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1》第78章


他细细在我手上打着香胰子,气味很好闻,是我喜欢的栀子花的气息。在先皇的寝宫呆久了,我也开始喜爱那一色的素白。
洗好手,他用干净的毛巾小心地擦拭,轻声问我:“要不要抹些杏仁油。”
我摇了摇头,笑道:“你这样子会把我给惯坏的。”
“我乐意。”他没有抬头,声音却不容置喙的坚定。
反倒是我有些微微地发怔。
我看见镜子里,我的头发直直长长,像墨色的丝线,头发散着终究不方便,随意挽了个发髻,斜斜的坠在一边。
他突然从背后抱住我,头发簌的散开,在空中旋转着,划出优美的弧线,好似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真香。”他闷闷地笑着,鼻子埋在我的头发里。
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幸好我昨天刚洗了头。
“别闹了,我还要梳头呢。”我有点哭笑不得,挣扎着想把头发盘好。他不依不饶,脸向前凑,我闪避不及,只好闭上眼睛,承受他的亲吻。额头,眉毛,眼睛,面颊,还有嘴唇。
他的吻,湿漉漉的,宛如沁凉的夜露。
秋风夹杂着枫叶的气息,轻轻地抚摩我的脸,温和而悠闲。
“刚才带翻凳子,有没有伤着腿?”
“还有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我半嗔半怨,这才多会子的事,居然也能传到他的耳朵里去。
“多的去了,比方说,你的腿上有没有碰青了。”
“嘶——”我倒抽一口凉气,他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挽起褥裤来查看。我顿时尴尬的不行,连腿上的皮肤都隐隐泛红了。
“还好,没伤着。”他若无其事地放下裤脚,假装惊讶,“咦——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是不是不舒服。”
我立刻连杀了他灭口的心都有了。
轻轻的叩门声化解了我的难堪。
“王爷,午膳的时间都快过了,是不是”
“把饭菜端到这边来,我就在这里用午膳。”他回头瞥了我一眼,“你陪我用膳。”
那是自然,你鸠占鹊巢了还想赶鹊夺窝?
午膳并不奢侈,豆腐银耳珍珠汤,熏鱼,一碟子鸡髓笋,和几只刚蒸好的螃蟹。
我没什么胃口,只是就着汤,胡乱扒了两口饭。
“蟹子蒸的不错。”楚天裔剔出腿子肉,蘸一蘸作料,夹到我碗里,殷切地看着我。
我暗自皱眉,勉强吃下去,只觉得腥气的很,连忙灌了口笋汤,才把酸水给压下去。
“侍女说,你上个月没有要布。”他从对面拉住我的手,略一用劲,捏了一下。
“明天请王太医过来看一下吧。”
我张皇地抬起头,想来他的误会了。
“不必了。”我勉强笑道,“我只是适应一个新地方比别人来的慢些罢了。”
“还是看一看的好。”他笑的意味深长。
正常情况下,我应当不胜娇羞地垂下头,欲说还休。事实上,我确实默不作声地低下头,因为我啼笑皆非,不知道该怎样跟这个男人解释我的特殊情况才好。
算了,他要误会随他,我总没办法控制别人的想法吧。
太医叫他彻底死了这条心也好。
“进去吧。”纱衾从书房出来,笑眯眯地打量我。
我冲她笑笑,自从那天楚天裔亲自探病并留下来用膳后,所有人的态度都变了。一向对我腹诽并看不上眼的绿衣同学开始谦恭有加,她断定跟着我这个主子混,还是比较有发展前途的。平素对我就不错的纱衾则时不时笑的一脸暧昧。女人啊,得不到男人的爱,就得不到女人的尊重。张爱玲虽说自己感情生活一团混乱,写出的话还是很有见地的。
除了男主角的态度有些叫人捉摸不定。想必太医下的没有怀孕的结论还是对他颇有打击力度的。
“王爷,叫我来,有什么事吗?”我不卑不亢地站在书桌前。
他从堆成小山的公文中,抬起头来,眼睛只在我脸上转了一转。
“昨天,我考了囡囡绝句。听说你带她去赏了菊花,所以就让她以此为诗。”
运气不错,让我押对题了。
“清儿水平有限,相比公主的学业进展让王爷很失望。”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被骂的更惨。
“没有的事,她能写出诗来,已经叫我很惊喜了,何况押了韵还没有跑题。我对这个女儿的学业,着实不敢有更大的期待。”
“诗倒确实是她自己写的。”我连忙杜绝他往“请人捉刀”的方向推测。
“这我倒相信,要你写出这么拙劣的诗也难。”
ND!怎么讲也是我的原创作品,居然给出这样的评价。我想我的笑容肯定是僵硬至极。
“有意思的是,囡囡还给我背了首诗,什么‘菊以晚妆出场’。”他微笑地拿眼睛描绘我的脸,道,“我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诗,是先秦的古诗吗?”
