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入松》第15章


☆、廿二,相就
这神来一笔的一问倒是把林晚风给逗笑了,噗地笑出声来,之后,为难地对着人看了半晌,低低笑叹:“……也许我本来就没什么风情,跟你没关系。”
白羡张了张嘴,然后下定决心般道:“不……是我不解风情,我知道。”语气严肃到让人怀疑这孩子在给自己定罪,“……晚风,一直很有风情的。”后一句有点扭捏,但还是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林晚风一时间真是哭笑不得,不晓得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才好了,只好低下头去与少年两个额头抵住,呼出口气吹动了垂在对方额前的自己的碎发,轻轻道:“傻瓜。”
手掌拢了那脸庞,过一会儿拇指忍不住顺下来,去摩挲对方柔软的唇角。这不自觉的,带着狎昵和挑逗的小动作。
接下来,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湿软的舌舔了他指尖,甚至不是舔一下就好,而是中途挪动了一番,他一抖,刚好瞧见红润的舌尖退回去的一瞬。随后,手腕被捉住,潮热的掌心熨贴着他衤果露的肌肤,生出更难以言喻的暗示来。
这算是……某种回应了吗?这家伙,明明也不是完全不懂风情嘛。
林晚风闭了闭眼,再睁开,伏下身去:“那就这样……咱这位置,不变了?”
他见对方似懂非懂眨了下眼,然后似懂非懂地点了头,顿时觉得有些罪恶。但是罪恶归罪恶,他仍旧按照想好的,从怀里掏出那盒特地从邬梅那里买来的软膏放到枕边,以备一会儿取用。
说实话,这东西并非特供两人里的某人使用,毕竟白羡若想主动,他可打不过,也不想打过,两个男人家家的,床第间就不矫情了。只是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倒是白羡这孩子,有了方才那一下做铺垫,果然并不如看起来这么纯洁无知,起码是个会喘息会热乎的人,不是段不会动没反应的钝木头,虽说,有那么点僵硬——这里林晚风承认,自己也是僵硬的——任谁在做什么要紧的尝试时,都会紧张的。
好在人都知道循着本能走,特别这本能里带入了太多情愫和情绪的时候,尤其强大……
当对方眯着那双水汪汪的含着泪的眸,于压抑低喘里间念着他的名,双腿不由自主将他夹紧时,他觉得说不出的圆满。
不是不痛的,他知道,连他都被弄得很疼……只是,在相扣的指缝间,在沉默相汇的眼神里,无声浸透着一种比本能更强大更柔韧的心情,叫心甘情愿。
这一夜热与痛,欢与合的纠缠,其结果就是导致早上林晚风起晚了。
这倒不是大问题,问题是,子慕这孩子,发烧了。
林晚风很歉疚地摸了少年的额头,心里默默自责,然白羡自己反而很淡定,几乎可以说是用一种老生常谈,老气横秋的语气说:“在军营里,兵士们手脚不细致,条件又不好,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他们来告的病假,其实我都知道的。”
林晚风闻言顿了顿,他发觉说到这些在行或者相熟的东西,对方的话自然就多了,他一哂道:“你倒是很亲民嘛,连这种事情都知道。”
白羡的目光挪到他身上,瞅了一会儿,略微歪了头慢慢说:“早知道就再了解得细致些了……可惜,我在遇见表哥你之前,并不晓得原来自己……也喜欢男人。”说完还眨下眼,仿佛真的略带困惑。
林晚风估摸着这孩子并不知道情话该怎么说,兴许正是不会说的人,说出来才这么实诚,这一记深深戳到他心窝里,弄得他淡定不能,只觉得一颗心在胸膛里噗噗乱跳,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不,不是单纯的感动,他晓得的,他真的是喜欢对方的,不然何以如此心动?心动到,想要说点什么来回应。不过最终,他直接付诸行动,凑过去衔住对方唇瓣。
白羡没有扭捏,启唇回应了他,甚至把舌探出来,勾住他,与他纠缠。晨起嘛,嘴里总有些说不清的味道,只是他不嫌,对方也不嫌,他们俩都不嫌对方腌臜地吻在一起良久,到喘不过来气了才分开。
林晚风把唇挪过去亲了亲白羡的额头:“我去抓药。”
后者脸红扑扑的,略带一点病态的酡红,眸子却很明亮,闻言眨了眨眼,听话地点了头。
这一日林晚风没有去做工,而是告假在家里呆了一天。除却去到不知为何见到他依旧黑着脸的邬梅那里讨了两付退烧药并温润不刺激的药膏,他大半时间一直陪在子慕床边。
待服下药消了炎,烧也就退了下来。林晚风替对方打理好伤处,抹上药,便抱着一起睡了个难得的午觉。
