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牵着你的手与世界为敌》第14章


一个幼稚的游戏,我只是当开玩笑一样跟大D哥说出来的,没想到他竟然一边翻着白眼,一边就答应了。
那时正是大理古城的中午,我们先分开往古城两边走,过了好半天,我给他打电话,然后我俩开始往古城中心走。
街道上的石板路被人流磨得光滑,从山上引下来的溪水在路中间流淌,积雪的苍山就在不远处挺拔着,我在人群中慢慢走着,靠着自己那诡异的想法,就莫名的激动起来。
我深怕我跟大D哥会错过,我不是怕什么缘分的说法,我就是嫌再走一遍太累,幸好我和这家伙还算有默契,我们在洋人街尽头的那高大石门前碰到了。
大D哥很高,站在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他也发现了我,一看到我他就露出一口大白牙对我笑着,然后迈着自己那对长腿冲着我走来。
那么帅一个大帅哥直冲冲的对着我走,我的心脏就很没出息的开始狂跳起来。
我拼命告诉自己要端着,这时候大D哥也来到了我面前,他低着声音对我说:“嘿帅哥,一个人吗?”
被搭讪了,我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但是我的语气还是刻意平静着:“是啊。”
“有兴趣一起去喝一杯吗?”他说。
他不怎么会演这一段,台词生硬,我差点笑出声,但我还是说:“不,我又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啊?”他竟然改了剧本,我惊讶的看着他,他接着说,“你是我男朋友李泊文啊,才过去半小时不到你就忘记我了,脑子晒太阳晒坏了?”
说着,他伸出长长的手在我的头上拍了拍,我瞪着眼睛看着他,心里想着,我草,剧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却被他那两下轻轻的抚摸弄得整个人都像是要燃烧起来了。
之后,我们两个人在大理古城里晒着太阳闲聊,这座城市有让时间慢下来的魔力,这点毋庸置疑,甚至当你在那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走多了,你会习惯那首没有艺术感却被频繁播放的音乐,你也会觉得这里无论多么拥挤,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后来和大D哥去过很多城市,但是大理是唯一一座让我去过就一直惦记着的地方。
我一直记得那天我跟大D哥在苍山的索道上看洱海时的对话,我问他:“大D哥,你说我们以后还会来这个地方吗。”
“会吧。”他说,“但是那时候应该不是我们两个人。”
“我擦,你还想带谁来。”我望着远处平静的洱海,不爽的对他说。
“有很多人啊,比如我们的父母,再比如我们的孩子。”他说着,我看了看他,他此时正看着远处,黑色的眼睛里放着光,透着股让人心安的坚定,我有点发愣,随即说道:“要是我跟你,哪来的什么孩子。”
“我早就想好了,如果我们能走到三十岁,那我们就受孕两个孩子,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忙的你没时间出去浪。”我望着面前的大D哥,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看着前面,就好像他面前就是这幅画面一般。
多么美好的期盼的,我知道很多同志在跟自己另一半在一起时都有过这样的期盼,但是这现世的残酷就是它永远只会摧残人心中美好的期盼。
这摧残与性别无关,与性向也无关,这就只是一种生活惯性。
只是,很多同志在听到这些话时,总是一边幸福的同时又一边惊恐着未来的不确定性,总害怕自己这个身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毁灭,我时常想,也许就是我们那一瞬间的不坚定造成了这个世界满怀恶意的有机可乘。
所以,当我们感动时,就认真感动,当我们伤心时,就放肆伤心;你本来就生来不同,所以,谁也不知道明天你会不会中五百万,为什么不把今天的乐用在今天呢。
反正那一刻,我原本跟面前的洱海一般平静无波的心脏突然就从中心泛起了阵阵的涟漪,我知道,那一刻,我是怀着满腹信心要和面前这个男人去创造那副他眼前的美好画面的。