伊若啊伊若,我的话你当耳边风是不是?回头罚你抄一百遍“我以后要听先生的话”!
“那不过是普通的民歌,我说来给公主解闷的。不过是下里巴人。”我讪笑着解释。
“‘泡沫红茶铁板牛排’又是什么东西?我问了所有的幕僚,都不能给我满意的回答。”
谁要能回答就好了,起码说明我找到了同样穿越来的难友。
“这是我以前的家里请的先生说给我听的,清儿驽钝,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问她是什么意思。”
“你以前的先生想必也是个很特别的人。”他点了点头,不知褒贬地评价道。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第二次从他口中听到“特别”这个评语了。
“还有其他的吗?”他兴起了意味,“你的师傅有没有教你其他的诗歌,这样的。”
“有,怎么没有,她说在她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是不喜欢作律诗绝句的。他们认为的诗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听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可是一首很有名的诗。虽然我表示很明白它的意思,倒也很喜欢。”
“我好象听懂了。”他笑,眼睛沉沉地盯着我。我没有回应他的话,平静地看着窗外。
清风拂动,纷纷扬扬的落叶,一片一片,蝶儿蝶儿满天飞。
我想起了纳兰容若的词,转头对他笑笑,“我写首词给你看好不好?”
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就着他办公的纸笔,刷刷刷地写下:
谁念西风独自凉
萧萧黄叶闭疏窗
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
赌书消得泼茶香
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虽然号称“清朝第一词人”,他的词,我喜欢也不过只有最后的这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和那句著名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然而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多的是在时间长河中湮没的人,能够在史册上留下一笔,已是极好极好。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忧伤。”他叹气,起身抱住我,下巴上的青茬轻轻摩挲着我的额头,麻麻痒痒。
是他误会了,还是我误会了。我不知道任何开口宽慰他也宽慰我自己,只好任凭他抱着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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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蓝妃娘娘回来了。”王爷的侍从有着视而不见的魄力,改天试着劝劝灵妃美人跟他学学,眼睛要会自动过滤自己不想看不能看不该看的东西。但如果她爱他,那么我的规劝就没有效果了。爱情是世界是最没有道理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归诸于上帝和女娲造人时的失误,或者是前世的罪孽。因为这样东西,无法解释,也只好推给前世,明明没有道理可喻的感情,偏偏这么多。
等等,这个蓝妃又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楚天裔松开我,对侍从点点头,“你叫她进来见我。”
回头见我想避开,喊住我:“不用回避,你们姐妹以后会常见面,不是生人。”
我踌躇了一回,点头应允了。
见我不是很乐意的样子,他又加了一句:“洛儿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你会喜欢她的。”
“像你一样喜欢?”我大着胆子问。
“不错。”他笑,“总算咂摸出三分酸意了。”
“无聊!”我忍不住淬了他一口。
“表哥!”清清脆脆的嗓音伴着清爽的香气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芙蓉面,冰雪肌,杏黄色的衫子,细细长长的笑眼。眼睛滴溜溜的,一落到楚天裔身上,全化为了缠绵的柔波,波光荧荧。有些人是天生的笑脸,即使(他她)没有明显的情绪,你也会觉得他(她)是在微笑的,真心实意地微笑。不同于我的堆砌。
“你回来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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