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遇见我》第25章


于是他在本子上写下一个又一个不成形的故事梗概,但没有一个令他满意,他感觉成天都很困,后脑压着一个巨大的石块一般,昏昏沉沉的。
一段时间下来,只有专心做衣服的时候何均池感到轻松。他一边做一边在网上找资料学习,这一次做衣服他比以前任何一次都专心,为了程峪,更为了他自己——他不能让自己闲下来,一旦闲下来脑袋就沉得脖子都支撑不住了似的。
何均池坐在缝纫机前,调了最慢的速度,慢慢的将布料上的线条走得笔直。他喜欢听缝纫机均匀清脆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想起小时候。他小学快毕业时,家里经济困难,妈妈接了缝纫的活儿回家做,父亲下班后,以及他课余都要帮忙。想起来那时候他也会伤感,但并不会觉得辛苦,他一直觉得会做cos服是托了那时候穷困的福。那时候他妈妈在出租小楼前的空地上种蔬菜,他一直记得妈妈种的小白菜的味道,后来他看见超市有新鲜的小白菜出售总会买,但再也找不到那时候的味道了。
程峪去学校了,何均池有些不习惯一个人在家,时不时看看手机,等着程峪给他发来消息,但内心又不是特别想说话。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怎么样,就像昨天下午,程峪没有和他一起吃饭,他就像个追魂的怨妇一般,给程峪发去“吃饭没有?”“我吃的XX,你呢?”“你有好好的吃饭吗”“要回来了吗,我有点担心”……
程峪收到消息只回复了他一个标点符号以及一句话——“……”和“不要没话找话说,没事要说就什么都别发。”
何均池看到这话完全不失落是假的,但他何尝不觉得程峪说得好,自己太无聊太神经了,原本最不能理解夺命连环call的女人究竟怎么想的,没有自己的生活吗。但现在他竟然也变成这样了,并且,最要命的是——他是个男人!
实在太无聊了,找点事做吧。何均池想着。把桌面整理干净,衣服叠整齐……
然后,他忽然有了主意。
程峪回来时已经晚上九点多,到家就瘫倒在床上,“好累啊!”
“啊!”程峪把一个卷纸从被窝中拽出来,刚才他的腰中了这个暗器。
“你把卫生纸塞被子里了?”程峪看着何均池。
倒在程峪身旁的何均池扬扬眉毛,仰着脸一脸得意,全部表情只表达的了一个意思——是我又怎么样?
程峪大笑,把卫生纸收拾好,准备看看这家伙还在家里搞了什么破坏。他喜欢这样的游戏,并且他一直想照顾何均池,因为何均池太蠢太简单,但偏偏学习这么忙,何均池又爱卫生爱整洁,根本等不到他动手,他想过,何均池这个蠢货蠢得生活自理能力也差得不行就好了,就能全权交给他管理了。
最终,程峪发现何均池把卫生纸塞在了被子里,把他的外套衣袖上磨了一个小洞(如果没猜错是用牙咬的,这家伙的身体里寄宿着狗的灵魂吧),他的鞋带全部打上了死结,他的备用手机一格电都没有了(各种各样的使用痕迹让程峪哭笑不得,看起来何均池还是花了不少力气才耗光了他的电池,比如刷微博、听歌、反复拨打10086……),把杯子的手柄全部摆到了右边(他是左撇子,为了让他不方便何均池还真是煞费苦心……),穿着外穿的鞋子把地面踩得满是泥土……
做了这么多没事找事的事情,不知道是因为太无聊,还是为了引起程峪的注意。总之,何均池累趴在了床上。
程峪一边笑一边收拾,拖地和解鞋带花了他不少时间,两小时后把家里的一切才恢复原状。
“我去洗澡了。”程峪对依然趴在床上装尸体的何均池说道。心想,这家伙怕我说他吗?其实很有趣啊。
程峪在浴室里,这一次,终于不觉得有趣了,因为,何均池将洗发水和护发素的包装瓶换了!换了!他的头发非但没有清爽起来,反而油腻成一缕一缕的了……
“笨蛋!”
床上躺尸的何均池听到这一声混合在水声里的大吼终于大笑了起来,栽在笨蛋手中滋味如何啊?