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曾想有朝一日能得一人如此亲近。原本预备了这个给子慕的成年礼,最后反倒是自己这边占的便宜更多些,分明该是罪恶而羞耻的,他却偏偏翘着嘴角想偷笑。这么想想都甜蜜。
作者有话要说: ……
你们自己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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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急……后面还会有的,不过有些好奇,现在这阶段的ljj能够写到多大尺度不被和谐?(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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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luo露都不可以=…=好吧这个词貌似以前就被和谐的,好吧……
☆、廿三,风起
那之后的日子也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区别,只是两个枕头挨得更近,被窝由两个拆成了一个,床头的抽屉里,多了两盒软膏。而他们俩的房间里,时常备着一盆干净的水和一块新的白棉手巾。
因为头一回之后,林晚风悟到了,不管当时是多么动情多么激烈,事后要尽快弄好弄干净,这种事情上,待对方好,便是待自己好,对方舒服,他心里也舒坦。
岁月匆匆,又是数月轮转。
林晚风不记得哪天早上醒来,白羡还在迷迷糊糊,他突然笑了笑,一种心情,事到如今浑然天成,于是凑过去温柔道:“子慕,以后,就这样过下去吧。”又补道,“你和我。”
后者揉了揉眼,借着晨光看了看他脸,半晌也是慢慢一笑,轻轻答:“好。”两个眸子亮晶晶的,像天光刚起,似晨露初凝。
事情就这么说好了。仿佛只是一个喊另一个吃饭,这么简单。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事,如一场大风般将两人的命运吹得沉浮两异,也许一辈子就这么简单过去了。他宁愿不曾发生,只是事与愿违。
其实并非完全没有征兆。镇子上贴出榜单招兵,远方则传来边疆不稳的传言,无论怎么看,都是战事将起的不安气息。自从林晚风晓得这个消息,每日看着白羡,每日便在默数尚能平静的时日,暗想不被波及的可能性有多少。
而这一日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便在离端阳尚有十数日之时,一辆马车停在了林家门前。
马车来得很早,早到林晚风刚吃完早饭,还没来得及出门便已到了门前。赶车的人训练有素,停得干脆利落。林晚风下意识地,抬手让白羡留在屋内,自己出去看。
一只手掀开帘子,露出绛紫色的衣袖。来人目测三十出头的年纪,保养得当,身手也不错,下马车的动作很利落,只是无论怎么利落,都带着一股说不清的优雅气度,换个说法,该说是“贵气”,而且这种贵气的感觉体现在每一个举手投足和眼神里,浑然天成,寻常人家熏陶不出,除非从小被言传身教,刻意教导。
来人抬眼打量了下屋子及门前菜地,最后眼光落在林晚风身上,林晚风不禁蹙眉暗暗握紧了拳,而来人对这剑拔弩张的气氛仿佛视若无睹,微微一笑,抬手作了一揖:“叨扰。”
一股春风兜头迎上,他突然一口气便发不出来了。
这可真不是个好开头。
“阁下是谁,有何贵干?”车马未做久留,即刻便走了,眼见绛紫衣衫的不速之客带着随从朝他家门口走来,他踏前两步,语气不善地问道。姿态有些像保护危卵的老母鸡。
“在下……”紫衫人微妙地用瞥了一眼被林晚风护在身后半掩的门,“在下想见见一位故人,不知可否通融。”
林晚风心头的刺根根竖起,凭感觉就知道眼前这位大有来头,行事做派这般优雅从容,一丝捉逃犯的影子也没有,倒真的像寻访故友,这怎能不让他万分警惕?
可是,若能准确找到这里,恐怕早就对所有事态了如指掌了吧,他又何以睁眼说瞎话,说没有这位故人呢,何况面对这样一位……他一时之间竟连说瞎话的勇气都没有。
“表哥——”
正在犹疑不定,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呼唤。林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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