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无限之书的轮回》第111章


“那个……”突然,G说话了,子爵呡着呼吸。
“那个,不好意思,请问你有新的火柴吗?我这刚湿了雨用不了。”
“……啊!……”某鬼受到巨大的刺激,不幸从墙上摔下,G摇摇头“诶,不借就不借,用得着反应这么大吗?”
“人类!你敢耍我。”吸血子爵迅速从地上爬起,他防备的退到他所认为的安全位置,盯着G。
“咔嚓……”终于在第五支火柴后,他点焰了雪加,闭上眼晴他一脸享受的吸上一口。
“啊!……这个味道……咳咳…咳,妹的,比隔夜饭还难吃,那个臭村长还拿这个当赏金,你妹的~~”G一阵悲痛的丢掉手里的雪加。
子爵“…………………”他受不了,眼前这个人的举动,什么菊花油护发素,他堂堂一个活了三百年的吸血族,还会怕你一毛都没长齐的小鬼?
“……呀……”他张开獠牙,猛的一登从空中飞去,利爪并下,想要把眼前人撕碎。G看了眼,不屑的哼了声,然后他作出一件很有奥林匹克精神的事情,那就是……
“啊……救命啊……来人啊,妈妈啊,有吸血鬼……”他以迅雷般的速度,逃命……啊,不对,是奔跑。
“哈哈哈,想不到著名的吸血鬼猎人,居然是个胆小的废物,今天就等我杀了你。”吸血子爵一个扑空,张牙舞爪的很快又再追上来,他并没有拥有翅膀,也不是真的会飞,只是他的跳跃能力是人类的几十倍。
一跃高扑来,像是会飞般,G回头“……啊!……不要追来啊,放过我吧。”他全力冲刺务必要把后面的这只吸血鬼甩得远远的。
“哈哈哈,你不是很厉害的吗?怎么就只会逃,我要吸光你的血……”眼看抻手就能逮到,但G又一加速,子爵再次落空。
“可恶……可恶。”从来就没有人能跑得比他还要快,子爵心里开始不平衡,他追问着“是男人就别逃,堂堂正正的跟我决斗。”
不知是否这话刺激到G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他猛然一停,子爵来不及停下,也一头撞上去,二个各自受力弹开。
这点事对身为吸血鬼的贵族子爵不算什么,他双手一撑,整个人直直的就挺了起来,拍了拍身上沾上的尘土。
“哼,你总算是像个男人。”他看似赞扬对方,G也从地上爬起,只是他爬得比较慢。
“哼!我当然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我今天就要消灭你……噗……“一口老血落花式喷出。
“喂!你确定你真的没有内伤,……不对,你快点死。”吸血子爵扶额;为什么他会跟这个一个神经病浪费半天的时间。
G摆摆手“不好意思,刚刚磕到门牙了……噗……补补就好……噗……”
子爵“…………”他可以表示自己已经不想吐槽么?
***
“哼哼!你就真的以为我刚刚是在逃跑?”G拉下自己的阔帽,眼神突然变得凌厉,气氛也跟着变得紧张。
“够了,神经病,我不会再被你骗了。”血子爵张牙作势,眼看他就要有再次扑过来。
“哼哼。”G的这得意的表情不禁又让他却步,“你不相信?你看看那里?”G指着血子爵脚边,子爵应声低头,只见一支带着微星的雪加躺着。
“…………”他确定,他又再次被这神经病耍了,“我要杀了你……”
“哟哟,哟”G无耐摇头“你难道不知道,油遇上火,是会着的……”
“什么?”血子爵听得莫明,带着火星的雪加在微风的吹拂下“……轰……”刺眼的一道火龙以雪加作源头,一路直烧。
“……这……这是怎么回事!……”血子爵想退开这火线,但火速比他想像中的要快,只需一瞬便把他包围,这火圈不是一般的火圈,它是按着封魔阵画出来的一个火阵。
“……啊!……啊!”火焰很快便爬上他血子爵的身上,他觉得全身无力,想要逃却怎么也逃不了,只能痛苦的哀鸣。
站在圈外的G很沉重的举起手上的物品。
“菊花牌润滑油,除了润滑,还能用来画魔法阵,是保家安家必备良品,现只需十八就有一瓶。”
“你……值得拥有……”
黑夜的迷之森,焰起一场大火,火光焰焰,照亮了这个三百年来都阴沉恐怖的森林。
他慢步走出正在被火吞食的大宅,他没有回头,凉风吹来扬起他沉黑的外袍。
日记;
今日,我极尽能力,在九死一生的情况下,用我的英勇,很艰辛的又为人民消灭了一只,吸血鬼。我不是为了钱,我这么做都只是为是大家,啊!凉风吹来,吹黑了我的手灯,谁能来告诉我,那一条路才是走出森林的?
