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的大boss》第10章


的人情关系和黑白两道的交情,导致路家很难注重对于商业结构的优化和技术力量的扶持,可以说,路云缙此时面临的难度不小。
但是这也是难度不小而已,中国好歹是路云缙的国家,虽然外国品牌对于普通民众的吸引力更大,路云缙也绝不会输给对方。
这是他的自信,也是他的确信。
第十三章
路云缙对于自己当然有自信,只是觉得,在此刻,对方的出现未免太过麻烦。
林子行根本不是容易对付的角色,加上世界对对方的倾斜,这对于路云缙来说,那可以等待收割的胜利随时会因为他自己的一时大意而消失,即便好一些,不过是胜利的果实推迟。
因为,现在的商战,某种程度上,因为利益的瞬息万变,很多时候,除非是世仇,大多都可以随时合作,这是基于利益而不断变化的世界,路云缙这种一门心思想要对方死的不是没有,但是大多都很难有什么大的发展。
路云缙推开笔记本,靠在椅子上,看着玻璃外的世界。
现在的商业大楼大都是玻璃装饰,阳光可以很好地从外面照进来,如今才刚刚入夏,但即便开着空调,路云缙也觉得那阳光似乎太热了,薄薄的眼皮通红一片。
睁开眼,天空蔚蓝得很,白云纤薄,风似乎很大,将高处的云迅速带走,可惜在这高空之中太过安静,有时候竟然连云彩都看不见,只有空落落的蓝色。
路云缙皱眉,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
刚刚想到这个问题,他的身体就显得疲惫起来,这种迅疾的疲惫感让他有些吃惊,但是很快他就无法思考了。
他不小心睡着了,衣服还十分整齐,头发也没有丝毫散乱,表情却显得有些倦怠。
有时候,路云缙其实觉得他和林子行未必会是仇人。
这是他上一辈子,真正开始注意林子行之后生出的感慨。
林子行可能会是引起他注意力或者厌恶感的人,却绝不会是他的敌人。
这或许是林子行的经历和言行给他带来的荒谬感和可笑感,他那个时候就有一种感觉,林子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十分突兀的感觉。
林子行的成功是以他的失败开始的,慢慢地走上上流社会,路云缙并不会讨厌让他失败的人,但是林子行给他带来厌恶的就是对方过分的偏袒和是非不分。
林子行是那种,即便是作恶也会被渲染成为善的人,林子行或许并不喜欢那种善良人士的做法,路云缙也不是十分喜欢,但是他讨厌那种,虽然嘴上说不是,但是内心却隐隐以为是这样的人,林子行算是一个,对方的女人经常会带来一些十分棘手的麻烦,而林子行的做法是那种最随心所欲却总是要说是最好的或者说是拯救之类的令人恶心的话。
这种厌恶感加上对方一直和路云缙作对,路云缙对于林子行的厌恶感像是林子行难以理解的刷众人好感度的速度一样蹭蹭蹭地上升。
路云缙此时并不在乎这些,无论起因是什么,他和林子行是绝不可能和好的。
或者应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好过。
路云缙恍恍惚惚地走在校园里,夏日的光芒从上面射下来,午后的树叶簌簌作响,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单薄的白色衬衫在风中鼓动。
他知道自己在做梦,他甚至知道,自己才刚刚睡下没有多久。
他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手上拿着一叠的书,压得手酸痛,风吹起书的边角,他不得不用下巴抵住,幸好周围没有什么人。
那时候,是他还很年轻,年轻到几乎天真的时代。
不是重生时候的学生时代,而是最初的时候,那个干净到令人心醉的学生时代。
有很多时候,让记忆美好的是那时候的心态。
路云缙好像回到那个时候的心态,姿态自由而轻松,额头的碎发随意吹起,好像有蒲公英的种子从眼前飞过,远处的蓝天上有白色的鸟在飞翔,那姿态轻松地就像毫无声息的云,从眼中飞走,飞到这个未知的世界之中。
有一个人跌跌撞撞地从他身边走过,低着头,姿态也扭曲得很,像是不小心跌了一跤,浑身发疼的样子,那人的身子细长得可怕,像是空洞洞的竹竿,只有一层薄薄的骨头,里外好像都是空的一样,头发有些长,落在脸颊上,看不清对方的神情。
对方不小心撞了路云缙,十分夸张地跌了出去,浑身发颤,哆哆嗦嗦。
路云缙不记得他说了什么,这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值得记住的,反正对方又不是故意的,他拉起了对方,就离开了。
路云缙有些分不清他在梦中是几岁,只是觉得那是天空蓝得厉害,吸得他的目光都无法移开一寸,风从走廊上刮过,从他的身边擦过,到他的身后去。
“阿缙?”