“这么无聊?明天我带你出去玩玩。”程峪从浴室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对何均池说。
出去玩吗?何均池有些期待。
【未完待续】
☆、23
23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和程峪在一起后何均池觉得自己越来越能睡,常常醒来时都已经是中午了。
晚上睡得迟,早上多睡一会儿也无可厚非,但何均池每次早上睡太久都会眼睛酸涩胀痛,脑袋也闷闷的,最要命的是胃不舒服。
虽然身体说不上多舒畅,但何均池想到今天要出去玩还是很开心。
程峪和何均池收拾妥当后出发去了一条民俗古街。
世界很大,各个地方都去旅行需要很大的财力精力和欲望。何均池对旅行欲望不大,如果不是因为程峪在这座城市,也许他很多很多年后才会来这座城市,甚至根本不会来,虽然这是一座旅游名城。
因为不在计划之中,所以何均池对这座城市有什么景点一点认识都没有,不过,他可以把一切计划都安心的交给程峪。
“走吧。”程峪说。
何均池紧随其后走了出去。
何均池心想,虽然是景点,但毕竟是民俗街,那么肯定就在市区里。果然如他所料,他俩坐了四个站的地铁,出了地铁站步行两百米就到了民俗街。
一路上,程峪时不时对何均池讲讲这座城市的特点,“中心城区的楼房都不能超过六层,因为这样才不会破坏和古建筑之间的协调性。”
何均池环顾四周,果然完全看不到高楼大厦。眼前全是掩盖在繁茂树木中充满古代气息的白色小楼。
“这座城市很舒服吧?”程峪问。
何均池连连点头,他喜欢这里。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他住在C市的郊区,走出门满眼都是绿色植被,虽然人口不少,但因为他既不坐公交车,也不挤地铁。去的都是图书馆、茶园这种人烟稀少,清静悠闲的地方,自然最习惯的就是这种精致又平和的城市。
青石板铺就的小街在何均池眼前延伸,他的左边是条缓缓流动的清澈小河,河道两边的垂柳在这已经有些凉意的季节仍旧葱葱郁郁,河对岸的房屋透露出水乡特有的温柔,街上行人稀少,耳边明明只有水声,他却总想起江南小调里婉转的唱腔。
何均池单手撑着胃部,眼前景色很美,他集中全力的欣赏,但胃部的不适就像这一天阴霾的天空,刻意的忽略都无法改变事实。
出门之前何均池就对程峪说了他胃不舒服,但状况并不严重,他俩都没有重视。直到此时,何均池的动作引起了程峪的注意,“很痛吗?”
“还好。”何均池说。真的还好,如果支撑不住,他早就没心情看风景了,但胃部的疼痛也不是可以忽视的,如果一点不痛他也不至于一路都用手撑在胃部了。
“真的没关系吗?”程峪说。
“没事,真没事。”
“没事就别用手捂着了,”程峪看何均池,“你的动作就像怀孕了一样。”
“……”何均池无言以对。怀孕?怀孕的女人应该是撑着后腰,而不是捂肚子吧,只有来姨妈的妹子才捂肚子。咳,不能想了,再想就要把自己弄在很尴尬的位置了……
“那里有卖糖粥的,喝一点热的或许你会舒服一点。”
何均池的胡思乱想被程峪一句话打断,他随着程峪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见了一家卖糖粥的小店。
糖粥店的店面非常小,只有一条走廊的宽度。店里摆放着两张玻璃小桌子。程峪给何均池点了一碗糖粥,他自己点了一碗红豆汤。
“喝点暖和的你就舒服了。”程峪说。
何均池点头。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一碗糖粥很快摆在了何均池面前,他脑中想象的糖粥只是一碗放了白糖的白粥,然而,放在他面前的小碗中盛的竟然是一个神似八卦的图形,白色的一半是糯米粥,黑色的一半是黑米粥,粥面上还撒上几朵干桂花,星星点点的相当好看。
好看归好看,粥毕竟是吃的,而且要趁热才好吃,何均池拿起勺子就要开动了。
忽然,后桌走过来一个中年阿姨,“可以让我拍张照片吗?我的已经吃了才想起来还没拍照。”
“可以的。”何均池把糖粥推到阿姨面前。这才是来旅游的嘛,吃过的小吃都要留下照片纪念。而我,就算是旅游也不会拍照吧。
何均池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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