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一花一世界,专职灭花人》第72章


莫桑没有去找林燃。又不需要什么解释,莫桑只是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等着林燃想清楚,自己到下一个世界去。
7号在屋子里等着莫桑,看着莫桑没有带着他以为的“女主人”,很是开心的迎了过来。
7号穿着莫桑的睡衣,莫桑的男士保守睡衣轻飘飘的挂在7号身上。莫桑看着他,想起了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了他,就招手把他拉过来,甩着沙发上就压了下去。
就在高、潮到来的时候,莫桑突然感觉到心脏一阵痉挛,在身下的7号察觉到莫桑的突然静止不动,一下子惊慌进来,然后就猛地抱住了莫桑。
莫桑在等待着,看着7号的面部,在最后时间的停止里,想着这场旅行带着7号也不错。
啊,无非是兜兜转转罢了,如果有一个人,就算是个机器人……
莫桑被熟悉的黑暗给淹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的不该说我要完结了……看着后台欲哭无泪……决定新文不到最后一章不说要完结的话……
……评论里大家又提起卓啄了。
我郑重向大家宣布,卓啄是我本人的了,不会给主角了,爱他,就不要把他和别人一起提起。
另外,你们还记得御之没有?我真的不好意思和大家说,第一个世界里的设定,是我中二时期想写qd文的一个设定,不过在这里我好像没有说清楚,导致好多人都没看明白……
明天是惯例狗血节目,番外……
小清新·莫桑留。
☆、番外
我其实是一直胸无大志的活着的。我没有别的什么才能,从小就是三流学校这样上着;一直到从三流大学里毕业;然后就是找不到工作。
找不到工作无所谓,有我爸妈养着;家里也有些闲钱。我大学学的是电脑编程,现在也就呆在家里偶尔接个单子,总算是能拿点小钱,不是只吃闲饭的了。
我平时的爱好也就是看些小说。什么能够消遣我就看什么。我在家里呆的第二年,是2012年;据说这是个不详的年头,我只知道;网上那些末日小说;倒是蛮好看的。
我看了这类小说,看着文里的各种类型的主角要么在末世里大杀四方,要么在末世里艰难度日。我只是感叹一下辛亏这不是现实,要不以我的平庸的头脑、在家里已经开始长瞟的身体,和只喜欢享福不愿意吃苦的性格,若是到了末世,那非死不可,还不如一开始就自杀算了。
我是个干脆的人。这种干脆不是做大事的人的果决,只是小人物知不行而放弃的干脆。所以真到了2012年的某一个平常的日子,大地震动,太阳消失,动物的眼睛变得蠢蠢欲动,我平静的劝服了我的父母,在最后的晚饭里放了足量的安眠药,然后就在摇摇欲坠的屋子里,安静的爬上了床。
我该庆幸,因为我母亲失眠的问题,家里有攒够安眠药的习惯,我更该庆幸,所有的安眠药都没有失效。我唯一没有预想到的是,我还能再次醒来。
这是一个崭新的年代。如果我不是接受了这个身体的记忆,恐怕真的很难适应。我喜欢这个身体的身份,不被重视的大家公子,既不用劳心劳力勾心斗角,财产安全生活也都有保障。
现在是原来的身体因为打架所以停学一个月的时间里,刚好给了我熟悉这个奇妙世界的机会。只是过了些日子我就厌倦了,日子怎么过不是过,在哪里都是这么回事。
然后我就发现了,在这个世界网文竟然是很吃香的事。我一直爱看网文,这是打发时间的绝好东西。可是我去看了这个世界的网文,却大失所望。不是写的不好,只是题材上都是些现实生活和对我那个时代错误百出的猜测。那些现实生活的和对未来畅想的,我实在是看不懂,我又对那些奇怪的猜测十分无语,想着不如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文化。
我想,把我们那个年代的文学放在网上,一定会让他们震惊的。作为网文,我发现这个时代已经失去了对武侠的认知,甚至这类东西,却出现在了博物馆当作资料存着。我想起的第一部,就是金大的《笑傲江湖》。江湖恩怨,意气风发,何等的激荡。
当我想凭着我的记忆来复述一遍的时候,我却惊讶的发现,我居然记起了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号。再想起我从前的事,那些看过的书,都是记得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字。
