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春入歧途》第4章


深夜里,谁也不曾看到一道黑影瞬间从屋檐上消失无踪。
第4章 
张子初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四肢骨头都不疼了,看来那个灵续散还是有点用的。他这么想着,却不敢睁开眼睛,不禁起了玩心,不然和自己赌一赌,到底是回去了还是继续留在这本坑他的书里。
如果回去了那他就回去给那个原作者打赏,算是烧香拜拜还个愿。如果还在这个世界,那就……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这么想着,睁开眼却见齐御风站在床头,顿时吓得叫出声来:“啊啊啊啊……你……”他不敢再说,连忙抢过被子盖住头,心里叫苦不已,有没有搞错,为什么他能不发出任何声音。到底是在旁边站了多久,简直比鬼还可怕。
“张公子,你既然已经醒了,也该起床洗漱才是。怎么见了本将军,吓成这样?”齐御风的声音比昨日显得柔和了一些,但也不是很客气。
张子初无奈的掀开被子,道:“烦请将军出去稍等片刻,就算你来我府上做客,也不应该直闯我的房间。”
本以为这话说出,齐御风定要冷嘲热讽一番,不想他听了只应声出去,真的留他一个人。
他本想叫常春进来服侍,但又觉得不太妥当,原文里齐御风似乎吃过常春的醋。想到这里,他便自行起床。只不过衣服无比复杂,好容易穿好了,可披头长发就棘手了。他对着镜子弄半天,也搞不出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简单发髻。
也许是耽搁的时间有点长,齐御风再度推门进来,见他如此便道:“果然是公子哥,自小被人服侍惯了,连这些也不会。”
张子初想解释自己是失忆,但又想起束发在古代算是生活常识,哪怕失忆也不至于如此,便不敢开口辩驳。
口上这么说,齐御风已经走了过来,吓得张子初连忙站起,却又被按回去坐下。
齐御风拿过簪子,极为熟练的给他束好头发,只几分钟就完事。
在这短短时间里,张子初不敢有任何动作,生怕惹这尊大佛一个不开心,就要和昨日被点穴一般疼痛难忍。他偷看镜子里的人,再次惊叹他的五官,简直秀色可餐,粗俗点说这是一张非常下饭的脸。
忽然齐御风脸色微变,有些震惊的看着自己的双手,这一动作让张子初眼看要束好的头发再度散开。
张子初正要开口说什么,却见他背过身道:“昨日本将军得知,偷袭你的是我那几个不争气的部下,我已经下令每人杖责二十,还望张公子不要放在心上。”
这段内容张子初记得在书上看到,原主为此怼了他一通,说什么杖责不过是做样子,根本就是他齐御风指使的。一来二去,把本有一点愧疚的齐御风弄得恼羞成怒,认为没做的事情反正也被扣锅,干脆一狠到底,使得两人和解的机会白白错失。
“这个当然不要紧啦,你放心吧,若有人问起,我也帮你隐瞒一二。”张子初说着,已经自行按着他方才的手法束好了头发,不过仍然有些歪歪斜斜的,不甚整齐。
“不知将军到此,所为何事,不如先用过早膳再说。”他实在不想在这个世界里树这么一个死敌,如今之计只能尽力和解,等陈三月这口气出了,大家桥归桥路归路便是。
“不必,我已用过早膳,明日再来拜访。张公子若觉得身子有什么不妥,定要派人去将军府通报。”
齐御风不等他答话,已经翻出院子走了,这个技能好厉害,定是武侠小说里的轻功。
张子初看得心痒,有机会能学学这个本事就好了。正想着,常春已经走进来,连忙拉着他上下打量。
“公子,齐将军有没有为难你?”
