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复杂世界里》第29章


土鋈コ月槔毕愎际堑懔礁鲂》荻桓鑫⑽⒗保桓龀独薄?br /> 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
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做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
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
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
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犹嫌辣味儿不足。
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
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
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
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
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分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
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
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
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
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
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地划分个权限,确实让人心凉。
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
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
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香味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
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
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
我咬上一口,美!
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
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十四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
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
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
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
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
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
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
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
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
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
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
他们俩低头吃着。
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
面色平静。
未言一语。
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肉夹馍。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文 / 苏更生 作家 媒体人 @假苏更生 
飞机晚点三个小时,我在机场发烧,窝在恶贵咖啡馆里,十元一杯的白开水喝了五杯,希望把感冒压下去。我要飞去北方,出席她的婚礼,做伴娘。上了飞机,莫名其妙被升舱。空姐拉上帘子后,头等舱只有我。窗外是深蓝的夜空,机舱里灯光昏暗,安静得正好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跟她认识已太多年。我还记得在那个周五的下午,我们搭车回家。烈日下的公路尘土飞扬,车却意外停住,等了许久也不开。全车人站起来看发生了什么。我在后排,她正好回头。我扬了扬下巴,问:“喂,现在几点?”她手上有表,答:“三点。”
那年我们都十二岁。
后来这些年我曾反复回忆过这场景,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车厢中灰尘跳动,她扎了两只小辫子,头顶细小的发丝竖起来,对着我咧嘴一笑,说:“三点。”我曾跟她说过这场景,她说不记得了。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沉浸于回忆,略悲观,而她是现世享乐主义者。我们在同一间寄宿学校念书,不同班,每周五一起搭两个小时的巴士回家。中学六年,从未间断。在不回家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疯跑,对路边的行人大笑。那些引人发笑的内容早已忘了,可那时的青春就是如此明亮,可以笑出声来。
每个周末我们都腻在一起,逛街、吃饭,向父母讨来零花钱一起用光。有次我骑车载她,前面有辆大巴,由于冲得过快来不及刹车,我叫嚷着:“你快跳,快跳!”她噌地跳下单车,我以人字形撞贴在大巴车上。这辆车并未开动,我也没受伤,两人又为撞上静止的大巴车狂笑不已。
她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孩,而我就是那个女伴。她在学校里换了若干男友,而我则替她向不同的对象传过纸条。我们曾躺在床上不停地谈论未来,会嫁给谁,会有怎么样的婚礼。我记得有天谈论起结婚戒指,她说:“钻戒要三克拉以上才有灵魂。”我惊愕地体会这句话的厉害之处。她是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对庸俗怀有期待又能及时戳破虚伪。
在万米高空,想起这些年,我们身边的男人换了又换,只有我和她没有变过。而如今,几个小时后,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些被反复谈论的场景终于成为现实。我们都长大了,她没有拿到三克拉以上的结婚戒指,只有一颗小小的钻石,白金爪托着,怎么看也不像有灵魂的样子。
她嫁得并不如意,那颗小小的钻戒已是奢侈。此前她已订过婚,和一位我们都喜欢的男孩。这人高大帅气,弹一手好钢琴,家境也不错。订婚后,男孩出国留学,每年带回来大量礼物,连我都有份。只是异地恋总是艰难,她爱上了别人,一个远在北方的男孩。于是她哭着退掉原来的钻戒,孤身离开了家。
由于这座城市离家太远,她只能从酒店出嫁。女方亲友只来了父母和我。她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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