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第33章


魂导师,我有必要帮助他,于是我接过他手中的火车票,认真而坚定地说:“走!”
绿皮火车晃荡了两天一夜,经过绵延的大山,越过缠绵的河流,我们在无名小镇的站台仓促买一桶泡面,吸溜着面条穿过漫长而黑暗的隧道。这些隧道长长短短,一次次带我们在黑暗和光明间转换,进隧道的时候宋波闭着眼睛,出来的时候眼睛却是红的。
成都火车站,我惦记着去锦里吃碗伤心凉粉。宋波不吭不响,只说先办正事。他从包里掏出一件皱巴巴的黑西服,抖落抖落披在身上,理了理头发,伸手径直拦了一辆出租车,钻进去,闷头说道:“川大!”
“宋波,你行啊,泡妞都泡名校生啊!”
宋波望着窗外一言不发,忽然递给我一台拍立得。
“你到那不用多说话,在旁边帮我们拍照就好。”
“怕我一说话把你的姑娘抢走啊?”
他没理我,只是摇下窗户,冲着窗外微笑。热风吹拂着我们的头发,窗外漂亮的川妹子像走马灯一样闪动。摆弄拍立得的工夫,车就开到了川大。宋波径直带着我来到了操场,背过身打了个电话。
片刻,他冲我使了个姑娘来了的眼神。
我急忙举起相机,伸着脖子,边等边想,宋波啊宋波,你早这么浪漫,还会搞不定任馨?
“你是侯强?”
“对,是我,你是?”
预期的辣妹子没有出现,眼睁睁看着取景框里出现两名陌生男子意欲搞基的画面,我很生气,脸上写满了问号。
“我是你大爷!”
只听宋波一声怒吼,超级塞亚人变身,飞起一脚踹到了侯强的脸上,我从来不知道这个?货能踢这么高。
侯强倒在地上,宋波飞身便骑了上去,连捶二十拳,拳拳都打在侯强的脸上,每打一拳,宋波都有话讲。
“叫你跑!”
“叫你不负责任!”
“叫你搞大别人肚子!”
“叫你欺负我家馨馨!”
“……”
?包会武术,谁也挡不住。所有路过的学生都停下来,满脸写着“宕机中”。我和路人一样,保持举着照相机的姿势,满脑子滚来滚去就一个想法:宋波你个王八蛋,我是来看川妹子的,你把我硬生生变成了同伙!我要是进去了,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宋波转过身,白鹤亮翅,怒吼一声:“茄子!”我赶紧按下拍照键,留下了这以后势必可以被当作证据的照片。照片里宋波一扫?态,满面坦然,屁股下的男孩鼻青脸肿,周围站满了没有下巴的围观人群。
离开川大,我们去了锦里,每人连吃两碗伤心凉粉。
伤心凉粉真的很辣,他按着太阳穴,吃得满眼是泪。
返程的火车,我们没有买到座位,站在烟雾缭绕的车厢连接处,彼此一言不发。
车到襄樊,他问我:“乔哥,你老实讲,我是不是很??”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想起他利落的拳脚,很负责任地点点头:“为了一个女人,真?。”
他笑了,笑得满眼是泪:“对任馨,我注定是个?包。你知道吗?因为?字里面是个从,?就是从啊。”
看着眼前这个一夜长成的文艺青年,我在心中默默给他点了无数个赞。
可这终究不是一部电影,所以接下来的剧情难免会变成尘世间所有俗套的爱情故事不得不遇到的结局。
宋波回到大学后依然每天给任馨送饭,但任馨再也没和他开过房,哪怕只是去看韩剧。我曾经无数次猜想他们的关系会走向哪里,但从来没想到他们会快速地回到无比正常的状态,像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大三下学期,宋波办了休学,据说从此背着家里长期混迹网吧,抽烟喝酒玩游戏,成为第一个从大学朋友圈子里消失的人。而任馨依然留在大学的朋友圈里,谈了几次恋爱,毕业四年后嫁给了现在台上站着的这个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长得并不比宋波帅多少,个头也和宋波差不多,讲起话来温温吞吞,看起来也是个和宋波一样的肉脾气。听说好像在做茶叶生意,不是大富大贵,刚刚在武昌买了一套三居室,开一辆老款的破马六。
任馨和所有的年轻姑娘一样,最终过上了完全合格的普通生活,不算太好也不会太差,身边的男人既不是当年那举着蛇皮袋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包男,也不会是曾经幻想中踏着七彩祥云的至尊宝。
生活就是这样,最后难免归于平淡的柴米油盐,只是任馨不知道,台下坐着的那个大?包,曾在某一时刻,是她独一无二的盖世英雄,骑在怪兽身上,冲着镜头,大喊一声:“茄子!”
我以前常常不能理解爱情里出现的诸多问题:为什么她和他相伴七年,她却说了分手?为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却对我好感平平?为什么你暗恋着我,我却毫不知情?后来才发现道理原来那么简单,遇到谁、爱上谁、和谁纠缠不清,全都是无法预估的偶发事件,爱情里付出与回报永远保持着奇怪配比,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件?事情。
当全世界叫你?包的时候,你却依然还在苦苦坚持做某个人的英雄。在爱情里,谁又没心甘情愿做过一两次大?包呢?
宋波终于看到了我,端着酒杯走到我旁边落座,脚步像得胜的大将军。我看着他笑,他也看着我笑,我们碰杯,一饮而尽。
“老宋,你包了多少红包?”
“八百八十六。”
“哈哈哈,?包!”
预谋邂逅
文 / 阿肆 音乐人 @炸鸡少女阿肆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蹿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边围成一圈聊天,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被球砸到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学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这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来得及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到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拉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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