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前任在作死》第91章


这辣鸡系统,算是没救了。
陆遥之起身抱着小黑狼崽子要走,柏西赶紧跟了上去。
别说,狼人一个个都高大威猛,这么一个巨人一样的凶猛家伙跟着走,陆遥之表示他很尴尬呀。
到了门口的时候,陆遥之一个回头,瞪了柏西一眼,“你跟着我干什么呀?”
柏西还是要脸的,这么大年纪了,重新撩了把汉子已经是他这段时间做出的艰难选择了。现在陆遥之这么一吼,柏西一张刚毅的面容上,登时浮现出几丝红晕。
没别的意思,羞愧的。
半晌,柏西无奈一叹,只能选择离开。
自从狼王回来之后,有了狼王的庇护,而狼灵也不再提出疑义,对于陆遥之的特殊天赋一事的研究,只能被无限搁置。
柏西已经尝试过吃药、剧烈运动等系列的操作,可除了引发了几天的肚子痛意外,并没有流掉孩子。
这个结果,刚开始让柏西有些无法接受。
但随着时间的逐渐流失,柏西发现自己结实的腹部已经开始微微凸起。一个新生的生命,越来越鲜活……
这种认知彻底冲垮了柏西,他忽然十分后悔前段时间自己做出的那些动作。
他想要生下来,这是一个生命,一个属于他的生命。
做出的决定的那一刻,当晚,柏西甚至梦到一头可爱的小狼崽子在朝他稚嫩的叫唤。醒来的时候,柏西眼眶都有些红了。
随着越来越接受这个孩子,陆遥之对他的吸引力,也越发增大。
柏西离去的背影有些落寞,陆遥之看的头皮发麻。
这森狼一族的狼人,一个个会不会都太二了一点。而且,他们的接受跟脑补能力都太好了吧。这才到哪里呀,都已经在想以后小狼崽子生下来满地跑的事儿了?
白狗子那家伙,前几天还在问他会生几个。
生个屁!
以上这句话,既可以单纯作为表达愤怒的意思,也可是作为一个事实阐述。
总而言之,头疼。
揉了揉额头,陆遥之这段时间,被白狗子黏糊的头疼,加上系统刚才突然苏醒,实在没空去关注柏西了。
回到自己在狼人一族的临时房间,关了门,陆遥之把黑狗子放在一个小篮子里面,然后严肃的说道:“你要睡觉了。”
黑狗子十分听话懂事,顿时乖乖的打了个哈欠,乖乖的闭上看眼睛。
陆遥之赶紧把注意力放回到辣鸡系统身上,仔细打量之后,辣鸡系统倒是没有瘦多少。
“怎么突然系统更新了?”陆遥之奇怪问道。
泡面揣着爪子,也是不解,“不知道,我带你走的时候,忽然就被强制紧急更新了。这次更新,数据包比较大,我就休眠了。”
陆遥之扶额。
“那你现在怎么样?更新之后,总有特别的功能的吧。”
泡面无辜的眨了眨眼,“还行,就是多了两个功能。一个是建模功能,我一直是能量体嘛,别人也看不到我。很多事,也没办法帮你做。
建模功能就好办了,消耗能量之后可以暂时阶段实体化,就可以帮你做不少事儿了。当然,别人也能看到我。
还有就是一个联系功能,上面可以添加别的宿主,促进宿主之间的友好交流。说不定,以后还可以任务共享,方便交换一些信息什么的。”
陆遥之懂了,一个是系统可以实体化一把。还有一个,类似于系统新上了一个类似微信或者QQ的交流软件。
总的来说,也没啥卵用。
陆遥之顿时失去了兴趣。
辣鸡系统气的胡子乱颤,竟然看不起它,好可恶!它一定要宿主知道,它泡面是最最无敌的系统。
嗯,总有一天!
辣鸡系统恢复正常了,陆遥之原本稍微有些担心的心情,也算是彻底放轻松了。
晚上,白狗子从人类社会那儿赶了回来。同时回来的,是他带回了一台带着天线的电视机。
不得不说,人类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的种族。这是他们为什么能以瘦弱的身躯,反而占据了最大的地盘,同时还在日渐崛起的原因。
真正的智者,或许已经觉察到了几分。
超凡生物自诩高贵,将人类食物食物狩猎。但事实上,却偏偏是超凡生物在努力混迹人类社会,而且需要行事小心。
否则,人类的猎/枪装载了秘银之后,可不是开玩笑的。
超凡生物,正在没落。
在陆遥之看来,这台电视机实在太老旧了,而且只能费力接收到了三四个信号,画质也是一塌糊涂,时不时划过雪花,简直可怜。但好歹,无聊的生活中,多了一点点的乐趣。
晚餐结束,陆遥之啃着一片肉干,劣质的画面中,正在播放一段脱口秀。
吃着吃着,陆遥之精神一抖,忽然说道:“白狗子,你想过以后吗?”
