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完美情人》第10章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收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精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收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
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周围,他住的地方确实很危险,四处都是私拉的电线,密密麻麻的的线头就这么敞开在外面,没有做一点防护措施,如果出了一点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这个时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丰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过腻了锦衣玉食,这辈子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吧,封侯拜相当皇帝就不要想了,毕竟九州是个拼爹的年代。
现在正值暑假,学校里学生不多,在图书馆厮混了一天,查清了现在和千年前的地势是否有变化,就回地下室,赵之瑾打电话给现在打工的地方,说辞职,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还把以前没有结的工资也一起结清了。
手机收到短息提醒,卡里又多了四千块钱,有了这个四千块钱,赵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钱。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干什么来钱最快,说偷说抢的都太没脑子了,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毕竟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
还有说用自己所学的琴棋书画开直播,卖字画之类的,来钱太慢,他都穷的吃不上饭了,等有名气了,他已经饿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来钱快的买卖,还是去盗自己的墓比较好,他自焚死的,他的墓里自然没有住人。
他从当皇帝的第一年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盗墓电影影响,他的墓很隐蔽,修建在一个普通人类绝对无法到的了的悬崖峭壁上。
墓内有无数的机关陷阱,毒物毒虫,他能保证,盗墓的进一个死一个,墓修好的时间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当时也预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亲手放下了断龙石,修墓的一个没能出来。
本想着自己死后,就立刻住进去,可惜时间太赶,他还没住进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宫,他自焚而亡。
一个消失在历史上的大墓,不是风水圣地,又没有地图线索,除非是大型盗墓团伙,如:有个专业叫考古,打着国家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个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国家的挖墓机器。
至于赵之瑾为何知道自己的墓没有成为博物馆也没有成为美景名胜地,是因为他自己的墓里好东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绝对是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发现。
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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