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春入歧途》第10章


“常春,你陪我出去走走。”张子初即刻打断了他的话,也不想和他再虚与委蛇,但更加不愿意使唤将军府的下人。他不想再耗在屋里,只觉得异常憋气,尤其和齐御风大吵一架以后,更添了几分心烦气闷。
霜降本来在外面候着,见他们二人出来说要出门,吓了一跳,连忙劝阻。他言辞恳切:“公子,将军虽然交代您可以自行出入,但到底刚昏迷了三天,不若还是在房内休养得好。这府中甚大,够您走上半个时辰。”
“如果我非出门不可呢?”
“那容小人备好车马再行。”
张子初沉吟半响,终究作罢,只让霜降引路,前往后花园一游。常春小心谨慎的扶着他,一行三人慢慢的走去花园。
将军府的下人见他来,人人都站在一旁行礼,虽个个悄无声息,但常春还是凑近张子初的耳边道个明白。
张子初心中惊讶,不知道齐御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就算功名在身,他现在说到底也是一介布衣,何以如此厚待。
不管如何,他已经重生,再不是当年出身卑微的小小书童。他大可以向自己败家子,耀武扬威,但这般礼遇着实反常。
原书中齐御风对着张子初耍尽了将军威风,把人欺负得够本。
许是因为目不能视,张子初比他们早一步听到园子里有人说话,听得出是齐御风在里面,他便掉头要转。
“哎呦,解铃人来了,可别跑!”那人说着已经从园子里冲出来,不等他们反映,已经把张子初拽了过去。
张子初只觉得自己被摔到一个人怀里,而拽自己的人调笑着道:“改日记得好好谢我。”
他的声音很耳熟,想来是自己初入将军府时,装睡听到的那个人。
若是如此,他现在定是撞入齐御风的怀抱,顿时吓得把人推开,但后脚却被什么绊倒,直直往后摔了过去。
齐御风反应极快,连忙伸手揽住他的后背,却不想自己并未站稳,随即两个人便摔在一起。
张子初慌慌张张站起,但觉脚上剧痛,才起身一点就摔了回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齐御风充耳不闻,满是关切的问道:“你的脚受伤了吗?”
他不等张子初回答,已经把人抱起放在一边,说着就要脱他的靴袜。
张子初本来也没觉得怎样,但不想他的手一碰到自己的脚,大腿根就有些不对劲。他顿时又惊又窘,这酥酥麻麻的感觉是什么鬼,现在大白天的,自己也看不到什么,为什么被他一碰身体就这个反应。难道原主的敏感点是脚吗?
他不自然的摸了摸衣摆,索性今日穿得大褂,想来外表也看不出什么来。但他如今目盲,不敢确定能躲过齐御风这等武林高手的耳目。
“将军自重,我虽是布衣之身,但好歹也是陛下钦点的新课榜眼。你怎可如此欺辱我!”
一直以来,不管是原主还是他本人,被齐御风怎么折腾都不曾摆出这个架子,但现在他被迫不得不如此,否则要被齐御风发现自己的不妥,可要怎么解释。
“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脚有没有受伤,不是要欺辱你。”齐御风和颜悦色,甚至有点委屈的口吻,听着让人很不是滋味。
张子初的心已经软了,但不敢表露出来,只狠下心冷笑道:“不劳将军挂心。”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心口一阵剧痛,当时说不上来话。
齐御风连忙上前,竟是运起内力往他身上输送过去。
他顿时仿佛吃了十全大补丸,四肢一下有了力气的功效,传说中的内功果然很是神奇。
刚给人甩脸子,马上就受了他恩惠,张子初的脸顿时窘迫无比。
“张公子不必介怀,这不过是小事一桩。你的眼睛我已经仔细问过,半个月内就能复明,还请你宽心。”
刚才那番折腾已经让那里的火气消下去,张子初也不想摆着脸,毕竟太得罪这位,连怎么死都不知道。他尴尬的咳嗽几声,便道:“将军肯留在下在府上养伤,真是感激不尽。不知刚才那位公子是何人,他所言的解铃人可是指在下?”
