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第1章


作者:七弦lyre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白到不能再白的题目。 这是一个俗到不能再俗的故事。 然而这个故事中,有很多人的梦想在,有很多人的欢笑在,有很多人的眼泪在。 青春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缀满芬芳的花朵,那样璀璨而流丽的颜色,生生惊破心扉,却也只开过一回罢了。 这无非是一个灰姑娘遇上王子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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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章前言
硬塞进来的前言,以此解释为什么改写故事的开头。
写完悲剧,流了一箩筐的眼泪。
本来想发誓再也不写悲剧了,想了一想,又把誓言改成,在我幼小心灵能够承受的时间范围之内,再也不写悲剧了。
这人生多么荒凉啊,要是在故事之中都不能找到一点温暖的话,我写来干嘛?
下一个长篇,一定是个喜剧,所以把大纲又改了,因为我本来准备是写个虐死人的,虐到哭不出来,只能叹息。
放我的孩儿们一马,也放我自己一马。
那一场华丽丽滴始『乱』终弃,终于免除被我始『乱』终弃的命运了,要多多感谢纳兰大人哟。
哎,这人哪,一想到是喜剧,想到接下来的故事情节,已经忍不住的眉花眼笑了。
王子开着宝马来,灰姑娘的水晶鞋加了十二层的保险,谁都喜欢这个结局吧。
我自己也喜欢。
我要轻松的写一个轻松的故事,也就是说,写的过程中,我不要为情节,文笔等等问题困扰,只是单纯的一个表达,我希望我的人物是有『性』格的男人和女人,容许他们的『性』格上出现缺陷,而不仅仅是我笔下用来表演的工具。
这个世上什么都昂贵,只有yy最便宜,躺在床上喝西北风了,还可以幻想,一匹神骏白马得得跑来,马上骑士一身素白披风,潇洒地向身后一甩,一双修长稳定有力坚强的手伸了过来。
我的王子啊,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温柔有温柔要体贴有体贴要酷有酷要帅有帅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能爬山会游泳长跑练过专业三千米开车能在高速路上狂飙双臂发达举起一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妹不费吹灰之力记得相逢纪念日生日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喜欢戴什么送钻石就送鸽子蛋送玫瑰只有蓝『色』妖姬走到哪里不花钱只刷卡还会酸溜溜的『吟』几句如何在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或者文绉绉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第1卷 第二章平常
那只是非常平常的一天。晚上下班是在五点半钟,徐长卿正在关电脑收拾东西。艾莎莎走过来对她说:“长卿,晚上陪我去吃饭,我一个人吃不下。”
长卿问:“又怎么了?”
莎莎“嗨”了一声,道:“还不是又失恋了,想把痛苦溺死在食物之中。”
徐长卿微笑起来,上上下下瞧了她一眼:“哪里有那么高的段位?肯定是相亲又失败了,郁闷一下也正常。”
莎莎气得大叫:“徐长卿你嘴巴真冷,就不能给我留一点面子,每一次都要说得这么明白。”
长卿一笑,不置可否。
正是吃饭的时候,一推开门就是蒸气腾腾,偏偏吹在身上还是冷气,大堂里人满为患,穿着笔挺中式黑制服的服务生走过来,彬彬有礼:“散座没有了,二位请到楼上包房里去。”
美少年在前头引路,艾莎莎一双眼睛却只顾盯着热腾腾的水煮鱼,一面对徐长卿嗤之以鼻:“光看帅哥有什么用?喂喂眼睛就能吃饱么?”
一直到坐下,徐长卿才笑起来:“哎呀,莎莎你终于想明白了。”
艾莎莎诉苦:“你说我命苦不苦,相亲这么多回,次次都是极品,不是连菜单都拿不稳的就是一低头就看见地中海的,好不容易碰上个长得跟小顾惜朝似的又帅气又从容的帅哥,偏偏人家管我叫姐姐——他海归的,少说都有二十,我有那么老吗?”
