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囧囧记》第2章


章鱼不语,垂下眼帘,睫毛便散步下来,状如蝉翼。何曼曼一直认为,他的眼睛比她见过所有的女人都好看。
剥一瓣柚子给他,他信手把玩着,听曼曼说完事情的缘由之后,章鱼慢慢抬起眼来:“其实,去多认识个人也不错啊,人家好歹是搞文字工作的,就当还是职业交流了,而且,也算完成你父母的任务了呀。“
何曼曼一听职业交流,眼睛一亮。
章鱼笑着指着何曼曼手中的柚子:“吃吧,祛火。”
何曼曼不客气地吃了两瓣。
“去吧,我也该休息了,等我身体好点就写你策划的那本稿子。”
章鱼说着,将手里的柚子两口吞下,一口白牙在白色的灯下发着亮,慵懒地打了个呵欠之后,开始双眼恹恹的。
第二章
随着黑压压的人流晃晃悠悠挤地铁,一号线,到东单继续换乘五号线,待何曼曼赶到目的地时,已是一个半小时之后。
虽然下了地铁之后,一抬眼满是高楼,北京东边的商场果然建得比西边豪华。可是,它豪华他的,何曼曼却咂巴着嘴忍不住大叹不值:看男人和高楼都不如去动物园!去西直门那边的动物园看大熊猫才要半小时就到了,慈禧老佛爷当年见过的动物后代全圈养在那方宝地。
何曼曼把这个想法短信给远在青岛的死党燕子,燕子回复道:
“看大熊猫要交门票的,省下的银子够你吃一顿饭了,知足吧。看完熊猫,你要是传染上黑眼圈,哭死你。至于另一头,万一真的是张卫健或木村拓哉那样的袖珍帅哥,你不是便宜大了?“
“张卫健没那么矮好不好。他和木村拓哉都过时了。”曼曼迅速回复过去。
“OK,潘长江是常青树,预祝你遇见该类型。”燕子发过一个信息,外加一个笑脸。
何曼曼哭笑不得,一面没心没肺地抹着热汗,问过二十一次路之后,终于找上制片人刑叔叔的写字楼所在的区域,到了所在楼层,一抬头,硕大的《魂断蓝桥》黑白剧照映入眼帘。费雯丽美貌如斯,和深情潇洒、风度翩翩的罗伯泰勒神情对望;何曼曼双眼放光,耳畔立刻条件反射似的响起《友谊地久天长》的钢琴曲,曲子回旋着,回旋着到最后,忍不住深深叹息一声。
敲门,很快便见一个约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屁颠屁颠地来开门,曼曼知道邢叔叔有个在青岛读高中的与前妻生的儿子,和他妈都在青岛。
曼曼于是同情地冲这孩子启齿一笑,忽然想起来,小男孩这时候不是早该开学了么?
带着疑惑,何曼曼从上往下仔细打量起来:小男孩身材不足一米六的身高,滚圆的小脸白胖,胖脸中间嵌一副小眼镜,憨态可掬。
于是,曼曼顺理成章地想起张爱玲小说《留情》里的一句描写:“他连头带脸光光的,很整齐,像个三号配给面粉制的高桩馒头,郑重地托在衬衫领上”,可惜他没穿衬衫,肥肥的身子却紧箍在薄得透明的白T恤里。白体恤的衣角参差不齐,像是海里翻起的一层层波浪。
打眼一望,大胡子邢叔叔并不在客厅,曼曼便哄孩子似的,笑着问这个白面馒头似的白胖小孩:“刑弟弟,你爸爸呢?”
那小男孩一听,眼镜后面的小眯缝眼一瞪,白眼珠子布满了眼球:“啊?”
何曼曼以为他没听清,依旧以大姐姐的慈爱姿态笑着问:“你爸爸呢?”
只见那小男孩圆圆的白脸迅速往下一拉,双下巴便是一坍。
见小邢同志欲言又止,何曼曼心里忖度着:莫非他父子不和?恩,刑大胡子的女朋友是挺年轻的
正胡思乱想着,只听一声:“曼曼你来了啊,我给你介绍,这是小庄,”曼曼转身一看,只见大胡子的邢叔叔满脸笑容,胡子也被笑出了好几个层次。至于传说中的小庄——
何曼曼顺着刑大胡子的围裙,顺着刑大胡子手持的锈钢铲子,只见,那铲子正不偏不倚地指着那个胖小子。
“啊?”
何曼曼使劲眨眨眼,已找不出话什么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老爸不是听说他长得还不错么!
