后还是我摘了面具,你听到我的声音才认出了我。”
梁端怨念颇深。
第58章 我没钱啊
钟雪不是很明白,闻不闻的见气味或是舌吻不舌吻跟认不认得出他有什么干系?
“我又不是狗,闻不出来或者尝不出来很正常。”钟雪茫然,这人到底在想什么?
梁端倍受打击:“你难道忘了你先前夸过我什么了吗?”
钟雪心说我夸过你那么多次,哪能次次都记得。
钟雪正想着,梁端忽然凄凉的笑了下:“果然,你果然都不记得了,你先前明明夸过我很香的!还说我身上的味道同旁人的都不一样!”
啥玩意儿?钟雪嘴角抽了下。
梁端还在义正言辞的质问他:“那日在书房,你从我身上偷走荷包时第一次夸我很香,后来你每次同我亲近,也都会夸我,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气愤间,梁端的手已经游弋到钟雪的腰际了,弹软的感觉诱使他下手掐了一下:“罚你的。”
钟雪闷哼一声,忍气吞声的接下了这一罚,他揣测着梁端的心思,问:“那你亲我的时候专门伸舌头是因为我先前夸你口中甘甜,所以想借此让我知道那是你?”
闻言,梁端面色缓和几分,好在,这小妖精并没全忘,还记得这些。
钟雪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梁端皱眉,并不知这有什么好笑的。
“笑你傻啊。”钟雪收不住,继续笑着,眼泪花都笑出来了,但笑着笑着,忽然鼻头一酸。
听见钟雪骂他傻,梁端很不开心,刚要惩戒一下钟雪,还没出手就看到钟雪眼圈通红,眼眶里亮晶晶的。
梁端一时无措起来,他赶紧把手从钟雪衣服里抽出:“你……哭了?”
还没反应过来,钟雪就主动抱住了他:“哥,是不是我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还有我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你都记得?”
梁端不知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如实道:“并非全部,但大都是记得的。例如你最喜欢吃的菜是红烧肉,最讨厌的是白萝卜粥,最喜欢秋天,最讨厌夏天,喜欢晚上不喜欢白天,喜欢兔子讨厌虫子,尤其是蚱蜢,你明明不信鬼神,却喜欢找人帮你算命,你喜欢吃甜,不喜欢任何苦的东西,哦,对了,还有男人,你喜欢肩宽腰窄,肤色稍微黑一点的男人,讨厌软趴趴像女人的男人。”
“好了你闭嘴!”钟雪伸手打住,他还感动着呢,后面怎么越说越羞耻了?
梁端说的正兴起,哪会闭嘴:“我说的都是事实,啧,说起男人,你那些春宫话本上的男人全是黑不溜秋的,我都不想看。”
“又没给你看,而且,”钟雪不服:“啥叫黑不溜秋?那是小麦色,象征着健康的颜色,很好看的。”
“那你是说我不健康了?”浑身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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