这就是给我开的金手指么?我苦笑了一下,然后打开思维连接线,把《笑傲江湖》的第一章发在了一个一个共享网文站里。其实,我没有想什么的,只能说是自娱自乐吧,我也没有太大的指望,能指望这个隔了不知多少亿万年的时代,能理解我那个时代的文字。
史前时代,史前人类。
原来我那个时代已经成了过去。
————
我果然不能用我那个时代的思维来揣测这个时代。仅仅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发出去的那些文字,以每天一章的,相较与这个时代打字的速度来说很缓慢的速度,在书评区下面就收获了大批的评论。
那些评论,其实打大多数是说“虽然不太理解里面的设定,但是真的很好看”,或者“作者想象力好丰富”、“这种设定第一次见呀”这种评论,我想,其实他们都只是似懂非懂吧,但是文里的那种精神一样能感染到他们。
有些欣慰和自豪,更多的是心酸。
很快,就有一些网文站给我发了签约合同,我想了想,为了我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独立生活,并且更好的传播我那个时代的生活思想,我是应该和某个网站签约的。
我仔细对照了各份合同,比较了半天,还是和谐文学城的合同对我最有利,我也去上网查过,这个文学城在网文界的地位也很高。其实,这个身体的家族里就是主要经营文化产业的,他们旗下的文学城也给我发过合同,但是我不想和他们扯上什么关系。
所以,即使和谐文学城发来的会面时间很仓促,我也答应去赴会了,并且去的很早,然后就坐在那里等着我的编辑到来。
我来的实在的太早,因此就百无聊赖的打量着别人。这个世界的人的质量实在是很高,我在这里适应了一个月后,倒是稍微恢复了一些我的本性。我从小就喜欢美的东西,不论男女,所以我就有些肆无忌惮的看着餐厅里那些进餐的人们,每一个拿出去都可以击败我那个世界里的选美大赛里的选手。我还记得,我妈妈说,我这个性子和我喜欢宅在家里的习惯一点都不符。
然后我转过头来,就看见了那个明显是朝我走过来的男人。
突然就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是为容貌,而是为气度。
不是没见过美人的。这个身体的记忆里,有很多以前嚣张跋扈时期见过的美人,但是没有一个能让我产生这种惊艳的感觉。有一种看见了这个人,就要不自觉的低了一个头的感觉。
这样的一个人,真的只是个编辑么?如果说是大家公子出来体验生活的话,我更会相信的。
之后和他的交谈,我几乎忘了我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记得在他面前极不淡定,好像一直在做错事。就像是个毛头小子似的,我嘲笑自己。
他的名字是莫桑。他的表情总是很平静,即使是稍微勾起个嘴角,眼睛里也殊无笑意。我看着合同,却是一点都看不明白,不是看不懂,而是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以为我看不明白,竟然还坐到了我身边给我仔细讲解,我好像还因为害羞,顶撞了他。
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整个神志的恢复,是从我看着他的背影从餐厅门口消失为止的。
然后我就快速回到了家,把他给我的,网上聊天工具WQ号加上,然后我就等着那边的号亮起。
我试探的和他打了招呼,却冷了场。我很沮丧。有些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总不会是在追求他吧。
追求?我吓了一跳。原来我是这么想的?明明我是直男啊。不过,我真的是么?嗯,记忆里这个世界里男的可以和男的在一起啊。
咳,脸红什么的才和我没关系呢。
我制定了一个追求计划。第一步,在约不出来的情况下,先死皮赖脸的在WQ
上套近乎。第二步,还没想起来。先看着走吧。
————
出乎意料的,莫桑其实只是面冷心热,我在WQ上常找他说话,渐渐的他也就和我说话了。他其实是很细心很好的人,我笑嘻嘻的和屏幕那端的他一聊一半天。
渐渐的,我有什么事都会和他说,一些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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