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第3章


第1卷 第三章鲜花
隔日,花店果然送了大捧大捧的鲜花上来,荷兰空运来的白玫瑰,扎着雪白的缎带和蕾丝,花瓣上滚着水珠,好像是刚刚摘下来一样新鲜,艾莎莎飞奔过去翻开花束间的卡片,大叫一声:“长卿你可真厉害啊,居然把顾修明给勾引到手了。”
她声音高,众人一听纷纷侧目,长卿恨不得飞身过去堵住她的嘴,莎莎还在那里呱呱『乱』叫:“早知道采访精英能够带来桃花运,我就算削尖脑袋也要去。”
徐长卿“切”了一声,一眼也不看那些花:“什么桃花运,桃花也是一朵烂桃花,又花心又腹黑,谁招惹得起。”
艾莎莎依然兴奋,十指交握作鹌鹑状:“顾氏少东家啊,那得多有钱啊。”说着双目花花的瞧着长卿:“可别装清高玩深沉,这主你可得好好把握,到嘴的鸭子飞了,那就是你笨——况且我还指望你帮我找个精英呢,以后咱也穿一回水晶鞋,嫁入豪门翻身过好日子去。”
长卿撇嘴:“嫁入豪门有什么好,人生在世,还不就是吃饭穿衣,在哪里都是一样。”
艾莎莎啧啧有声:“眼见就是未来有钱人的口气——真要有钱到那份上,一觉睡到自然醒,去去美容院看看文艺小说,不用拼死拼活的给老板搏命,拉广告时也不用上去陪酒充数——”莎莎做的是主编助理,平日里有很多行政上的事务,提及往事依然心有余悸:“陪客户吃饭那不是人干的活计啊,女人当男人灌,男人当酒桶使。”
长卿笑起来:“太夸张了吧,我不信。”
莎莎早就忘了话题是怎么挑起来的,只顾诉苦,噼哩啪啦万言书,徐长卿正中下怀,也不打断她,末了艾莎莎总结:“总之,如果有一天你有机会去,就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了。”
徐长卿敬谢不敏:“谢谢,我没这福份。”
艾莎莎不以为然:“那不一定。”
以前常常在武侠小说上看见一语成谶这一码子事,没想到居然成了真的,不几日主编带领一干女将去谈下半年的中版广告,大笔钦点徐长卿,长卿毫无经验,叫苦连天,主编从眼镜片后面上上下下的打量她,那眼光极富穿透力,仿佛要给人剥光,若不是同为女『性』,长卿几乎要夺门而逃,末了主编莫测高深一笑,下了死命令:“叫你去,必须去。”
如此,一只叫做徐长卿的鸭子上了架,她酒量不佳,不敢出头,只是以韬光养晦为原则,酒桌上瞧着主编笑靥如花,众女子坑蒙拐骗,倒也有趣。谁知对方有一位被称为莫少的,不知怎么的发现了她,斟了满满的一杯就递了上来,笑『吟』『吟』的说:“真人不『露』相,徐小姐莫非是想要留在最后,给大家伙来一个回马枪?”
莫少似乎是那一伙里领头的,他一开口,众人齐刷刷的闭嘴,目光就像聚光灯,都转过来,徐长卿捧了满满的一杯在手,喝不是,不喝也不是,平生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伶牙俐齿原来也有没用武之地的时候,主编已经上来几分酒,拍她的肩膀:“长卿,喝,别叫他们说咱们杂志社里没人。”
莫少生得浓浓的两条眉『毛』,像宝剑一样,锋芒毕『露』,微微一扬,似是轻蔑。长卿心里一热,端起杯子来连气也没有缓,“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莫少倒是一怔,咧一咧嘴,难以置信:“一,一口闷!”
长卿一杯酒灌下去,回过味来才知道是白的,舌头火辣辣的疼,头脑也慢慢的木起来,尚自勉强撑着,自己还知道站起来笑『吟』『吟』的圆场:“不好意思,我出去一趟洗手间。”
艾莎莎想跟出来,里头的矛头已经转了向,莎莎也给拘在里头。长卿只能一个人,慢慢的走出门去,一见风,就觉得头晕得抬不起来,勉强扶着墙壁站着,醉眼朦胧中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过来,她抬起头来微笑:“顾少。”
他也微笑,眼睛弯弯的,作势扇一扇鼻子:“好大的酒味。”
她还笑嘻嘻的拿着手给他比划:“这么大一杯,白的。”
他瞧着她醉态可掬,站也站不稳,便走过来扶着,出去的时候车子还没有熄火,他拉开车门,她问:“咱们去哪里?”
