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攻睡棺材》第97章


灯火阑珊的路上。
阿锦对前面的人轻声说:“您今天拦着我,明天我还去。”
前面的人脚步顿了顿,没回头,“那我就打死你!”
“为什么您要打死我?”阿锦问。
“那你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作践自己?!”安偕也问。
“因为我嫉妒啊……我也想像三皇子那样被您抱,但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去找个假的。”阿锦轻轻的笑。
安偕不走了,他回头,那张脸上和眼睛写满了错愕。
看到这一幕,阿锦忽然有些畅快,他没忍住把这么多年所有的感情和干的事情都说了。
他一边泄愤的说着,一边用肿的和猪头一样的脸畅快的笑,就如同得了疯病的疯子。
说到最后,他放缓了声音,很爽快的说:“……您知道吗,我会舔您用过的杯子,会吃您剩下的饭,会在您外出的时候溜进您的房间躺在床上去嗅上面的味道……怎么,恶心吗?”
阿锦把自己的感情用刀子一刀刀割裂,血淋淋的给安偕看,他笑着,却不如哭。
安偕冷静下来,甚至表情带了些不知所措的怜悯和愧疚,他张口说不出半个字,最后那只长了茧子的手牵起同样长了茧子的手,背过身一路跑回了府里,跑回了房间。
这一举动把阿锦都弄呆了。
他还以为以安偕的性格,杀了他都是有可能的。
回到房间,安偕指着门说:“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现在就当我们没有发生过今天的对话,阿锦,回去!”
他在乎我……
阿锦从安偕的目光中看到了这个事实,安偕不想失去他这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和朋友,他是在乎的……
意识到这一点的阿锦眼睛忽然亮起来,他在安偕目瞪口呆下扑向了安偕。
两人在床上打了几个滚,拳头噼里啪啦的落下来,两人厮打着。
“你疯了吗?!”安偕吼道。
阿锦平时文静老实的样子彻底变了,他扛着拳头撕扯安偕的衣服也吼:“你打吧!你把我打死吧!继续吼,让府里的人都知道我对您大不敬,然后让老爷把我一刀剁了!”
安偕:“……”
看安偕不说话了,阿锦的眼睛越发亮,他开始低头去亲安偕。
但是不说话不代表安偕不能揍他,上下姿势变换,安偕眼睛冒火,下手也狠,阿锦打不过他,也不反抗,就是来回扭,一边挨揍一边占便宜。
当他手捞住什么时候的,安偕的脸瞬间铁青。
他被气笑了,掐住阿锦的脖子:“找死是吧,好!我他妈的今天就弄死你!”
说完他手下用力。
阿锦呼吸困难的涨红了那张满是伤痕,不能看的脸,“今天,您不杀我……我就一定要和您睡!”
安偕:“……”
这个执迷不悟的蠢货!
两个才十七八、在古代却已经是成年人的男人毫无体面的扭打在一起。
最后打着打着,扭着扭着。
结果阿锦喝的那壶酒上来药效了。
……
第三天,安偕坐在床边,咬牙切齿的看着睡在他床上的猪头。
阿锦发了高烧,褐色的汤汤水水扒开嘴巴往下灌,差一点真死了。
看他难过的样子,安偕的杀心和怒火也没了。
后来阿锦醒过来,握着他的手虚弱的问:“主子,您是不是没有和三皇子做过……”
安偕磨磨牙,没吭声,阿锦却什么都明白了,他躺在床上开始哭,差点把安偕吓死。
“你又怎么了?!”安偕扭头就要喊人叫大夫。
却听阿锦哭着说:“怪不得,您技术差成这样……”
安偕:“…………”
他哭着哭着,又笑起来,都是眼泪的黑色瞳孔看着安偕的方向,亮晶晶的。
“嘲笑我?!”安偕手都在抖:“……我看你是真想被我活活揍死!”
“不是嘲笑……就是觉得太好了……太好了……”
阿锦的脸颊因为发烧红红的,他费力的喘着气,烫的跟炭火似的爪子抬起来捧在安偕脸颊上,“太好了……”
他说,“我是您的第一个。”
安偕:“……”
脸颊上的手掌很烫很烫,阿锦的眼神也很烫很烫。
安偕转过头,不在看他。
“您在愧疚吗?对三皇子?”阿锦收回手,轻轻说:“三皇子明显对您另有所图,而且他一直在吊着您,您真的看不出吗?”