路云缙醒来的时候,阳光还很灿烂,眼睛还没睁开,眼前一片通红。
叫他的是方段之,最近对方经常和他一起行动,路云缙并不介意,但是有时候有一种想要将对方抛下的冲动。
他哼了一声,却没有动,虽然睡在桌子上有些难受,但是这种难得的恬淡的梦境给他带来更多美好的感受。
“怎么了?”
路云缙刚刚睡醒,神态轻松温柔到几乎令方段之吃惊的程度,他的声音还有些低哑,轻的好像一出口就消散开去,方段之捕捉不到对方说的话,但感到自己好像被蛊惑了一般,不断靠近对方。
“阿缙……”
“恩?”
路云缙舒展了一下身子,推开方段之过分靠近的身子,“怎么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恩,那个外国集团的代表今天参加一场音乐会,很多人都去了,你了?”
“什么音乐会?”
路云缙发现,方段之的脸色变得很奇怪,奇怪到像是看见什么难受而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就是国内一个不出名的小明星的音乐会。”
……?
路云缙皱眉。
这个外国集团来到中国,很少会有人不会打他们的主意,毕竟对方虽然是政府政策偏斜的对象,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这是古来人们就知道的消息,对方所做的一举一动必然会有人闻风去讨好他们,路云缙也可以试探一二,只不过,对方的爱好诡异到令人吃惊。
倒不是说这种爱好有什么不好,但是,根据方段之告诉他的,那个代表一直生活在国外,也没有到过中国,一个不出名的小明星是如何让对方感兴趣的,这其中让人玩味的东西有不少。
不过既然是如此,路云缙也不好前去试探,一个人,偶遇说几句或许可以,巴巴地赶去自己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献媚的姿态未免太过明显,这叫路云缙做不出来。
林子行立在门口,有很多歌迷兴冲冲地跑进场。
他今天特别穿了牛仔裤和T恤出门,他容貌年轻帅气得很,如今混在一群年纪不大的青年之中,也不显得老。
他有些无聊地玩着手机,不远,有一个青年摇着手向他打招呼。
今天,有很多身份比较高的人在四周埋伏,却没有找到他们想找的人。
林子行关上手机,微笑着朝着那个人走去。
叔叔,相信我,不用多久,我就可以得到你。
第十四章
林子行和对方进场之后,就随意找个地方坐。
凯尔是他意外认识的朋友,除了比较亲密的几个人,几乎没有人知道。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好,但是,有时候,又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差,不然怎么会一直让叔叔讨厌他?
他有时候甚至想用如今得到的一切换来叔叔的青睐,但是他很清楚,对方不屑于这种奉献,更轻视弱者,林子行没有想过和路云缙作对,但是如果没有自保的能力,很明显,他会一无所获甚至于死亡。
他从来都是一个贪心的人,贪心想要别人的关注,贪心想要成为顶端的人,贪心想要得到路云缙的爱,贪心想要掌控路云缙。
很多时候,这种贪心因为得不到而更加贪婪,几乎到了要吞噬他自身的地步。
他的人生,很多时候,只剩下叔叔的身影,只有叔叔的一切,才是他的意义。
音乐会其实很简单,这个歌手已经准备退出歌坛,不过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歌手从未进入大众的目光。
音乐会在一个体育场举行,很多门票是就近卖给附近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免费赠送的票,在进场的时候很多人都很疑惑这个歌手是谁,场内人员稀稀落落。
因为是白天,这种稀稀落落的场景更为凄凉,工作人员也不是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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