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以食为天 by萧萧雨寒(穿越时空 布衣生活 重生 种田文)》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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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围分明是不久前打斗过的样子,而且,似乎还有不少的伤亡。
少年之前也是见过大场面的,身上也有些功夫,可此时孤身一人却不得不谨慎。不再看地上的血迹,少年朝着来时的路退了回去。
少年以为自己够小心了,可当他察觉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时已经晚了。只觉得后颈一痛,眼前一黑,少年便失去了直觉。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少年听到有人在说话。
“早就告诉你们了,看人要看准,有点眼力价,这少年明明就是个路过的弱书生,就被你硬生生的打晕了。”声音很大,少年甚至觉得那就是在耳边吼得。“早就耽误的时辰,这下可好,又给自己找个了拖后腿的。”
少年安下心来,似乎自己并没有性命之忧。
“李叔,咱们被劫的东西都找到了,东西一件没少,箱子上的封条都没坏!”一个豪爽的声音响起,那人似乎刚刚从外面进来。“咦,这是哪个?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
“二壮,你认得这书生?”貌似李叔的人开口。
“眼熟啊”叫二壮的人沉吟了许久,“该不会是我以前学堂里的同窗吧?也不对啊,那几个虽然现在不见面了,但我应该也能认出来啊。”
少年却是在听到‘二壮’这个名字的时候一震,然后拼命的睁开眼。视野一片模糊,过了许久才恢复了清晰。
“诶,你醒了!”李叔最先发现,“对不住啊,我们把你当成山匪的余孽了,这才不小心伤了小兄弟,请多多见谅啊。”
少年扯了扯嘴角,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视线一转,便看到了另一个人。那人长的极是魁梧,脸上还带着几分的凶悍。即使这样,少年也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熟悉的痕迹。
“二壮哥,你不认得我了吗?”
二壮的眉毛却是越皱越紧,眼前的人的确眼熟,可自己却真的不记得他的名字了。这些年跟着李叔走南闯北认得了不少人,二壮也对自己识人的本事有几分信心,可此时却有些拿不准了。
少年有些不满的撇了撇嘴,然后撑起身子想坐起来。先前的那一棍子威力太大,少年晃了两晃,最后还是在李叔的搀扶下坐起来的。
眼前人不仅样子让自己熟悉,甚至连一些小动作都没什么变化。二壮的脑子越转越快,那个名字在嘴边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说了出去,“你,你是瑾儿?!”
“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呢,枉我给你白白的写了那么多信。”少年,也就是尚瑾看起来有些不忿。他们两人的确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但书信联系却没怎么断过,怎么就疏远了呢?
二壮是真的呆了。仔细看来,尚瑾的长相和小时候其实相差不大,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变得越发的俊俏而已。真正让他诧异的是瑾儿此时的穿着。俗话说,人靠衣装,在二壮的印象里,尚家那可是十足的富户,就算是现在,留在村子里的那套房子还有下人给专门看着。试问这样一户人家,怎么会让家里的小少爷穿成这样?
尚瑾身上的衣服的确有些拿不出手。料子很普通,就是一般的棉布,但是,衣角等地方还是磨损的厉害,甚至打了好几个补丁,虽然看起来还是整洁的,但不管怎样这样的衣服都不该穿在尚瑾的身上。
二壮可是清楚的记得瑾儿小时候随便一件衣服都比这强百倍,那时候自己可是没少羡慕他。不过,这些都算不了什么,问题是,他三个月前刚回过一次村子,那时候尚家留下的那个宅子还有人看着,并不像是家里出了事的样子,那么,尚家的小少爷到底是怎么落魄到这个样子?
想起这几年的通信,二壮虽然发觉近几年来的书信往来确实少了,可里面却没半点关于尚家目前状况的只言片语。难道看着尚希那磨破了的衣角,二壮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以前觉得尚叔是个顶好的人,怎么就娶了个尖酸的婆娘呢?
