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霸主之诞》第133章


“嗯?”
“我都快三十了,你节制点行不行?我这老腰啊,跟断了一样……”
宁凯带着哭腔悲鸣般地说出了埋藏在心里已久的话。
到底做了几次?五次还是六次?现在几点了?还有饭吃吗?
“谁让你自己跑的,要不是看见你留的字条,我差点以为你又……”
话没说完,反而是长叹了一口气,语气也不像之前那么咄咄逼人了,而是带着哀求痛苦的意味。
宁凯知道这是勾起了他的伤心事,于是勉强抬起一条胳膊搭在他肩上,顺着这个姿势坐到他身上,把头也埋在了他颈间。
“都说了不会离开你,别疑神疑鬼的。”
“嗯,下回不许自己偷跑了,你受不了就跟我说,我放你一天假。”说完还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就一天啊……宁凯遗憾地想。找个精力过人的小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宁凯。”
“嗯?”
“跟你商量个事。”
“你说。”
“等过几年,我找代孕给你要个孩子吧。”
宁凯猛地抬起头,呆了几秒问道:“怎么想到这个?”
其实晋旭尧打的算盘是宁凯是个心软的人,等他有了孩子心就定下来了,不会乱跑了,而且他和宁凯的事业也需要个继承人。
要是他知道七年后自从家里多了个孩子,他的地位就直线下降,宁凯整天围着孩子转都把他丢到爪洼国的话,肯定会无比痛恨这一刻的自己。
“就是觉得咱俩是俩口子了,要个孩子好点,而且你不是喜欢孩子么?”
宁凯是喜欢孩子没错,他也曾经考虑过等年纪大了收养一个,代孕倒是个不错的注意,不过他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不要个你的?”
晋旭尧一听这个脸就拉了下来,一脸阴沉地说:“我家隔代遗传。”
宁凯哑然,要是真去代孕个晋旭尧的孩子,生出来长得像乔媚或者晋雷,估计会被他当场掐死。
“这事以后再说吧,不着急。”
“嗯,都听你的。”吃饱的晋旭尧很好说话,几乎维宁凯之命是从。
“对了!”宁凯突然想起了什么,抓着晋旭尧的头发问道,“这里的泉水是不是活的?”
“嗯,怎么了?”晋旭尧不明就里。
“那、那我们刚才、刚才那些……”
“应该是流到别的池子里去了吧,”晋旭尧毫不在意,脸皮厚比城墙,“你别忘了,你刚才不仅S了很多,最后还niao了呢……”
宁凯如遭雷劈地愣在原地,数秒后爆发出了一声震天的怒吼。
——他大概是再也不会来这里泡温泉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终于解锁了,我把所有涉黑的内容都替代了,大工程啊!!!
这个温泉番外本来是打算写肉端子的,还有喷niao情节,可是最近河蟹。。大家懂的,我决定加入拉灯党的大军,写清水,不锁文,哦也!
下面还有金箔番外,本来应该是粗长的,但由于只剩下清水部分,所以长度跟这章差不多~请大家见谅~
新坑已开,生子文,带球跑,请各位亲多多支持!
