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复杂世界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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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我对面的女同事,有一次旁听了一下午我们一来一往的对话,很不理解。“这样的恋爱谈得有劲吗?”她说,“我是打死也不会异地恋的。”她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就很美的女孩,并且指甲尖是要每天打磨上油的,只可惜交的男朋友大多人品有问题,所以她总是前脚秀恩爱后脚哭兮兮地失恋,指甲把对方的手臂抓得稀巴烂。
“有劲啊。”所以我想,“总归要比你那些男朋友好无数倍。”
我的男朋友,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人。
我们一年前在共同朋友的聚会上匆匆见过一次,他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喝东西,很少主动说话,有人和他说话,他才礼貌真诚地回应起来。那个样子一直记在我脑子里。之后我们在微信群里互加了对方,在网上的聊天中迅速成为恋人。
他善良,习惯换位思考。早上醒来一摸手机,肯定满屏幕都是微信提醒,打开来都是他手打的甜言蜜语,大段大段的。他知道这样我会开心,所以一点也不吝啬这样的坚持。任何时候我生气,他都会花很多很多耐心把我哄好,永远不会说狠话。
他慢吞吞的,有点木讷,跟任何人都吵不起架来。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土的,穿一件高中生才穿的纯黑运动装上下班,并且微信朋友圈经常转一些前几年流行的笑话。关于这一点,想到我在盘点他的弱点而他毫不知情,还像往常一样跟我说话,就觉得他格外无辜,因而心软和愧疚起来,从腹部涌上一阵刺痛的热流,直抵心脏。于是这些又都不算问题了,反而成为我想要更加爱他的动力之一。
这样看来,他简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朋友,有着必要的优点和必要的缺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问题,也就仅仅是见不了面了吧。
何况,就连这一个问题,也很快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2
“下个月月底出差,要在你的城市转机,”他激动地告诉我,“我们大概有半天的时间在一起!”
接着,我们花了整整一个礼拜计划那半天要干什么,每一天都像两个打了鸡血的傻逼,在分享吃喝玩乐攻略和突发奇想中开始和结束一天。到头来我们发现,那半天的每一分钟都被安排满了,根本就不现实啊。
但其实我的心里是踏实的,不慌不乱,因为我很早很早就开始准备了。
有一阵子,我妈来我租的房子里,替我打扫卫生。她打电话到我公司里来问我:“女儿,你的家里怎么到处是垃圾,我替你打包好扔掉了啊?”我一阵警惕,“什么东西?”“就是很多健身房的什么卡啊,游泳馆的签到牌啊,还有什么烘焙会员,你又不去这些地方……”“放下来!”我马上打断她,“不要扔,一个也别扔!”
她当然不知道,那是我费了很多心思收集回来的。
我不运动,但是在和男朋友的交往模式里,我是爱运动,精力无限的。我接他的电话前,不是刚游完泳回来,就是刚打完网球回来,一身臭汗,我还让他闻闻。所以,每隔几天我就陪同事去健身房走一圈,捡回几张废弃的课程签到卡,把它们丢弃在我家里的各个角落。
除此以外,我从报刊亭里买回来成捆成捆过期的商业报、英文时事报,把它们捣鼓成七零八落、看透了的样子。这个并不在我们的交往模式里,但是我觉得它们能让我看起来神秘一些。
如果可行的话,我甚至考虑学一点浅显的小语种,等到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用别的语言给朋友打电话,漫不经心地聊几句。有一阵子,我每天都在琢磨这个事,上班的时候,我跟着网站视频念几句法语,因为代入的是生气的情绪,又太入戏,所有同事都在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自然,我也没有停止过购置一些得体的新衣服,一些又可爱又有质感的配饰、内衣、睡衣、袜子,甚至发带和指甲油。其实,只要稍加留意,从头到脚,都有可以花心思的地方,而越是细节上花的心思,越是容易反映一个人是什么样子。
尽管之前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见面,但总有一天会见面,这是肯定的。就像一手打造起一个完美的布娃娃,我在一点一点地拼凑起一个理想的自己,等待时机成熟,就把她推上舞台。我只希望,等到他来检阅我的时候,会发现我的世界是丰富的,有很多的内容。
而不是只有他。
也有过那么一两次,我们闹分手,决定再也不用见面了。
提出分手的必定是我,原因没有别的,他的手机突然坏掉,或是不小心睡过去一整天,要么,干脆只是忘了开手机,仅仅这样,我们就彻底失去了联系。对于异地恋的人来说,失去联系就是人口失踪,就是世界末日,就是一切可以想到的最坏的事。
在那样的时候,我只能捧着手机,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微信头像上那个熟悉的剪影,等着它右上角突然冒出一个红色的提醒数字。如果消息一直不来,我会怀疑是办公室信号不好,便握着手机举到窗外接信号,一举就举到手臂酸痛为止。这种时候,对面女同事没有意见,我自己却要发问了,这样的恋爱真的有劲吗?
