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复杂世界里》第18章


在她的弥留时期,医生说她已陷入深度昏迷,完全感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她的身上迅速长出了棕褐色的褥疮,嘴里不停地吐出肺积水引起的泡沫。亲戚说,让她安心去吧,一定是不放心才这么拖着。
他们让我到我妈耳边发誓,答应她我一定会嫁个好男人。
我说,深度昏迷的人听不到外界的话。
他们同情但坚定地念叨:听得到,听得到。说了就会听到。
我违心地在她耳边发誓,因为我觉得嫁好男人这种事不是我说了算的。
可能她也觉得我很没诚意,仍然一天一天地拖着,直拖得我无法将视线落在她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我想拔管,我爸不同意。他说,不要做让自己将来会后悔的事。
我和我爸轮流守着她,日月交替。我爸喃喃道:“她会选择我在的时候离开,最后一程,她还是会选择我。我知道。”
初秋的清晨,我爸打来电话,声音平静:“她选择了我。”
那一天,只有我和我爸,场面很冷清,却有刚升起的、斜斜的、温暖的阳光。我模糊地想到计划生育制度,也许将来很多独生子女都会经历我现在经历的。
我开车跟随殡葬车,一路送行。这是我上班的路,同平时一样,车流如潮,川流不息;同平时一样,跨越大桥,黄浦江水在桥底流淌。
我跟随着那辆黑色的车,跟随着我的母亲,以及仍然陪伴在她身边的父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跟他们对峙,我说我永远不要步你们的后尘,婚姻里不能没有爱情。
然而这一程,又有多少相爱的人能够像这样走到最后?
殡仪馆的人关照我们,不要从原路返回。去火葬场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不走回头路。我和我爸没有交流,沿着来路往回开。熟悉的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光阴,在车窗外退格。
我妈清醒时说的最后一段话是她的一个梦。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住在地下,有很大的房子。后来我爸来了,和她在一起。她很幸福。还有,让我爸找个身体健康的好女人,好好过。
走马灯
文 / 滕洋 作家 编剧 @短短滕 
这会儿,庞城已经走了,带走了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六年情感,只值这么多,压缩起来,一个立方不到。
其间,她站在阳台上抽烟,手里拿着整理庞城留在家里的东西时发现的信。电视里滚动播放当日财经、体育,以及社会版中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路过某户人家顺便杀了那家主人的消息——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自杀。曾经的每个晚上,她很爱和庞城一起看这种节目,一边吐槽一边看,模拟着未来的生活状态。她曾觉得很幸福,现在,她努力回想,庞城只跟她说:“那,再见。”明知不会再见了,还“那”个屁。感情嘛,就是这样,在一起在一起,同进同出同床共枕,但真的就在一起了吗?再深的拥抱、亲吻,不也还是两个人吗?
实际上,谁也没有变成谁。
是非、对错随着她点燃第二支烟,慢慢变得模糊。她穿着上个生日庞城送的高跟鞋,他在巴黎见客户的十分钟间歇,跑出去买了这双高跟鞋。他说她穿上高跟鞋看起来像十八岁又像三十五岁,反正,就是女人最好的区间。现在呢,她穿着女人最好的区间,脚踝有一点疼。男人为什么不穿着内增高站在男人最好的区间呢?所有男人都比女人该增高。高跟鞋轻轻踢着阳台护栏,她双手撑在护栏上,试图让自己更高一点。
旁边阳台费力伸出一只戴着驱蚊圈的手:“我叫汪欢实。”目测手的主人不超过二十二岁。
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地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际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
“走了!”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高尚精英”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地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吗?”汪欢实突然问她。
“嗯?”她走神了。
“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
“就因为这事儿?”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六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总共也不过二十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吗”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二十九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讽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吗?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橇——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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