张子初摇了摇头,也不让他继续再说,只吩咐传早膳。他深怕古代用餐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便把常春赶下去,自己静静坐着吃饭。
吃过早饭,他问清楚书房在何处,一个人就钻进去。趁着四下无人,他赶紧拿起笔试写,但见身体本能的写出字来,顿时开心不已。他又随手拿起一本书看,发现里面的字也都能看懂,当下松了一口气。
原主虽然不在,但身体的本能还在,那么诗书什么的也应该没忘。
他本想如果什么都忘记,就直接说生病出意外,全然失忆就是。这样回乡下去,天高皇帝远,也算能彻底躲开齐御风,不用与他周旋。但现在见自己文墨俱佳,忽然想过过古代文臣的瘾。
不管如何,张子初能中榜眼,实属不易。原著写过,他在陈三月去世之后发愤图强,几乎是不要性命的读书。于他而言,功名是亡父唯一的遗愿,也是他最后的生存动力。
这样想来,张子初忽然开始怀疑,也许赶出陈三月有什么苦衷吧。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谁让他当时弃书没看,也不知道后续是怎么翻盘的。
他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到外面一排鸟叫,吵吵嚷嚷的,便站起身前去院中。
这一看吃惊不小,但见院中摆着几十种花草,游廊上有一排排的鸟笼,仿佛进了花鸟市场。
张子初喊了常春过来细问,这才得知这些都是自己进京以后采买所得。
“少爷,你当真记不得了吗?自从老爷去后,你便一心读书,上京之后曾说,如果这次没有考上,便不再参加科举。考完以后,你也不担心,只到处采买山北少见的名贵花鸟,说若是落榜便终日与他们为伍。我劝过你,这宅子到底是别人的地盘,我们不好这么张扬。”
张子初咯噔一下,连忙问道:“别人的地盘?你等一下,这是谁的宅子?我为什么不住客栈,反而住在这里。你最好不要告诉我,这是齐御风的房子。”
常春道:“这倒不是,是林少爷在京中的房子。因他与少爷交好,怕你进京以后入住客栈多有不便,就让你借住在此。”
林少爷?张子初在脑海中搜索原书,忽然记起有一个暗恋原主的炮灰,是山北县的土财主,似乎就叫林如晋。
“你说的林少爷是……”
“小的该死,忘记少爷记不得了,林少爷全名林如晋,是我们山北乃至临城有名的富商。”
张子初又问道:“这些花鸟采买要花不少银子吧?”他知道张家也是有钱的主,但这么不要命的花法,只怕家产要被败光。
“是,这些花鸟都有专人看管打点,每月要花掉三十两银子。你看那边的鹦鹉是有名的紫蓝金刚,他一个月口粮都抵上小的月钱了。”
张子初皱了皱眉头,这可不行,要这么下去自己迟早要吃西北风。他若是记得不错,做官也就那么点俸禄,根本不够开销。原文里这些花鸟似乎都是因为一个什么事,被齐御风迁怒,都死在他的内力之下。为此,张子初似乎很是难过了一回。
与其如此,现在还是就地解决的好。他对常春道:“这些花鸟太费钱了,你去找个好点的主顾把他们都卖掉。”
常春愣道:“少爷,你当真要卖?可这些都是你的心肝宝贝,若回头你舍不得,可再买不回来了。”
张子初摆了摆手:“让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话。”
他正说着,忽然一只蓝耳翠鸟飞停在他的肩膀上。他有些害怕,连忙道:“啊啊啊,你快把它弄走。”
常春正用无比惊奇的目光看着他:“少爷!这是暮春啊,怎么你连它也不认得了。”
张子初大奇,忖道:“好耳熟的名字,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鸟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脸,不见他一如往常的喂食,便飞走不见。
“好了,你把这些花鸟都带人去认个品类,然后设法转卖出去。那只叫暮春的鸟嘛,暂时先留下。”
常春应声,又道:“少爷,如今你有功名在身,京城中人颇瞧不起商贾。若转卖花鸟的消息传扬出去,怕不好听。”
张子初转了转眼珠,道:“你不是说林如晋是我好友吗?他既然能在京城买宅子,又是富商,定有一些门路。你托他帮忙转卖就是了。”
他又拉着常春问长问短,把关于张子初的事情都问得明白了,这才放心。
“那我是怎么和齐御风结下梁子的?”
“小的也不知道,听少爷你说过,那日和众同科进士骑马上街的时候,不知道为何掉进河里。听说是齐将军的手下救了你,但不知为何你回来就说他居心不良。那次之后,你和他就总是不巧遇到,还处处针锋相对。”
张子初听得脑仁疼,便让他下去,自己则躲在书房里继续看书。他以前读中学的时候非常爱看名著之类的,古典文学也翻过不少,但上大学后就看得少了。如今遇到这种货真价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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