辣鸡系统一听,立时来了兴趣,精神抖擞的看向陆遥之。
宿主,请开始你的表演。
白狼原本是趴在地上的,这会儿听到陆遥之的话,立马抬起毛茸茸的脑袋,认真的看着陆遥之。
“你这身体呀,接下去变化会越来越大的。这意味着,你的实力在不断减弱。要是呆在狼人族里面,有狼人看到你这么个情况,想要挑战你怎么办?你想呀,你要是落败了,你自己倒霉是肯定呢。还有我,一定也会很惨的。”陆遥之说的语重心长。
白狼耳朵一抖,目光渐渐凝重起来。
说的有道理!
这里,不能久呆。
79。前任是狼王
在陆遥之的谆谆教导之下; 白狼思考了一个晚上; 觉得陆遥之说的万分在理。
虽然他没生过孩子; 但他见过女性狼人生小崽子。而女性狼人怀孕之后,身体机能会大大下降,一般都会减少外出; 以免被人类猎人发现。
狼人之中,对于狼王的争夺极其残酷。
如果他落败; 不仅自身可能无法保全; 未来生下的小狼崽、陆遥之,他可能都无法保护住。
天亮时分; 白狼已经决定; 他要带着陆遥之离开狼人故地。至少,要等一年之后,他彻底恢复身体; 他才会回到狼人族群之中。
对白狼这个决定; 陆遥之立马拍板同意。
白狼最开始想要去的地方摩根家族不远的地方,在那里,他购买了庄园,本来只是为了方便守护摩根家族而已。
但很快,白狼又否决。
这个地方; 狼人一族之中; 有不少知道的。
白狼不会拿陆遥之以及未来的小崽子冒险; 他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思索再三; 白狼决定前往黑雾小镇。
黑雾小镇这个地方有点特别; 它靠近了有着恶臭味道的吸血鬼们的老巢——血腥古堡。但这个地方,长年混迹了各种超凡生物以及人类猎手,属于三不管地带。
在这个地方,有着一个传言。
当黑雾弥漫,血月当空,万物都将一片寂静。凡是喧闹者,打斗者,都将被祭献给恶魔。
在这个地方,除了能够肆意放纵生活,任何时候都禁止争斗。而一旦在碰到有血月的黑夜,小镇之中更是禁止发出任何的喧闹。
如果不遵守规矩,就会在黑夜之中被祭献,而后化为干尸死亡。
因为这个小镇的特殊性,在那里聚集了不少的流氓、杀人犯等等,但偏偏,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聚集之后,反而变的十分宁和。
敢挑战寓言,进行争斗的家伙们,已经死了。
白狼做下决定之后,有着出色的行动力。当天中午,陆遥之就带着小黑崽子,跟白狼跑了。
奔跑中,陆遥之浑身裹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双手费力抓着白狼的毛发。
他尽力了,但还是被冷水吹的直哆嗦。
白狼在奔跑中,呼出滚烫的热气,但还是不高兴的说道:“为什么要带黑狗子?”
有他不就好了吗?
这一点,让白狼有些不爽。
那只小崽子,别以为他不知道是谁。再说,狼灵最好不好离开族群,一旦离开,狼灵的实力就会大幅度下滑。再则,族群也会失去庇护。
虽然大部分的时候,也不会让狼灵出手,但如果碰到万一的情况呢。
陆遥之吸了一口冷气,费力喊道:“我也不想呀,它非得咬着我的裤脚,不带就一副受不了要死要活的模样,我也没办法呀。”
白狼打了个喷嚏,不说话了。
一路疾驰,下午的时候,陆遥之估摸已经离开狼人故地很远了。不过目前所在地,似乎还在森林之中。
白狼很有丛林的生活经验,熟门熟路带着陆遥之找到了一个丛林中的木屋,里面放置了一些干柴,还有一些腊肉。甚至,有一个铝制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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