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剑三同人)偏向江湖寻剑仙[综武侠+剑三]》第87章


西域和中原,快马加鞭的走,也需要一个月。
陆小凤是个浪子,也没有家。可是他却总觉得,北边的万梅山庄,南边的百花楼,无论什么时候,这两个地方都会为他敞开大门的。
毕竟,就是陆小凤有再多的朋友,花满楼、西门吹雪和司空摘星这三个人对他的意义始终是不同的。
西门吹雪也望着洒满碎雪的庭院,眼中盛满了许多复杂的情绪。他在这里二十四载,一年也很少离开。他在万梅山庄里成长,习剑,悟道。可是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这是他的责任,譬如隐门之于君瑄,又譬如白云城之于叶孤城。固然追求大道,可是责任却始终不容逃避。
陆小凤喝了一口酒,忽然高声以筷击节,高声唱到:“今朝去,几时还?奈何难尽欢千日醉,此刻相对恨晚。愿与你,尽一杯!聚与散,记心间!毋忘情义,长存浩气,日后再相知未晚。【1】”
他很少唱歌,因为五音不全。可是陆小凤真的伤心或者激动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要唱几句的。
“毋忘情义,长存浩气。”不由轻吟出声,西门吹雪举起了手中的杯子。
两人举杯相撞,饮尽这杯。
而远在西域的华丽宫室里,一个身着白袍的男子正和一个一身灰衣的小老头下着棋。闲敲棋子,憧憧烛影。棋盘上厮杀激烈,可是两个人的心思却仿佛都没有在棋局之上。
☆、第76章 被拖下水的小道姑。
第七十六章。被拖下水的小道姑。
一灯如豆。
那个一身宽大的白袍的男人在棋盘上落下了一子,坐在他对面的灰袍老人旋即也落下一子。很快,黑白双子就绵延成两条巨龙,在棋盘上厮杀了起来。
最后一字落下,棋盘上胜负已定。
“我赢了。”灰袍的小老头嘿嘿一笑,也并不留恋这场自己耗了一下午时间才战胜对方的棋局,他的手在棋盘的边缘微微一拍,双色的棋子便被弹起,分别落在了两个棋盒之中。棋盒之中黑白分明,竟没有一子错落。
“除了三十年之前你输过我一回,这三十多年,你竟然从未让我赢过。”白袍的男子似真似假的叹了一口气,仿佛真的因为输了棋而有些苦恼。
灰袍的小老头却笑了起来,他的手覆在方才他们下棋的棋盘上,略一用力,那个棋盘竟然碎成了粉末。
“我之前输给过你,所以发誓要赢你三十次。今天是最后一次啦,我以后不会再找你下棋了。”
说着,他站了起来,就要往门外走去。他方才下棋的时候佝偻着背,一身灰袍也有些破烂,两边散落的发丝丝丝斑白。而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却能看出他是一个很高大、强壮、眼神也很清亮的男子。
他让别人叫他小老头,似乎只是因为他的名字是“小老头”而已。
被他甩在身后的白袍男子却忽然出声:“且慢。”
小老头吴明的步伐丝毫没有因为他的这句话而停下,那个白袍男子和他认识三十多年,也对他的性情有些了解,所以哪怕今天他被他无视,面上也没有丝毫的惊怒。
稳坐在石桌边,那个白袍男子缓缓道:“难道你不想知道,关于天眷者的事情了么?”