二壮想的很简单,虽然一个人家里有个儿子很重要,但如果多了个后娘的话
于是,在尚瑾还在为那有些同情的目光疑惑时,他不知道,在二壮心里,他已经是个被后娘欺负,不被亲爹待见的可怜娃了。
“那个什么,”二壮有些担心,但又不好过问别人家的家事,直到尚瑾有些疑问的目光注视过来才开口道,“你现在有功名了吗?”刚说完,就想打自己一嘴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尚瑾都穿成这样子了,可能还继续读书吗?更何况,哪个读书人会在这荒山野地里走?
不想,尚瑾却是很自然的点了点头,“已经中了举,这次开了恩科,爹爹让我去京城试一试。”
“你现在已经是举人老爷了?!”
尚瑾眉眼弯弯,虽说要戒骄戒躁,但举目全国,像他这个年纪就得了举人名头的呃,也不是没有,虽然没有凤毛麟角那么稀罕,可也算得上是万里出一的了。关于这个,他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当然,这点小得意算不上什么,哪怕是显露人前最多也是得一个少年锐气的评价。他的那两个爹对此意见很是不同,尚希是一方面觉得做人要谦逊,一边觉得太过于谦逊那就太假不像是少年人的作派。而卓安,也许是年少的时候内敛过了,再加上瑾儿平日里很是老成,这时候露了点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反而让他觉得很高兴。
尚瑾向来有分寸,虽然心里得意,但那也只是对着亲近的人。发觉了这一点以后,俩爹放心了,也不打算再多说。
“嘿嘿,以前先生就说你一定是最有出息的,说的真准。”二壮打心眼里佩服,然后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尚瑾先是一愣,然后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服,最后有些挫败的憋了瘪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啊,这个先生讲过!”二壮恍然大悟,然后又赞叹道,“你果然是会有大出息的人。”
尚瑾低头抿嘴笑,心里却狂躁的想抓墙。见鬼的有出息,还不是自己一不小心把安爹爹堵得哑口无言,然后被打击报复发配流离。爹爹虽然英明神武一眼就看穿了安爹爹打的主意,可还不是最后被那冠冕堂皇的大话给说服了。
什么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虽然以前也被带着出去游历,可这一次显然不同。于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胳膊扭不过大腿的尚小瑾童鞋穿着一身布衣,背着一个小包袱,带着仅有的五两银子和一贯大钱别丢出了府。
“普通人家的孩子像你这个年纪一般早就定亲了,再早一点的都已经娶了媳妇。你也就别觉得自己还是个不知事的奶娃子,趁着年华尚好,还是好好的游历一番,不仅能长见识,心胸自然也比闷在府里开阔的多。”卓安语重心长的拍着尚瑾的肩膀,一副‘我全是为了你好’的样子。
尚希站在一边,眼中虽然不舍,但也没拦着不让尚瑾出门。
卓安在一边又交代了许多,然后大手一挥,“走吧!”那语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给人一种很高兴的感觉。
到底是心里不舍,外加上尚瑾出门的这身行头实在是让人不放心,尚希借口送尚瑾出城门的时候又给他塞了一千两的银票。不管怎么说,穷家富路,他实在不理解卓安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小气。
尚瑾也舍不得尚希,可是这一次卓安也把他刺激的够呛,让他想立业的心思更强烈了。至少,总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还不能有一点反抗的乖乖去做。
没有话语权的日子,不好过啊。
和尚希之前预想的不同,尚瑾这一路行来虽然吃住算不上好,但也没有他想的那么差。一路行来,有时拜访名儒,有时在那些出名的书院里暂住。他的年纪小,但学识还是好的,有了举人的名头,谁也不会瞧不起他。再加上人长得讨喜又会说话,这一路也算是如鱼得水。
除了尚瑾一直憋着一口气,发誓把布衣穿破。后来,哪怕他的身量长了,原来的衣服已经穿不了了,他在成衣铺里也只买布衣。如此的做派,倒是让不少人把他误会成了寒门子弟,爱护有加。
如果不把女儿介绍给自己就更好了。尚瑾偶尔暗暗吐槽。
虽然和二壮许久未见,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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