☆、特殊癖好
1
我有个怪癖,手里拿着东西都爱放到鼻子前闻一闻,不是本人有啥特殊爱好,这就是一种情不自禁的习惯。譬如刚脱下来的袜子,从柜子里拿出来的内裤等,因为这件事大D哥没少数落过我,但是我就是改不过来。
有时候大D哥穿着皮鞋,回来后脱了鞋子坐在我旁边,我闻到淡淡的汗酸味就会俯下身去找味道来源,这家伙恶趣味,我脸刚下去,他就伸着脚丫子往我脸上怼,四十几码的大脚一下子盖在我的脸上,我气的拿起旁边的枕头就往他身上甩。
他有时候会躲,有时候顺势按着我的胳膊往我身上扑,这样闹着闹着就闹过了火。
2
刚跟大D哥到杭州的时候我可以说是一贫如洗,穷的内裤都要穿他的了。
好吧,穿他的内裤纯属于拿错了,这家伙的内裤除了size跟我不同,款式基本和我的一样,我在生活上又总是粗枝大叶,所以经常会顺手拿错,不过每次套上去后凉飕飕的我就知道我穿错了内裤,就偷偷给他放回去。
他在那里眯着眼睛看我,也不做声,像个看着老鼠偷食物的慵懒大黑猫。
我有时候觉得我这恶习直接影响到了我的生命安全,譬如说我把洗面奶当牙膏挤,再譬如我总是拿错牙刷。
是的,我有好几次刷牙都不小心拿了大D哥的牙刷。
这家伙外表冷酷,内心闷骚,牙刷要跟我用情侣款,还特别小气的只买了一个漱口杯,本身我大学时候就是大大咧咧的大男孩,这会杯里有两只除了轻微色差,基本形状一样的牙刷,我总是随便一拿,等到刷着刷着,才会隐约觉得不对。
洗完澡出来我怕大D哥发现,就把他牙刷上的水用力甩掉,然后看着他一脸淡定的用我刚用完的牙刷去刷牙,我躲就在后面偷偷乐,满肚子的恶趣味。
3
刚说到杭州后,我们的生活有段时间非常窘迫。杭州的消费不低,光一日三餐都是个巨大的消耗。
那时候我们吃饭都是在外面解决,我在武汉吃惯了重口味,对杭州食物的清淡味道很难习惯,大D哥不同,他啥都能吃,我有时候都怀疑他□□都能吃特别香,所以每次去外面吃饭他都是胡吃海吃,我就随便扒点,每天跟完成任务一样。
他也知道原因,但就是不发表任何意见。
那时候刚随着他来到异乡,自己除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抱负,基本没啥过硬的本事,加上他那态度,心里难免不踏实。
一直都想着这家伙就是一时兴起,等到新鲜劲儿一过,都不知道我是谁了。
这样想着,心里就难受,但是一个大男人,又不好为这种小情绪跟他对峙,就这么自我折磨的瞎混。
这样过了大概有一周,那天我们一如往常在吃饭,大D哥突然神秘兮兮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看的心里发怵,他却一把拿过自己刚才放在旁边的包,咻的拉开拉链,下一秒竟然从里面拿出了一瓶红色瓷瓶的辣酱。
正是世界上最火辣的女人——老干妈。
大D哥在我对面笑着说:“知道你吃不惯,刚才去给你买了瓶辣酱。
我当时说不上为什么,吃在喉咙口的一口饭突然哽了一下,望着那瓶火红火红的老干妈,眼睛都热了。
原来,我的情绪这家伙一直都默默看着在。
4
我跟大D哥刚到杭州都是无业人士,靠着他之前一年的积蓄,基本上算是坐吃山空。一直在外面吃饭实在太不划算,然后我们就开始寻思着自己在家里做。
当时我们租的房子带厨房,但除了一个微波炉其他什么工具也没有。
我跟大D哥去义乌小商品市场,一边对比网上的价格一边跟老板砍价,现在想想,那时候还真的初生牛犊,想一出是一出。
买了工具后就考虑做饭的问题,两个大老爷们儿以前在家里都是连拖把都不会拿一下的人,突然要柴米油盐酱醋茶还真是难事。
商量好后,我们决定轮番来,最后谁做的好吃就谁上。
第一天是大D哥,土豆丝被他炒成了黑泥,肉还带着血丝……我是含着泪也没能吃下一口,他自己更是碰都没碰一筷子,最后没办法,我们还是去外面解决了。
第二天轮到我,好吧,我原本是准备随便应付一下的(我真不是装逼),就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反正就是第一次看百度做的,大D哥将饭菜一扫而空,我以为他是故意捧我的场,第二天这家伙竟然早早买了菜回来,不等我反应,他就将该切的菜切好,该洗的也洗的干干净净,就等我拿着锅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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