我是吸血鬼猎人,我的名字是“G”
不过嘛,你们也可以叫我的学名,余方也是个很有品味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噗~~~我会说这章是用来做菊花润滑油的广告么~~~~
89我很酷
黑夜总会过去;黎明驱除大地上一切的阴灵。
余方拖着疲惫的身躯好,脸上挂着重重的黑眼圈;费了一晚上才走出那阴气磅礴的迷之森;诶~~看到头顶上亲爱的太阳伯伯;呜~~他都要哭了。
相信经过上一章的软性植入;大家都明白到,他是一个买菊花油……不对,是买护发素,靠!够了这对话明显做广告。
余方推推帽子;哼哼!没有错,推销只是他的副业,他真身份是一个猎魔人;对!就是少女常梦幻小说里的;帅帅猎魔人战胜吸血鬼的老梗故事。你们看小说的时候,是不是觉得猎魔人都酷逼了,特别的拿着一把枪扫射吸血鬼的时候!有没有想起那些年看过的吸血猎人林肯。
哈哈哈……呵呵呵……呜呜呜~~~
呢嘛的。
真实压根就不是这回事,工作不稳定,危险性又高,客人总是些死穷鬼,问他为什么都是些穷鬼?拜托!有钱人家里都有一堆保镖好不,还用得着怕你吸血鬼上门吃他们喔。生活水平严重低下,有上一顿没下一顿。
呜~~吸血鬼都是晚上才出来,他苦啊!顶着沉重的眼皮就要拼命干喔。生活上过不好就算了,问题是作者为了营造出一个帅酷狠的主角,硬生生的把他写成了,性格孤僻,不爱与人相处,独自一人生活,住在城外一间废弃的木屋。
这样一写,搞到所有人一看到他,就退避三尺,呜……去你的性格孤僻,去你的喜欢一个人独处。去你的住在废墟小屋,谁能帮他补补屋顶上的那个洞,下雨呢嘛的,太悲具了。
走出森林,再步行半天便看到一小镇,这镇子很小,位于国土边界,也就百来多的人,他们都过着自给自足的普通生活。就这么一个生活穷苦的村子,还要遭受吸血鬼的掳杀。沉睡在棺材里的前贵族子爵,三百年的第一次醒来,就抢了人家村干部的女儿,活活把人家吸了个干,好惨好惨……
作为一本书的英雄人物,他……路过了,出手了……打救了。喂喂,走了半天他好不容易见到一脸消沉的村长,从他的脸色不难看出,他的担忧。
充满危险感的村落,人们个个无精打彩,他那一身黑衣和这里格格不入,人们在远处看到他,便像白日看到吸血鬼般,全都躲进家里,只敢开那一小角的门窗,偷看外面的情况。唯独一人,那就是村长,看到余方的到来,他慌急从地上站起,那怕他勉强自己撑起一副笑脸,都不能掩饰他眼中的恐惧。
诶,用得着这么怕他么,又不会吃人……好吧,谁让他有一个帅酷爆的血统,那就是坑爹中的坑爹,狗血中的狗血。
没告诉过你们么,用某本八种族的小说描写,他就是奇迹,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一段深刻的爱情故事,最后是绝对悲剧。
“G阁下,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平安回来。”余方的沉默让他脸上闪过不安,“阁下,这个……是我们村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了吧(快点收下赶快离开,恶心的怪物)”他双手捧着一个扁平的钱袋。
余方没有说话,不得不佩服原作的强大,他现在一看到人类就说不上话,正正应了那句,沉默寡言,性格孤僻。
呜~~~孤僻你妹,接过钱袋,这村子本来就穷,接过手的一刻便能估算出里面的多少料。讨厌,这不合市场价,杀一只吸血鬼得到的钱,怎么就跟买一棵白菜差不多。如果是以前的余方,他一定捉着这村长,揍他一顿,不过……小说里又有一条对他的性格的坑爹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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