“我们永远不要见面了,也一个字都别联系了!”后半夜,在他惶恐地重新出现时,我恶狠狠地打下这样的字,然后就关了机。
但是接着我就傻了。不联系他,我还能干什么呢?那些一模一样的读者调查表,那些一模一样的书,光是想想就让我有撞墙而死的冲动。我看着房间里一堆堆崭新的睡衣、裙子、袜子,甚至一双可有可无的丝绒手套,惊恐地发现,准备和他的见面就是我生活中最愉快的部分,就是支撑我不绝望地度过每一天的全部梦想啊。
所以,当我重新开机,毫不意外地看到满屏幕消息提醒,看到他大段大段声泪俱下的道歉、解释和承诺时,我马上就哭着原谅他了。我们根本就是绑在一起的苦命鸳鸯,早就没法离开对方,独自应对那么寡淡的世界。
这会儿,他在微信里面欢呼着倒计时,“还有十二天就能见到你啦”,“还有十天啦”,“七天啦”,“五天啦”。
我把QQ空间里面一篇名叫《情侣之间要做的100件事》的日志复制给他,并且标注出了我们在时间允许范围内,可以做的十件事:手牵手逛街,当街接吻,分吃一个冰激凌,一起坐摩天轮……那最后一件,就是一起去宾馆开房,然后关掉手机,度过一段只有两个人的时间。
每天晚上在阳台上和他打电话,内容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见面场景彩排。第一句话说什么,怎么开始接吻,怎么抱我,又怎么在街头打情骂俏地推搡,细致到推搡的力度、位置,我们都怀着新奇一一来一遍,最后,男朋友就拉我进了宾馆。
滋滋的电磁波那边,另一个昏暗的地方,我能感觉到男朋友汗湿的手掌、胸膛,它们贴近我,向我传递滚烫的兴奋。男朋友意识模糊,慢慢拱向我的身体,感冒一样的声音,开始在耳边呼呼噜噜,接着,他就进去了。
“见面就好了。”他说,我们各自精疲力竭,揉着酸痛的手指。
其实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明天中午就能见面了。我的男朋友,善良的,慢吞吞的,有些木讷的,但是亲热的时候是滚烫粗暴的男朋友,电话里无数个吻,无数根抚摸的手指,无数滴汗,都会化为摸得到碰得着的存在。
“见面就好了。”我喃喃地重复道,腹部再次涌起一阵阵刺痛的热流,直抵心脏。
3
约定的地点是地铁站门口,一会儿,男朋友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我提前一小时准备就绪,连衣裙是新的,凉鞋是新的,内衣是新的,手链是新的,指甲上的指甲油是新的,就像过年的小孩穿戴全新去拜年。我看着地铁站门口玻璃中的自己,有种脱离实际的隆重的好看。
地铁站的电梯不断输送三三两两的人上来,我警惕着那个方向,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刘海。因为刘海也是新卷的,一不留神它们就会从中间岔开,呈现出一个尴尬的“八”字,所以,要不停地撸顺它们。
天气还好,虽然是夏天但不是很热,只是有一些知了在吵。等了一会儿,男朋友还没有到,我从包里掏出口气清新剂,往嘴里反复喷了几次,确保万无一失。又等了一会儿,我开始猜测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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