长卿一双筷子拨开红鲜鲜的一层花椒辣椒麻椒,一面吃一面抽气:“这个世上极品只有两种,一种是让人yy的,一种是让人唾弃的,你碰上的这个少见,属于第三种,既让人yy,又让人唾弃。”
莎莎听得热泪盈眶:“真经典啊徐长卿,为你的这一句话,干一杯。”
徐长卿优雅的举起可乐瓶子,好像是举起一杯加了冰块的红酒,还微微的晃了一晃:“cheers。”
正觥筹交错之间,包厢的门却突然开了,长卿面对着门口坐着,还以为是服务生,抬起头来却一愣,门口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走在前头的男子扶着门把,身后紧紧的跟了一位花容月貌的美人,一只手攥着西装袖,楚楚可怜:“我们,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好谈的了么?”
男子连头都没有回过去,只微微的侧了身子,彬彬有礼:“如果我让你误会了什么,那么我抱歉。”
屋子里的两个人哪里想到此时此刻上演这一出免费的好戏,一时都愣住了,那美人身材高挑,视线正越过帅哥的肩头,向屋内扫了一眼,不由得一愣,面『色』刷的一下就白了,表情由哀怨转为惊讶,又由惊讶转为愤怒,纤纤玉指恨不得指到徐长卿的额头上,质问道:“是不是因为她。”
男子这才转过头来,对着长卿微微一笑,他是所谓的桃花眼,一笑便弯弯的下来,整个人往那里一站,真真的玉树临风,长卿看得心里一跳,当前,说不动心那是假的。那美女见二人相顾无言,已经是出离愤怒,柳眉倒立,杏眼圆睁,“啪”的一掌扇过来,切齿道:“混蛋。”
长卿不由得抽了一口凉气,等着听那一声脆响,他手疾眼快,一把就抓住了凝雪皓腕,然后慢慢,慢慢的放下来,一语未发,美女气得眼圈一红,把手一摔,踩着高跟鞋蹬蹬蹬的走远,他的容『色』丝毫未变,回过头来掩门,依然彬彬有礼:“不好意思,走错包房了。”
门一关上,艾莎莎啧啧连声:“真激烈啊,俊男美女,爱恨情仇,就跟看电视剧一样。”
许是因为热,徐长卿脸颊红扑扑的,半晌才“嗤”的一笑:“又是一个第三种人。”
星期五中午有一个彩版的摄影,是今年夏日新款服装的介绍,这一期做的波希米亚风情混搭,请的是新近走红的模特朱丽玫,长卿向来负责这个版面的文字部分,便跟着摄影师一起过去了,朱丽玫是个很敬业的人,在镜头前面放得很开,拍片子也顺利,长卿一边看一面赞叹,美人就是美人,无论梨花带雨还是热情奔放都是美人啊,我见尚且尤怜,倒是真有铁石心肠的男子弃如敝履,不知道该说是有眼不是金镶玉还是坐怀不『乱』真君子。
中场休息的时候朱丽玫果然过来找长卿,连个开场白也没有,直接就奔主题:“凭什么?”
长卿耸一耸肩膀,忽然想起来这个习惯属于多年前曾经被自己嘲笑过的假洋鬼子陈立文,便改为嫣然一笑:“朱小姐,我想您是误会了,包厢多,走错了也都正常。”
朱丽玫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阵,点头:“我觉得也是,就你这类型的,充其量算个眉清目秀,他肯定看不上眼去。”
长卿还在那里微笑:“他那个类型的我也看不上眼去,别看有人当宝贝疙瘩一样攥着,哭着喊着不肯撒手,不过白给我都不要。”
朱丽玫一怔,却没有发火,而是问:“为什么?”
长卿笑言:“我不喜欢桃花眼。”
朱丽玫也微笑起来,“哟”了一声道:“你们做记者的不是清高嘛,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瞧不起身价不凡的纨绔子弟,要甘守清贫呢。”
长卿道:“那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谁心里不是巴不得遇见个王子,现在不兴骑白马了,要开宝马——虽说车型老了点,可也毕竟是匹马啊。”
朱丽玫哈哈大笑,先时的剑拔弩张登时冰消瓦解,女人之间的友谊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便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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