安偕没有说话,其实这么多年,他早就看出来了点端倪。
阿锦接着说:“您真的要将他推上皇位吗?三皇子真的不是什么明君啊。”
“……”
安偕站起来,没有说话,就这么沉默的要离开。
背后的阿锦却喊住了安偕。
他说:“从小到大,您是我的主子,也是我最爱的人,无论是什么时候,也无论您做什么决定,我都陪您,绝无悔意!”
安偕微微侧过脸看他,然后扭头离开了。
这一年。
安将军从边境归来,用自己背后的军权和家中的势力毫不犹豫的推举了三皇子上位,也是这一年,安偕知道三皇子安成静对自己的隐瞒,也是这一年,边疆告急。
安偕看了一眼皇位上的那人,面无表情走向了充满陷阱的战场。
而阿锦一直跟在安偕身边。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作者有话说:有没有猜到阿锦和小紫毛的关系?
第88章 如果我能给
外面是干冷的边境,严冬时候,穿着棉袄和羊皮都能冻掉脚趾。
房间里面火盆呼呼的燃烧着,但离开了被窝还是能冻得人缩手缩脚。
安偕坐在床边,上半身没有穿衣服,露出精壮的身体,上面是各种没有规则胡乱分部的伤疤,有的长有的短,泛着白,横在他年轻的躯体上。
他小腹到胸口肌肉非常明显结实,后背那里肩胛骨突出,除了一道砍伤的疤痕,还有无数道杂乱的、新弄出来的血痕,不深。
从角度上看,像被人双手攀住后背时,情难自制时用指甲扣出来的。
事实上,也就是如此。
安偕俊朗的脸上沉着,他嘴里咬住一截肉干,也没吃,就那么叼着,背对着床铺不知道在想什么。
至于身上的伤痕对他来说不痛不痒,阿锦和他做的那么几次都是这样,阿锦很疯,像死了一样的疯……
安偕想温柔点,都会被他闹的起火,每次弄得一床血,他闹不动了,也就老实了。
说实话,他看不懂阿锦到底要什么。
在安偕眼里,阿锦早就不是他的仆人,而是他的兄弟,从小跟着他,惹祸了给他抗,打架时冲在最前面,在学堂安偕不老实被夫子骂,阿锦也会站起来。
先生问他为什么站起来。
阿锦说:“他是我主子,主辱臣死,您骂我的主子,我不能就这么看着,无论您是谁。”
从那时候开始,阿锦就被来教安偕的先生夸赞忠义。
忠义,是那个年代比人性还要贵重的东西。
安偕的爷爷听说这件事后,就把阿锦的卖身契和他家里父母的卖身契都烧了。
“从今天开始你不是下人,你是他的左膀右臂知道吗?”
阿锦磕了头,从那天开始对安偕更好了。
羡慕的人酸:“安小公子有条好狗。”
交好的人夸:“安偕这小子倒是这么小就有人追随了,不愧是国公的后代!”
大家说来说去,重点还是安偕,没有人管一个平民,在贵族眼里,平民都是贱民,比家里养的爱犬还低等,贱民为贵族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阿锦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但安偕不这么想,他对阿锦说:“你是我的兄弟,你比我那些贵族高门的朋友还值得相信。”
他只是在说实话。
但是阿锦却为他的真心相交,生了别的念头。
最开始接受阿锦,是因为不忍。
看着阿锦肿着脸,把他自己那份感情贬低的一文不值,还扯出笑容的时候,安偕心疼的要命。
那是他的好兄弟啊。
他不想让阿锦走向末路。
那个年代,感情是非常重的东西,阿锦说会自尽不是闹着玩的,也没有人敢闹着玩,多少女子男人只因一份痴情就投河上吊,况且安偕懂他,阿锦真的能那么做。
尤其阿锦说了早就有那份感情的时候,当安偕和他扭打在一起看到阿锦两条手臂的伤痕的时候。
安偕想起了自己对三皇子那份痴迷。
以及日渐察觉的欺骗。
安偕就心软了……
他抱了阿锦。
给了阿锦这条要干死的鱼,自己最后剩下的温柔和感情。
别的名门子弟,玩到一起的贵族朋友十二三就成了亲,十七八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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