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冷千山》第33章


主角挡住了一切从天而降的秽物伟大啊!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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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第三十八回
趴在井口吐了个淋漓痛快后;我才意识到;天已经蒙蒙亮了。狐狸手里提着何琼,与美人拉着帅哥扔下井的绳子,潇潇洒洒地飞了上来,在我身后一字排开。
大早上的,晨练出操列队呢!我晕晕乎乎地正纳闷,就听见一句久违的台词,狐狸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浑身一个激灵,猛然抬头望去,果然一熟人。一个鲜艳得像翠藕一般的大汉,正很娘的伺候着一位大叔吃早点。
原来这墙的后面根本不是我料想中的小巷或街面,而是一个别有洞天的精致小院。别怀疑,这小院里的翠藕仙子的的确确是司斯。哦,买嘎的~也只有他敢挑战这种极限色彩吧!
人家都说“冤家路窄、冤家路窄”。这不,偏偏碰上了最不想遇上的。我早就应该想到,既然上官沫沫在陆府,连体婴司斯可定也就在这附近。
此时此刻,她正如小丫头一般为某人端着漱口水,而那人也正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服务。
司斯那是什么人啊!?他是雁影魅三卒之一呐!能让他端茶倒水的,不是雁影本人那还能是谁!!!
天啊!我上辈子到底做什么天理不容,丧尽天良的事儿呀,你至于这么恶心我么?
(亮亮:老妈我知道你很想快点完结这个坑,但也不能太凑合呀。最终Boss你竟然找了个群众演员,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河马:= =|||)
就算是来个天地大冲撞,我也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位——头发油得一绺一绺,好像大庆油田的职工家属;嘴里叼着半根油条,前襟沾满了滴洒的稀饭;蓝色的下袍烂了个大口子,然后再用红线缝缝补补;一边的裤腿还扎在布袜里头,趿拉的布鞋糊满了泥点;瞪着两只铜锣眼,看着我们一群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人,而愣死在那里这位大叔就是——雁影秦峥!
原来号称江湖第一邪魅的秦峥,原来那个身含异香的秦峥,原来拿走了人家少男第一次的秦峥,原来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秦峥,原来那个把我们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秦峥竟是眼前这位坐在院口小马扎上吃早饭的猥琐大叔!
最终Boss不应该是这样的啊!我看过的所有武侠小说和漫画加起来,也没有如此龌龊的幕后黑手啊?耽美原则第一条,Boss要比男猪脚还要帅,这才是真理么。
我江明亮这将近五分之一个世纪建立起来的马列主义唯物审美观,在这一瞬间——再次完全崩塌了。
司斯“铛”扔掉了手里捧向那人的茶碗,半个身子挡在那人面前,一副誓死护主的样子。搞得我们好象反而是私闯民宅的流窜犯罪团伙一样,伤自尊~
美人先开口道:“中了我淬了毒的银针,你也能活到今日?”话语虽然依旧盛气凌人,但明显带了几分不可置信的怀疑。
司斯恨恨地盯住美人:“有我家主人庇护,再奇的毒也没有不治之理。更何况是尔等小辈之区区伎俩。”说完还害羞地跺了两下小脚。
“呕~”我接着吐。
美人是最禁不住人激的,这不才一句话,就立马翻脸:“那今日相见,我倒要看看,你家主人能不能从我的手下救出你这条狗命!”
唉~这古代人咋都这么暴力呢?有话不能好好说么,动不动就要砍人、打群架,黑社会势力比湾仔、庙街还严重。敢情大家都把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当摆设,一会儿全抓局子里去。眼看就又要擦枪走火了,丫的也没个居委会大妈出来调解一下。
本来我也应该出来劝劝大家,大早上的,肝火别这么大,免得伤了身体。但我现在的心情极度之差,一想到神秘的秦峥就眼前这副尊容与造型,我心里比吃了一锅大便烩苍蝇还硌硬!
狐狸冷冷笑道:“想不到你也在此现身了,好一个智秀无双。那日在京师城门,我们遇到了上官沫沫与司斯,恐怕绝非偶然吧?”