小庄走上前来,厚厚的小眼镜一抖。
何曼曼双目圆瞪,倒退几步,背后顿时纵生一股冷汗。
打量着庄馒头一个圆弧下来、憨态可掬的身板和那双金华火腿似的短腿,曼曼拧着眉毛,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果然,男人自称一米六的最多一米五八。
没错,这个白胖的馒头男就是传说中何曼曼的相亲对象。更可笑的是,他居然姓庄,高桩馒头的美誉,和高桩馒头果然是一家。
“你好。”庄林一点头,脸上的白肉也跟着颤动了一下。
“曼曼,你看庄林长得年轻么?”刑大胡子拍拍庄林的肩膀:“我带他出去玩,和那些小姐说他是十六岁的处男,那些小姐还真的信了。”
何曼曼咧嘴一笑,笑得难看。
(中)
刑大胡子和他的白胖的小助手开始端饭,何曼曼也赶忙加入。邢大胡子魔鬼身材、与曼曼年级相仿的女友也齐上阵,三两下之后,满满一桌菜端上饭桌。
此期间,馒头男一直在客厅里背着手,满意地观瞻满墙的电影海报:奥黛丽赫本清丽无匹的黑白照、周润发双枪的义薄云天姿势、邢大制片自家的电影海报最后,馒头男的视线停在了玛丽莲梦露的海报下头。
死盯着梦露那双圆润的大腿,馒头男怅望许久,依依流连着,像是领导来下乡来视察池塘里养着的甲鱼似的。直到杯子里的水也盛满,他方才迈着方步,四平八稳地端坐在我对面,再回头望一眼梦露玉柱子似的大腿,再叉开自己的一双矮短腿,摆出一副皇帝要用膳的架势。
“吃吧!”
邢大胡子坐定之后,笑着摆手招呼道,他二十多岁的女朋友也热情微笑。
话音未落,那馒头男庄林便抄起筷子,瞄准那块个头最大、肥瘦兼宜的排骨肉,夹起来就往圆嘟嘟的小嘴里塞,一张肥肥的脸登时一鼓一鼓的。灯光下,他的嘴唇像是忽闪着钻石般的油光,两腮和喉咙一抖一抖,活像田间卫士刚吞下一条害虫。
何曼曼不动声色地瞥他一眼,继续向邢大胡子讨教工作经验,余光却依旧能瞥见对面的他用膳的光景。只见他用筷子灵活地抖掉了盆中的红油汪汪的白菜,夹起一大筷子肥白的水煮鱼。
此时,邢大胡子正兴奋地“想当年”:“我二十六岁的时候,出的第一本小说”
“老邢,你的水煮鱼怎么这么咸。”
忽地,那庄馒头鼓着皮球似的腮帮子,一歪头吐一口鱼刺,以一种十分挑剔的语气打断道。
曼曼扫一眼他冲着灯光下黑洞洞的鼻孔,一口绿茶差点没噎着呛着。
“有那么咸么?我可是一边尝着加的盐。”
邢大胡子自己夹一筷子,何曼曼也尝了一口,味道恰在好处。何曼曼终于没有忍住,十分不爽地用自己的激光眼狠扫那个清华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
“来,曼曼,喝一杯?”
邢大胡子举杯,何曼曼忙端起自己的那杯茶,邢叔叔胡子一动,看一眼庄林,只见他正在全神贯注地呲牙剔油汪汪的鱼骨头。
像过了一个年似的,终于吃完这顿饭,何曼曼乐得什么似的背起包,笑说:“叔叔,天色太晚了,我家远,我早点回去吧。“刚一说完,那庄林急忙起身:“我明天也要早起,都要坐地铁,一起吧。”
刑大胡子也急忙说:“小庄,那么晚了,你送送她!”
何曼曼这人最大的优点之一便是很少给人拆台,于是和这位馒头兄双双上路,出于好奇,我问他:“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呀?”
庄林一抬眼镜,十分学术而自豪地回答道:“我在看卡夫卡的小说,你呢?”
何曼曼随口答道:“我正在张爱玲的《怨女》,觉得真的不如《金锁记》呢。”
只听这馒头男十分惊喜地道:“你能看懂《金锁记》?像你们这样的外行人,真是难得呀!”
外行人。
何曼曼抬眼端详了这位貌不惊人的大才子,深呼吸一口,也不和他恼,笑得一脸谦虚:“我好歹也是出版社的小编,怎么也算三分之一个内行吧。”
清华的大才子庄林依然严肃而庄重地否决了她的判断。
只见那双小眼睛在眼镜背后滴溜转着,十分煞有介事地一个下了定义:“出版是商业行为,你又没专门学过,怎么能算三分之一个内行呢?改天我教教你该看哪些书“
何曼曼冷笑,打断道:“那你说,现代作家里,你最喜欢谁呀?“
庄林一双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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