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来吸血吧 作者:饮血止渴》第43章


长刀横扫,鲜血四溢,身首分离。
诺斯瞳孔范着猩红,周遭气场大变,散发着冷气,令圣地人马有些胆寒。
这一胆寒,也就意味着他们会更快的死亡。
血染了一地,周遭站立的只有三个人,不,准确来说,是三个血族。
意料之中的胜利,然而诺斯开心不起来,因为秦墨还没有回来。
又战了一天,还在药水用完,敌人也杀光了。
“秦墨他该不会出事了吧。”诺斯喃喃自语,及时他也不太敢相信这句话,可内心还是忍不住这样想。
“不是没可能,但我依然相信他。”安清依然信心满满,现在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过不久血猎就该杀来了。
麻烦!诺斯已经不顾地上的血污,躺在了地上,眼里的猩红慢慢退下,露出原来冰蓝色的瞳目。
还有血猎啊,怎么忘了这茬。
停下来,反而觉得累了,诺斯抬手挡住眼睛,想这么睡去,却又担心一会醒过来发现自己快要融化了,那可不太妙。
这么想着,诺斯好是怕起来,跑回家里睡觉,身上的血污无暇去换,连棺材盖也没来得及盖上,就睡死过去。
睡梦中,诺斯梦见秦墨被围攻,而他以手无缚鸡之力,他看见秦墨的血液流淌一地,想冲上去去救他,却怎么也动不了,不死心地剧烈挣扎。
诺斯猛的惊醒,缓过来时,才苦笑。
原来我已经这么在乎你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有个BUG,这一章给掩盖过去了哈哈哈
☆、目的
这觉也睡不下去了,诺斯干脆去好好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趁着现在,再去好好找找他吧。
却不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梓。
“血猎进犯。”短短四个字,却是令诺斯的心一下跌入谷底。
诺斯暗骂一声,无法,只得去往战场。
安清和安焰已经各自打了起来,血猎比起圣地虽弱了一些,但他们胜在不怕死,勇猛顽强。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血猎分散在世界各地,汇集起来,彼此又不熟悉,彼此之间配合得并不默契,容易给敌人可乘之机。
总体来说是要比圣地好对付些的,诺斯加入战场中,开始又一轮的屠杀。
只是,依然是天的问题,短时间内恐怕不能杀光他们,那就要先找个地方,等天亮过去了。
找个地方不难,麻烦的是在他们躲避的那一段时间里,他们无法知道外面的情报,不知血猎会动些什么手脚。
几个小时流逝,诺斯刚换的衣服又染上了血污,血猎没有圣水,打起来更加没有顾及,但即便如此,也无法在天亮前将他们赶尽杀绝。
天快亮了,几人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迅速撤离,只一瞬,消失在原地。
血猎还没反应过来,直到不知谁说了一句天快亮了,才纷纷反应过来,天亮了,吸血鬼自然得跑了。
“搜!”
诺斯他们一路跑到极其远的地方,有个避太阳的地方,便纷纷进入,只等夜幕再次降临。
突兀地下起了雨,大雨倾盆,泯灭了战场上的血污,却冲刷不了罪恶。
等待是最煎熬的,诺斯避着透出的一点阳光,靠在墙壁上,长发因为刚才的打斗散落下来,低垂着头的时候,头发跟着垂落,一种说不出的颓废感。
安焰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被安清瞪了一眼,把要打的哈欠咽了下去。
安清示意安焰看向诺斯的方向,低声说道:“我一直以为只有墨儿在单恋,显然也不尽然吧。”
。。。。
与此同时,秦墨挣开眼,活动了一下四肢,看着这周围陌生的环境,微微撇眉。
那个时候他跟白青打得两败俱伤,但也不算严重,依白青的说的,这种程度就行了,于是两人收手。他正想回去的时候,一批圣地的人来了。
皱眉,秦墨看向白青,询问的意思很明显。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也不想的啊。”白青与秦墨对视,难得笑了笑。
秦墨叹了口气,“等事情过去我可不会饶了你。”秦墨没有什么慌张的情绪,及时周围都是手握兵器的圣地人员。
也好,至少这些人不是去战场的。
“无所谓了。”即使秦墨得无所谓还面带笑容,但白青知道他说的会是真的。唔。。。。。估计还会被揍一顿也说不定?
