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做你唯一的宝贝》第212章


焖颖渖砗堇鞅┚谋咴道嘶乩础?br /> 一个被爱击中的人其实是最脆弱的,即使是狠辣的淳于宣也不例外,情伤下的他,其实真的很让人心疼,虽然他是伤害落焉的直接原因。
很多大大说比较喜欢萧某人,其实我也很喜欢,但是喜欢不代表就能抱得美人归。塑造他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过去,萧某人跟我其实还是有些像的,都很谨慎,都很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因此,萧某人才会错失机会,在救治落焉时没有开口表白,恰巧落焉那时心里惦念的是白剑飞,因此就那么生生的错过了自己的姻缘。
另一个原因是萧某人的身份,他是太子,身负一国的责任。毕竟他不如淳于宣的洒脱、白剑飞的清灵,他的顾虑实在是太多太多,要做的事情也太多太多,感情对于他来说其实真的是极为奢侈的事情。而他正是因为清楚的看到了这一点,才隐忍着没有表达自己的情感。但隐忍不代表不爱,他的爱不比其他人少,甚至更多一点,因为他看的清看的远。
虽然最后他还是没有忍住表达了自己的感情,但还是没有进一步争取。这也正是他性格缺陷的原因,他太怕了,害怕这是一场梦,害怕自己没有能力守护这段视若珍宝的感情。
白剑飞,这个悲剧性的人物,其实也是源自我的过去。相比较萧亘锦的清醒,他是最糊涂的一个人。明知道自己的心意却始终不敢接受,因为他更胆小,害怕自己无法守护自己的感情。虽然他将自己的感情深埋,极力表现自己的平淡,可是感情是埋藏不住的,终究会有爆发的那么一天,而爆发的那一天,却恰恰是结束的那一天。如果,落焉不是同样的害怕患得患失,也许他们会在一起。可是,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落焉恰巧就是那么一个胆小的人,前生失败的感情让她只敢轻轻试探,在遭受拒绝后会马上封锁自己的心门。
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会间接的成全了淳于宣。淳于宣跟白剑飞是迥然相反的例子,他够霸道、够胆略、够赖皮也够心计,落焉在他的面前是没有反抗的余地的。
对于猎取女人的心,淳于宣应该是最有心得的,他才是真正的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只是,落焉是他的克星,他还是动心了。
而两个不常出境的窦念同和沈庭,是我心中的一个隐痛。爱却不敢表露,正是因为太爱,所以才不敢奢求。但是窦念同还是跟沈庭有些差别的,窦念同是因为知道落焉一直爱的人是淳于宣,他不敢也没权利跟王爷争;而沈庭却是一直都将自己的爱默默的埋在心底,他是真正的不敢去爱,也不会去爱。因为他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爱一个人,因此只能默默的藏在她的背后,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当得知落焉落崖的消息后,沈庭一夜白发,几度昏迷。谁敢说,他的爱不深呢?
也许很多大大们会说,这也太雷了吧?一女N男,个个是美男有钱钻石王老五。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美女们的身边同时出现十几个追求者也不奇怪的吧?而且,好马配好鞍,美女有美男追求,自然不是什么奇事。何况,落焉的身边不光是钻石男还有矿石男的,比如沈庭。
花絮二:
看完全文的大大们会发现全文上下几乎没有诗词。因为一则我的对诗词没什么研究,很怕会画蛇添足,而来,我不愿意单纯为了凑字数而去搜索一些名诗古词,因此能淡化的尽量淡化了。但是修改稿我会考虑适当的增添一些诗词,就当是调剂气氛好了。
大家都在写穿越文,写的多了,看得多了,难免会有些情节雷同,许多情节是自己写完上载后再读别人的文时发现有着某些相似之处的。
哀叹一声,我已经极力规避雷同的地方了,可是还是有些地方躲不开,藏不了。也许,很多大大跟我也有类似的心情吧。
有些时候为了防止太雷,我拼命的找穿越文看,为的就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
这篇文花费了我很多的心力,有时候吃饭时候想,睡觉时想,甚至梦中也会梦到。甚至于,我已经开始迷上了文中的某个俊男,心心念念。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走火入魔。
再次长叹,我的文学功底还是太浅,很多切实的感受没能细致的描写出来,也做不到华丽的辞藻,只能平实的描述,简洁的讲述。
花絮三:
关于万能女主。
逛网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抨击雷同的地方,也在抨击万能的女主。
我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却无法全部规避,因为,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本身就是多姿多彩的,各方面的只是或多或少都能涉猎到。
举个例子来说,我本身的确是学会计的,但是我曾从事的工作却是跟会计毫不沾边,因此自然我便学会了另一个领域的知识。细想文中女主的本事无非是开店做美食、行走商场、治水种林,乃至于进行了一个小小的游击战,我想,这些东西随便一个21世纪的知识女性都能信手拈来的吧?至于狼国的那次比试,想来也不算太过出奇。原因无他,我曾经是个军事迷,虽然那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
关于科幻部分。
在我写那一部分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结果。果然,呵呵——
不过我还是坚持的写了下来,因为我相信,我这么写会躲避一些大地雷,也算是开了一条小小的蹊径吧。
穿越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虽然现在穿越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换在十年前,有几个穿越的?
