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第4章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销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经纪人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应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纽泽西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那几年动荡的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去我的90年代
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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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一首歌和一道菜讲起吧。
前几天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一个欧洲小国,长时间的外语氛围下我变得对中文尤为敏感,已经到了走在大街上听到一句“国骂”,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隔着一条马路,就想冲街对面同胞也来上一句的那种程度。
那天我迷路了,经过一家中国餐馆。开始我也没发现那是中国餐馆,但我先听到了里面放的歌,成龙唱着《明明白白我的心》。
我头顶的呆毛立刻竖了起来,接收到了来自祖国的信息。之后我情不自禁朝着这首歌的方向走,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红烧鱼味道。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闻了一整首歌的时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种久别重逢的味道,都是一块关于记忆的琥珀。有时候你的潜意识是能欺骗你自己的,但是你的嗅觉不能,每一种味道,都无法用辞藻形容,却能让你的脑海出现一个无比具象的场景。
就好比,每次闻到CK One的味道,我就想到地铁里玩手机的男白领,闻到硝烟的味道就会想到喝了大酒之后走过的满是鞭炮红色碎屑的街道。其实钱也是有味道的,是一种经过无数人转手却不会沾染任何人本身气味,冷漠而肮脏的味道,有这种味道的还有麻将牌。
所以每次走进棋牌室,听着无数麻将牌噼里啪啦摔在桌上,我会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嘘,你闻,这是钱的味道。她不屑地笑着,说,这是输钱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和红烧鱼无关,红烧鱼的味道是属于大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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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学时,我曾经是大哥的马仔。我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但是院里的大小孩都叫他大哥。开始我不这么叫的,我奶奶和他妈在讨论白菜是不是又涨价了的时候把我推到他旁边,她说:“去,和大哥哥玩去。”我叫他大哥哥,他很不满意,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叫大哥。我问也没问为什么,点点头,叫了声“大哥”。他一转身,我小声补充了一个“哥”。内心犯贱的本性才得到满足。
我并没看过他打架,但是因为他看过所有周润发的电影,了解的剧情比所有其他小朋友都超前,所以他变成了大哥。只有叫他大哥,他才愿意把“赌侠的故事”换成第一人称讲出来,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我当年还是二年级的时候……”上小学前,我知道最高的学历是小学六年级,他已经到了四年级,对我来说,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两年,已经是道行颇高的人类了。
那是港产片的光辉岁月,出租碟片的地方,周润发和周星驰的VCD摆在货架最显眼的地方,封面特别破旧。我是深受赌侠系列摧残的少女。我爸当初很迷恋发哥的风采,很多讲赌博的电影,总会有一个大佬的义女,留着长长的指甲和倾泻而下的乌黑长发,每次她摇骰子都拔一根头发下来直接钩着摇,然后大佬在旁边得意地说,我从小用牛奶给她泡手。然后我爸转身对着我说,以后你也用牛奶泡手,练好了我带你去澳门。我小时候也天真地以为,用牛奶泡手就能长成梁咏琪和钟楚红了。
这些都不重要,我们要说的是红烧鱼。
我当马仔的时候,大哥常带我去冒险,在后院烧火烤玉米,或者什么都不烤,只是体验火焰燃烧那种危险的感觉。他是第一个带我走出大院的人,那一刻我看到面前穿梭的车水马龙,又紧张又兴奋,连眼皮都在颤抖,我觉得朝鲜人到了美国也不过如此吧。
我们去了一个居民楼的楼顶,黄昏来临的时候,对面霓虹灯一瞬间亮起。那个时候我没认识几个字,就觉得是几个横竖交错漂亮的灯。就是那一瞬间,楼下的那家人正在做红烧鱼。他问我,你闻到这个味道了吗?他说,这是红烧鱼,做红烧鱼先要把鱼洗干净了,抹上薄薄一层盐巴,还得耐得住性子,用各种调味料浸一小时,之后放油里去炸,炸成麦田的颜色。你见过麦田吗?我摇摇头。他说,你以后去闻面包,那就是麦田的味道。
我之后见过许多写文章的男生,但是再也没有一个男生让我听他描述一道菜,就流口水。只有大哥可以。他一边说,对面的霓虹大房子里就传来“中国好声音”节目里导师一定不会转身的歌声,成龙和陈淑桦唱的《明明白白我的心》:
你有一双温柔的眼晴/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
他让我学着唱女生的部分,他唱男生的部分。我就跟着他唱。我一边唱一边在想,他一定是要和我过家家了吧?
我问他,那个唱歌的地方是什么东西。他说,那叫夜总会。大哥要去的地方,我爸爸也去的。我又问,你现在练歌是为了以后去唱吗?他说,这倒不是,是我想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和我的同学王海燕一起唱,春节后我和王海燕约好一起烧红烧鱼。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问,我能去吃吗?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说三年级以下是不能吃的。然后他很不满意地跟我说,以后你也别来跟我练了,你五音不全,都要把我练跑调了。
后来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音乐考试永远拿不到优秀。学心理的朋友说,这是童年阴影。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就是这次吧。
而且从那以后,我讨厌所有名字里有海燕两个字的女同学。她们总能打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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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一个六岁的女孩不懂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她们什么都懂。女孩越是在无知的时候,越容易喜欢一个人。隔壁强子为你打一架,你就觉得拥有全世界了。
那时候我喜欢《成长的烦恼》里的Mike和《我爱我家》里的梁天,直到现在,我看无数遍《我爱我家》的重播,都对梁天爱得不可自拔。操着一口北京贫,总是吹出一片前程似锦,又总是在生活中跌跌撞撞,一事无成。我喜欢过的男孩,都大抵如此,带着明显的人性弱点,一边逞强,一边懦弱,这让他们总在男人和男孩之间徘徊。
我还看过梁天演的一个电视剧,叫《金马大酒店》。大哥带我眺望的霓虹灯,也叫金马大酒店,是我们那儿夜总会的鼻祖。在我家后面,之后好几年,听到的歌也就这么几首,《明明白白我的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和《东方之珠》,在看到歌词之前,我老是把东方之珠想象成东方蜘蛛,每听一次都是一身冷汗。
周杰伦出现的时候,我们搬家了,地头蛇被枪决了,金马夜总会也悄然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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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小学那几年,日韩电视剧席卷而来,《血疑》和《排球女将》反复重播。病态柔美女主角形象也席卷而来。班级里的女孩互相交朋友的方式,都是在体育课时拉着对方的小手,坐在树荫底下,眼神忧郁地问对方,你为什么不跑步?一个捂着胸口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心脏病。另一个同病相怜,说,我得的是白血病。还有另外一种女孩,把自己幻想成了励志型的代表,赤名莉香、小鹿纯子或者是《天桥风云》里的宋庆琳。我本来是很懒的,根本不想拿着沙包去羽毛球网旁边练晴天霹雳,可是我一直给自己洗脑说我像莉香,于是我就变成了第二种。
说自己家有一百亿,男友叫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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