“不管如何,你会是个变数,我们的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杀死这里的血族,而是为了另一个目的,如果你在的话,说不定会发现甚至阻碍?”即使为了这个目的,不惜牺牲掉无数圣地人马。
所以说,圣地的人无情。
这批包围秦墨的人看起来都是精英,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有胜利的可能。
“你我的身上的伤虽然差不多,但你可以快速恢复我,可我不一样,所以我不会插手。”白青就打算作壁上观了。
白青是知道秦墨的真实身份的,所以才说,他是个变数。
一手一支枪,没了白青,这战会好打一点。
秦墨作为人类与圣地交战,几乎闻所未闻,这若要传了出去,后果怎样不知道,但保险起见,就是不能留一个活口,给他们散发消息出去。
作为人类的好处,就是不怕圣地的圣水,没了这强大的倚仗,秦墨要胜也不是不可能。
即便如此,也是场恶战。秦墨转动着手里的枪,几乎一枪击毙一个,待到子弹用完的时候,秦墨毫不怜惜的丢开枪支,几个闪身到白青身边,抽走了他挂着腰间的长剑。
白青一脸心疼的看着他的剑,看来今天过后,又得重新打造一把了。
秦墨活了多少个世纪,从他出生的那个年代,每个时代的武器他都有练习过,所以,不管是什么武器,他都可以耍得极佳。
剑乃兵家之首,一把好剑更是极为珍贵与厉害,白青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他自己给自己打造的剑,不会差到哪去。
长剑在握,秦墨每次出手,带走的就是一条人命,当然那么多人的围攻,不受伤是不可能的。
秦墨腹部中了子弹,离心脏不远处也有一刀,还有之前在身体里的子弹还没来得及取出,也没做任何处理,若是常人,哪里还有精力对付这些人。
但秦墨不是常人,人类的身体极限并不能约束他,他闪电出击,又解决了几人。
不知过了多久,秦墨看着周围的尸体,气喘吁吁。
但身体的伤。。。。。。实在不忍直视。
“我就知道,再来多少人也打不过你。”白青全程围观,一脸果然如此的模样。
“虽然很抱歉,但还是。。。。。。。”白青话没说完,秦墨就感觉自己的手臂被突然注射了什么,顿时一阵眩晕。
“睡一觉吧。”白青把未完的话补充完,秦墨已经倒在了地上。
其实这也是侥幸,秦墨已经精疲力尽了,也许连他说话都没太注意,能用这特质的迷药迷倒秦墨也实在不容易。
白青拿起地上的剑,收回了腰间。“放心好了,我不会再派人攻击你是同伴。”也不管秦墨有没有听到,白青不再看一眼秦墨,转身走人。
然后,等秦墨再度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秦墨做起身,才发现自己身上缠满了纱布,伤口明显都经过了处理。
谁?还有,这里是哪里,从周围布置来看,若不是像白青那么恶趣味的人和诺斯那种钱一大堆没处使的,这座荒僻的小镇是不会有这种华丽优雅的布置。
那么,他这是被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 偷懒了两天 终于复活了
☆、夏梵生
即使身上被缠着纱布,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但秦墨能感觉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也不知道把他带到这来的人是谁,还是不要把纱布拆掉,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秦墨裸着上半身,想来他那件衣服也破破烂烂了,大概是被丢掉了。
床头柜上有一进崭新的白衬衫,秦墨拿起来穿上。起身活动了下筋骨,看着窗外,才发现下雨了。
也不知道诺斯他们怎么样了。
“咔嚓”,是门被打开的声音。
“啊,你终于醒了。”清明的男音响起,透着一些意外。
秦墨回过头,是个差不多接近30的男人,一身价值不菲的休闲服饰,气质凸显,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华人,并且还身在那座偏僻的小镇里,救了他。
“很感谢你救了我,但恕我失礼,你的目的是什么?”秦墨礼貌而疏离的微笑,说话更是得体。
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在小镇里,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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