吴明倏忽就坐了回来。
那个白袍的男子自然是西方魔教的大祭司。三十年前,吴明至西域,趁着玉罗刹闭关的时候将西方魔教上上下下的翻了一遍,只为了寻找一个“天眷者”。
那个时候,吴明的武功就已经高到他在他们西方魔教如此作为,可是整个西方魔教却无人能够发现他。若非他闯入了大祭司清修的祭坛,就连大祭司也无法发现他的存在。
大祭司并不会武,棋艺却极为精湛。他邀吴明对局,若是他输了便要离开西方魔教。吴明应下,两人下了一天一夜,到了第二天,吴明终于离开了魔教。
吴明对于胜负似乎有着异于常人的执着。他天生聪颖,什么武功都是一学就会,什么技能对于他来说也只是信手拈来。失败对于吴明来说是珍贵的体验,所以每一个能够让他败的人他都会缠住,大祭司便是其中之一。
此后的三十年,吴明总会来西域与他下棋。而如今,正是第三十年。
“你有什么条件?”吴明盯着大祭司,眼中有着不掩饰的灼热。那是对天眷者的灼热,也是……对失败的灼热。
吴明是很自负的人,他觉得,只要他愿意,天下无敌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他的感觉似乎也没有出错,纵然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可是吴明迄今为止却并未遇见真正的敌手。
所以当他知道天眷者的传说之后,他开始对这样的人物抱有极大的热情。他翻阅了许多古籍,狂热的寻找着天眷者的蛛丝马迹。一番苦寻之后,真的让他知道了一些关于天眷者的事情。
相传,天眷者必出自盛唐之时的门派。这些门派在安史之乱之后便消弭了踪影,吴明寻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从明教分化而出的西方魔教。他潜入西方魔教,却并没有找到天眷者的踪迹。
天眷者已经有三百年没有现世了,本来,吴明对于这个传说已经彻底失望了。此番被大祭司骤然提起,他便不由被吸引了心神。
大祭司也并不绕弯,直言道:“只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吴明:“谁?”
大祭司:“西门吹雪。”
吴明:“可以。”
大祭司继续道:“时间不多,正月初七人日之时,西门吹雪必须死!”而今天,已经是正月初三了。
吴明微微犹豫了一下。如今他在西域和中原的交界处,而西门吹雪自然在万梅山庄。两地相隔千里,纵然快马加鞭,也绝计无法在四日之内赶到的。
可是他依旧点了点头——天眷者对于无聊又贫乏的生命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快马加鞭也赶不及的路程,只要他全力施展轻功,还是可以办到的。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大祭司顿了顿,说道:“事成之后,我告诉你天眷者是谁。”
大祭司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见对面的吴明忽然凑到了他面前,并指为刀,卷曲着的指甲骤然摊开,闪烁着一点金属一样的光泽。
他的手指狠狠刺入了大祭司的心口,在大祭司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吴明从他的胸口掏出了正在跳动的心脏。
那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心脏了,没有丝毫跳动的肉块呈现出一种暗黑灰败的颜色,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腥臭味道。
吴明却丝毫没有嫌弃那个心脏的味道糟糕,他像个孩子一样将那块心脏翻来覆去的看着,研究了半晌之后,他弹出了指甲,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肉块剖开。
一剖开,里面密密麻麻的小虫迅速蜂蛹而出,蔓延上吴明的小臂,还有要往里钻的趋势。
不明不慌不忙的将一旁的灯油浇在自己的手臂上,手臂上的刺痛让他微微蹙眉,很快,那些黑色的小虫就被蜡油包裹着落在了地上。吴明从怀中掏出药水仔细的涂抹在自己发红发烫的手臂上,确保没有一只小虫还存活着。
做完这一切,他俯身捻起地上的一只小虫仔细端详了片刻。黑足而白须,虫小若米粒,寄居心脏,以人血为食。
这不是虫,而是蛊。
“替身蛊这玩意,居然真的是存在的。”
吴明揉捻着手中那只已经被裹在蜡球之中的小虫,喃喃低语道。
他昨日收到了自家徒弟——虽然对于这一点,宫九从不承认——的消息,说是玉天宝起死回生,疑似被人中了替身蛊,若是他有兴趣,可以在西方魔教之内探查一番,看看是谁给他种的。
替身替身,便是“他人之上,替而受之”。相传这种蛊是由盛唐之时的那种奇妙的凤凰蛊繁衍而来的。说是繁衍,不若说是有人为了让凤凰蛊重见天日而产生的失败品。
之所以说是失败品,是因为这种替身蛊虽然能够为另一个人抵挡伤害,但是施蛊者每月会遭受万虫噬心之痛不说,一旦被施蛊之人受到任何伤害,施蛊者不仅会感同身受,还需要吸食少女鲜血,方能让体内的蛊虫平息。
吴明之所以认定了大祭司便是这施蛊之人,正是因为在他身上闻到了血腥气和些微的*臭气。
他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有着异乎寻常的好奇。就譬如这一次,他之前没有见过这种替身蛊,所以就一定要见一见。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对西方魔教的大祭司出手,一出手便剖开了他的心脏,放出寄养在他心脏的替身蛊好好观察。至若杀了西方魔教的大祭司会有什么下场,他并不在乎。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