看了留言,发现错别字的确有点多,所以捉了点虫子,如果还有欢迎指正,但是又惑、挑豆、柔搓之类的敏感字纯粹是故意用错别字来代替的,要不然又要举牌子了。
番外2
27岁的金绍南接到父亲的病危通知;匆匆赶回了国,却刚到家就受到了两个哥哥的刁难。他们在金鼎效力已久,是父亲的左膀右臂,这个曾经备受宠爱的小儿子在去了德国后就没有再受到老爷子的更多关注,可他们仍然害怕父亲把家主之位传给他。
“绍南……”金逸艰难地突出两个字;仿佛耗费了他所有的力气;他抬起那只骨瘦如柴的手,颤颤巍巍地握住了幼子的手;“金鼎……是、是我……留给你的……你要……守、守住它……”
当着所有帮中元老、叔伯兄弟的面,只差一口气就要去见阎王的金老爷子说出了这样的话,在场的人脸色不一,有的震惊有的从容;有的,则是出离的愤怒,可无论如何,金老爷子早已打算好了一切,在最后一刻才宣布继承人的名单,打了老大老二一个措手不及。
“是,父亲,我会的。”金绍南的脸上没有悲伤也没有惊讶,淡淡地应下了父亲临终的话,但每一个字都说得掷地有声,似有千斤重。
接踵而来的就是腥风血雨的夺位之战,大意痛失了继承人位置的两个哥哥为了对付他,几乎无所不用其极,表面上的排挤和暗地里的暗杀行动让人应接不暇,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这个温和的老三会很快就败下阵来甚至死去,可事实恰恰相反,当年轻的金绍南接过金鼎最后一块势力的大权后,金家儿子带着钱财仓皇出逃,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
这时人们才正视起这个顶着海归博士光环的金老三来,他斯文儒雅的外表下藏着的是是一颗狡诈残忍的心,在见识过他的手段后,才知道他的两个哥哥甚至算得上仁慈了。
这条剧毒的黄金蟒露出了他的獠牙,在通往王者之位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哀嚎遍野,几乎把屠杀当成了乐趣而不是必要的手段。
胜利的过程很艰辛,但来得却很快,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享受成果的时候,金绍男的心里其实并没有感到太多愉悦。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临终授命,他不会接下这个担子,他在德国的事业发展得很好,比起金鼎,前景更好也更加安全,最重要的是,那里有他心心念念的人,虽然他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在父亲曾经住了几十年的书房里,他摆上了那张相片,那是一个青年的侧脸,五官英挺,笑容爽朗,黑色的眼珠子里倒映着莱茵河的粼粼波光,阳光洒在他的黑发上让他看上去跟镀了层金子一般。
父亲曾说他凉薄的天性源于母亲,虽然他爱惨了那个比自己整整小了十五岁的女人,却也总是为她的冷漠而伤神。如果他知道自己居然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可能会吓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连金绍南自己都不知道,只是一眼,怎么就让自己万劫不复了呢。在看到那人的笑容时,他居然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急促有力的脉动声。
他看上去像个留学时,所以他几乎找遍了所有德国的知名大学,可都寻不到他。他叫什么,是哪国人,金绍南一无所有,有一段时间,他就陷在这样极度渴望一样东西却如何也得不到的痛苦中。
所以当他看见那名青年穿着最普通的衣服出现在自己眼前时,顿时觉得老天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这张脸他想了很多年,所以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他说他叫柏航,当过流氓进过局子,现在只想跟着各位大哥讨口饭吃。
金绍南再心里嗤笑,如果不是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他几乎就信了,因为对方的表情是那样卑微,与他记忆中的简直判若两人。
他的身世做得天衣无缝,无论怎么查都没有一丝破绽,可是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改变的,姿态再低微,语言再粗俗,都掩不住一个人因为成长环境和所受教育塑造而成的独特气质。
一个偶然的机会,细心的金绍南甚至发现了他懂德语。一个初中就辍学的流氓会外语吗?
他装作毫不知情,却对他格外器重,很快就把他调到了自己身边。他天天都能看见他挺拔的身姿白杨般地站立在自己身旁,这时他就会有种冲动,想要把他按在床S,扒掉那些碍事的衣服,狠狠地进入他,cao得他哭泣求饶。可他却迟迟没有出手,因为知道自己在姓事上的特殊癖好,他怕一不小心就吓走了他,即使他接近自己是别有目的。
可他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柏航开始躲避他的目光,似乎只要两人的目光交织到一起,对方就会跟触了电一般快速多开。金绍南很清楚那是什么,那种怕被对方发现了自己的小心思的恐惧和羞怯让他心情愉悦,在柏航出神的时候,甚至会用那样热切的目光盯着自己看。
“你喜欢我?”金绍南决定采取主动,给这个心怀不轨却纯情可爱的男人一个机会。
“啊?”柏航顿时慌了神,脸涨得通红,嘴巴开开合合,急得想要立刻逃走,这种反应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那你喜欢我什么?”金绍南很有耐心地问道。
“您、您很好……”
金绍南堵上那张笨拙的嘴,用行动告诉对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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