所以,没有最稀奇,只有更稀奇。我要的,仅仅就是一个稀奇。
关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
一开始没打算写那么多字的,打算写上个三十几万字就可以了。可是,写着写着,感情来了,怎么也不肯收笔,生怕一收笔便再也不能跟我梦中的人儿在一起了,于是,情节一再扩展。
然而,即使再扩展,总体的框架总还是在的,因此只能写上六十万字,再多的,恐怕要写前传或者后传了。
如果说,第一人称用来写推理情节最适合的话,第三人称就是站在最高的高度俯瞰整个人生。两者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弊端,自问,功力有限,还无法统筹全局,做一个跳出方外的人,于是我就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中反复挣扎、徘徊,痛并快乐着。
然,最终还是要做决定的。那么,就让这痛来的迟些吧。
花絮四:
关于瓶颈。
写这篇文给我最大的感触不是几欲成迷,而是写作上的过度期是如此的难过痛苦。
也许写文的大大们都有这么一个感受,经常写着写着便会产生一中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尤其是日常生活严重干扰你的情绪的时候,总会有一种难以为继的感觉。
我的瓶颈就在于过渡。
每次情节过度总要抓耳挠腮上好久,反复思量,始终不敢定局。或许文笔娴熟的大大们没有这个烦恼,像我这样首次尝试如此篇幅的长篇,的确是有不少的难度的。若是只掌控三十万字以内的话,我还算是游刃有余的,可是要掌握五十万字以上的文章就要牵扯到了布局,这的确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了。
不过我相信,假以时日,我可以做到的。相信我吧。
关于人物的处理。
对于沈庭,我的愧疚是很重的。作为一个男人,他比谁都爱的真也爱的深,更爱的纯,没有丝毫的利益驱动甚至没有任何的理由,就那么的爱了,爱的刻骨铭心。谁能说,在落焉失踪的那一瞬间,有谁能比他更伤心?
落焉是他的唯一,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美好的事物,落焉的存在就像生命的意义一般,贯穿了沈庭所有的内容。虽然他一直不敢去学着爱一个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喜欢、在乎、珍惜一个人。也许正是因为太爱太爱,所以才会默默隐藏掉所有的爱恋,就那么默默的站在她的背后为她遮风挡雨,无怨也无悔。
不可否认,我真的很嫉妒落焉,她拥有了世界上最为纯净的爱,也拥有了最深最痛的情。但她同时也是多劫的,每次感情都用尽了力气,用尽了心力,虽然最终圆满,可那伤痕累累的过去却怎么也淡漠不去的。
建议再读《白头翁》一章节的时候听着《画皮》的主题曲《画心》,我就是听着这曲画心,泪流满面,几欲成痴。泪水模糊了眼睛,根本看不清屏幕更看不清键盘,就那么茫然的敲击着键盘。也许我的文学素养还不足以完全表达我的感情,但我可以说,我真的是哭着完成的那一章节,哭的,唏哩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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