天『色』已经晚了,华灯初上,十里长街灯火辉煌,她喝多了酒,眼波欲流,斜斜的挑起来看他,眸子里似乎是有一条地上的银河一样,他一只手撑在车门上,却把嘴巴凑在她的耳朵后面,懒懒的说:“去君悦。”
耳朵后面一热,全身都酥酥麻麻,她还听得明白,举起手来,“啪”就是一巴掌,他猝不及防,正正好好打在脸上,也不疼,她笑『吟』『吟』:“一个五星级就要打发我,没门,我要住拉斯维加斯的总统套房。”
他还是笑:“这可有些难度。”
结果两个人开车去兜风,夜里十一点的南三环,四野寂寂,灯火寥落,他的车开得不快,又极稳,没有人说话,车子里放着舒缓的音乐。许是酒喝多了,长卿只觉得心里头热,又燥,车子里有她身上的酒味,还有淡淡的烟草气味,古龙水隐约的味道,全都混合在一起,她一把拉开窗子,窗外的夜风“呼”的一下吹了进来,便灌了满满,他侧过身子来帮她拉上一半,又道:“刚喝了酒,吹风不好,不然我开冷气。”
见了他几次,他总是这样绅士十足,风度翩翩,就算挨了揍也一样的优雅倦懒,可是却又像是一层面具一样,拿着小李飞刀都划拉不开。她眯着眼睛坐在座位上,一直都没有答腔,等他发现过来已经大事不好,她“哇”的一口便吐在他的真皮座垫上。
顾修明愣了足足半分钟,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风度翩翩的顾少自认阅女无数,几曾见过此等厉害角『色』,没等到醒过腔来她又是一口,这下子更绝,连衣服带鞋全都报销了,滴沥哒啦内容丰富,顾修明气得一拳捶在方向盘上,喃喃的骂了一句。
车子缓缓的停在路边,天上一弯金黄的眉月,晚风清凉,旁边就是醉酒横陈的美人,他只是坐着呼哧呼哧生气,忽然想起车子里面的气味实在难闻,便走下车去,一把扯开外套,在地上来回来去的走,好像困兽一般,绕了不到半圈,忽然听见车子里面有响动,顾修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连忙一个箭步窜过去,忍气吞声,好言好语的叫:“长卿,长卿。”
她转了头过去,一动不动,怎么叫都不醒,他凑近一瞧,原来已经睡着了。
然后电话就响了,顾修明没好气的接起来,莫慎年在那头笑得像一只狐狸:“怎么样啊,还是哥们够意思,现在是不是如愿以偿了?”
顾修明气得想摔电话:“你tmd灌了她多少酒啊,吐了我一车。”
莫慎年笑得更加诈:“哎哟第一次听你骂人啊,我说这妹妹看着平淡无奇的,怎么就对了你的眼——原来这么有个『性』,我早就瞧着你那辆林宝坚尼太拉风,这样一吐,甚合我意,甚合我意。”说着干笑两声,不待顾修明接口,“嗒”的一下,电话挂了。
花店有三天没有送花来,第四天头上,长卿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他是生气了,那天她吐了他一车,其实当时就醒酒了,只是知道事情不好,便闭着眼睛在那里,死乞白赖的装睡。毕竟这事太丢脸,她活了二十郎当岁,自认一贯的冷静优雅端庄睿智,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作出这等丑事来,而且还是在那样一个帅而又帅的帅哥前面,不幸的是,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是在某一小时某一刻,她还曾经对他动过不怎么纯洁的歪歪心思,想一想便连撞墙的心都有,偏偏艾莎莎还不知死活,走过来问:“怎么还没有鲜花来,怎么地,出去一度之后,就不给上钩的鱼儿喂食了?”
徐长卿眼神飞过去,几乎要杀人:“你都知道多少?”
艾莎莎战战兢兢:“猜的,我猜的。”
长卿这才恢复原本的无精打采,俨然深闺怨女,曼声『吟』哦:“凄凉满地红心草,此恨谁知道——一段唯美浪漫的爱情故事,被我亲手扼杀在摇篮之中了,现在悼念之中。”想一想,又补充道:“不,是亲口,一大口。”
艾莎莎笑着拍了她一掌:“见过爱刻薄人的,没见过连自己也刻薄的,我哪里有工夫听你贫——今天晚上没有事吧,咱们两个去扫街。”
花钱花到不会心疼,走路走到脚趾抽筋,如此才是扫街的最高境地,两个女人血拼一番之后坐在路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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