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兵器制造师》第122章


重黎勉强回了康回一个微笑,默然无语。
“这些都是什么鬼东西?”营帐里金光闪闪的金缕衣一下子就吸引了黎单的视线,好奇地走了过来,一把拎了起来,奇怪的手感,更是让黎单大为好奇:“好奇怪的材质,没想到这么轻薄的材质竟然会有如此韧性,真是神奇。”
看着黎单毫不在乎地对珍贵无比的金缕衣下死手摧残,重黎心情很复杂,要是让黎单知道了手里东西都来自蒙塔,估计他的脸色一定会很好看。
“白城子的人叫它金缕衣,是银腹人面蜘蛛的蜘蛛丝制成的……”
听了重黎的解释后,黎单明显来了兴致,一脸兴味盎然的表情。
“蜘蛛丝吗?”
重黎点头。虽然白城子内的人都说银腹人面蜘蛛是凶兽,但应该也能算是蜘蛛的同宗同族吧?重黎其实不是很确定。
“牵引丝?”
重黎再度点头,这倒是能确定的。
只见黎单忽然从腰间摸出了□□,对着金缕衣狠狠就是一刀,重黎吓了一跳,几乎是下意识地想扑上前去制止,被黎单一把给推开了,末了,还冲着他这个没脑子的亲兄弟狠狠骂了一句:“找死啊你!干什么呢?”
重黎是真急了,不然也不会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往前扑,连危险都不顾了。“哥,我才想问你干什么呢!”
黎单对天翻了个白眼,彻底无语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咋咋呼呼的?”
重黎不占理,被堵得哑口无言,他又不敢理直气壮地告诉黎单,这是蒙塔强行送来的,自己还在考虑要不要收,要是损坏了怎么办?
黎单最后还是给了重黎解释:“我只是想试试看这玩意儿的坚韧程度,能不能像报告书里写的那样起到完全保护的作用,白城子外实在是太危险了,各种残暴凶狠的野兽和变异植物,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柴火身材,别说是被凶兽咬一口,估计只是轻轻撞一下,你这小身子骨就粉碎性骨折了,我现在是越来越就没有信心,早知道就带一件质量好的防弹衣过来了……”
自己才没有那么弱鸡好不好?虽然很不满意黎单的评论,但是不得不承认,黎单的判断很中肯,跟战斗力强悍,经历过大大小小各种野外生存训练的黎单相比,自己在白城子外能存活的几率实在是太小了。
“如果这牵引丝制成的金缕衣真有这么好的防护效果,那可就帮大忙了……”一边说,黎单一边毫不手软地一刀刺了下去。
☆、第110章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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