“他只是胡说而已,还请公子勿怪。日前我多有得罪,还望公子海涵。”齐御风把话说得很是郑重,想来朝野之间,让他如此说话的人并不算多。
他心情复杂的看着眼前之人,那么长久的怨恨,因为这个人一句话消解。他竟是不知道应该恨谁,适才站在这里默默不语,偏生撞见乔东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若他猜测不错,张子初说给陈三月外置房产的事情,八成是真的。当日他重生以后,就找人回去查探过山北那边的情况。
他知道林如晋私下侵吞了张府的家产,也知道张子初在父亲死后便立志读书,也知道便是家道中落,但他始终有一处外宅,购置以后便不曾入住。哪怕家中越发艰难,也不曾拿去变卖。
当年张子初陪他科考,两个人第一次上京城,但张子初和他是携着千金北上,只不过财不外露,故意打扮落魄。这一次张子初和常春上京赶考,却着实落魄不堪,如果没有林如晋安排的这处宅子,只怕他们主仆二人要在破庙中落脚。
齐御风又想起那日探子所言,常春是自己死后被张子初在雪地捡到的,自从伺候他的起居,两个人形影不离,颇似当年他和自己的样子。
难道说,常春会是张子初找的替身又或者只是暖床工具?
他在林家那宅子观察他们主仆数日,也不见他们有任何亲昵之举,难道想岔了?
“公子所言不错,在下确实有一桩心病。”他改了主意,对张子初如此说道。
“什么事,你说吧。”张子初其实很忐忑,但不得不装得若无其事。
“本将军看上你的仆从常春,不知可否让他留在我房里伺候。”他的用词非常微妙,堂堂将军府何愁无人可使,却偏偏挑中常春。最要紧的是那句在房里伺候,意思就有些暧昧了。
张子初闻言大惊,心知他莫非是怀疑我和常春有一腿,这才试探?但就算有一腿又怎样,无论如何你我应该早就分手快乐。
“这……常春在我身边三年,关怀备至,是唯一得力之人,还望将军恕我不能割爱。”
“如果本将军非要不可呢?”齐御风的语气带着薄怒,和刚才判若两人,一下子就让气氛紧张起来。
“此时万万不可,还望将军另找他人。”
“公子不舍得的话,不如自己来我房里伺候如何?”
这话就有点太直接了,张子初瞬间冒出冷汗来,这特么是个什么意思!
第11章 
张子初尴尬地咳嗽了几声,装得很是为难:“将军,在下眼盲,如何能服侍将军?”
他已经不敢再摆榜眼的架子,本以为可以回去山北,但仔细看过一遍原著知道回去也无路,便只能认命留在京城等朝廷派个一官半职。
“眼盲不是更方便吗?”齐御风的话带着一点轻佻,仿佛一个纨绔公子。
张子初汗流浃背,这什么鬼,以前的陈三月不是一个小白兔吗?这家伙怎么说话就开车,还明晃晃不带一点掩饰。
“其实你不同意也没用,京城早已盛传,你入住我将军府是自荐枕席。如今就算你自认清白,但众人眼里你已经是我的人。”
这剧情发展有点快,但张子初记得书里确实有写,在与他重逢之前,齐御风男女不沾,连太后给他议亲都被挡了回去。
不知是何人造谣,说他喜好南风,惹得满朝侧目。但他自己也不曾反驳,竟似来了一个默认。
在这个时代,男子相恋倒也不足为奇,只不许明晃晃的嫁娶,余下不过是私节,无人可以置喙。
这京城好多王公大臣也会豢养男宠,算是一件颇为时髦的事。
不知道现在外面如何编排自己和他,但理论上来说,原主和齐御风确实有一腿,但倒也不算诬赖。
不过他着实不想背这个锅,想了半天没有法子,只好瓮声瓮气道:“若我抵死不从,将军莫非要逼在下就范?”
“为什么不从,本将军有哪里不好?”
齐御风被呛得无话可说,这么自信真的好吗?但是他确实有资本自负,整个京城除了皇室,他属第一名的钻石王老五。何况皇室之内,也只有瑞王和太子能与他争锋,太子已经有了太子妃,瑞王还未娶妻,但生性风流,有好几个侧妃和男宠。
莫说京城,便是这天下,能够身材、样貌、家世、地位、武功都样样拿得出手的,也就是他齐御风。大将军莫刑的独子莫鸣月或可与他一争,但他到底是皇亲国戚,自然不能相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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