大叔油油的嘴唇蠕动了两下;从被油条占满的口腔里含糊不清的发出两个字:“嗯哪”。然后竟然还趁机把耷拉在外面的多半根油条使劲往嘴里吸了两下。
汗~还是个东北人。
狐狸继续:“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没料到城门口的交锋过于激烈,导致我们都与江明亮失去了联系,对不对?”
“嗯哪”挂在嘴边的油条又少了一段。
“之后,在暗中设下种种阻碍,把我们诱进陆府,并利用陆振平将我们留在这里,也是你一手策划。我猜得可准?”
“嗯哪”眼瞅着油条只剩下了个尾巴。
大哥,说正事呢。你能不能给点面子,一会打完了再吃啊!我现在对这位最终Boss,内心只剩下百分鄙视、千分绝望、万分凄凉
狐狸再继续:“只可惜你千算万算,没算到,江明亮半夜翻墙,竟然出现在了你藏身的后院。当初陆振平可是向你保证过,此地是他陆家最隐秘的处所,就是世人所谓的极阵之所在。把你供在这陆家百年老宅的禁地,也真是费了他向你表示衷心的心思了。”
他嘴里绝对没一个脏字,说起话来文绉绉的,比我有水平多了。处处揭人家伤疤,不信你看,大叔的嘴角都开始抽抽了。不会是被油条给噎着了吧?人家自称智秀无双,明显是想显摆自个的智商。陆振平陆老爷都把自家最好的禁地特地大扫除了,给人家住下。却被我江明亮带着逃亡大队连夜翻墙给撞上了。这不是往人家的大白脸上抹粪呢嘛!看来坏人集团的心里也够憋屈的。同情
当最后一声:“嗯哪”答完后,Boss大叔终于成功地吃完了那根粗粗的油条。然后从容起身,用两只油手在衣摆上落落大方地一擦:“看来,近日一战,在所难免。司斯,去取我的剑来。”
“是”司斯转身而去,又转眼折身而回,捧上长剑一柄。那剑看上去十分普通,甚至和他的主人有几分相似,带着挥之不去的破旧浊败之感。黑色的剑鞘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有几处还翻裂开来。剑把儿连个穗子也没舍得挂,缺少装饰品带来的美感。应该不怎么值钱——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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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回
第三十九回
Boss大叔抽剑出鞘,我不禁哑然失笑。
这剑应该找个起刀磨剪子的老把式好好给磨磨,都生锈咧。拜托,出来混的,你也稍微下点本钱好不好。像路边捡回来的破铁棍,也敢拿出来唬人。看起来还不如狐狸折成犁,送给老农的紫金大刀好呢。
看见此剑,帅哥一反常态,忽然向前踏出了一小步,用半个身子挡住我看热闹。
他幽幽道:“泰阿剑?”
“正是”大叔看起来颇有几分得意之色。
我纳闷——太饿剑?这名字真令人费解。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把威道之剑,你可知道他吞噬了多少无辜的人命;舔食过多少冤魂的鲜血?它不是你的力量能够驾驭的”帅哥说话一套一套的。
Boss大叔沉下脸来:“楚兄之意,是在下不配用这把泰阿了?愚自知不能成千古帝王之业,但驾驭泰阿也有数十年。江湖上觊觎之虽多,但也未见有敢盗夺者。它以前杀过多少人,在下并不清楚;但在在下手中,却也的的确确拿下过整整七百六十二颗人头!”
哇靠,你把砍人当切瓜呢!果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吹吧~吹吧~你就好好吹吧~~~傻X才会相信你的鬼话。你以为这是电视购物呢!就这把破剑,拿去削铅笔都不知道会不会被铅笔给硌断喽。港片里的西瓜刀的杀伤力绝对都比它大。
帅哥也不跟他计较这剑到底好不好使,只是正过身子凌然望着他。
他也不肯示弱,侧身扬手用剑尖指着帅哥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大家的势扎得还都挺牢。
他们谁也不动。微风吹过,几片落叶从剑尖飘落。树叶沙沙的响,虽然视觉效果比不上张导的《英雄》,(河马:废话!人家那是大制作,咱们这是小成本。)但我还是感觉到——杀气,正渐渐达到巅峰,像风一样可以在空中自由流动。此时此刻,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已不存在了。只有他们的精神控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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