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复杂世界里》第33章


⌒囊硪淼厥赵谇Ρ屎欣铮詈蟊晃衣柙诼舴掀返氖焙蚵袅恕?br /> 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的怀里酣睡,我们都还不到九岁。我就说吧,长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虫也是其中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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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坐烟厂的班车上学,因为班车上混杂着高年级的学生,轮不到我当老大,加上那会儿我个子矮、脑袋大、家里没爸,有个男生就很喜欢欺负我,抢我的座位,揪我的辫子。他欺负人的时候,别人都不敢说话,大家都很怕他。
当时我经常放学回家就跟我妈哭,说那谁谁今天又怎么怎么了。然后我妈一打听,发现他爸他妈和我妈志同道合,就立刻约了一桌麻将。他妈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妈边摸牌边说:回去跟你儿子说,以后不要在班车上欺负我的女儿,他爸妈说:行,没问题。
扯吧就,他根本不听爸妈的话,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后来他爸妈和我妈变成了亲密的麻友,我妈还把他叫到家里炖鸡给他吃,想尽各种办法也改变不了他欺负幼小的恶劣本性。他终于上初中不再坐班车的那天,我简直如获新生。但是这依然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重创,他的名字我记了二十年了,觉得自己再记二十年没问题。印象里曾经听我妈说过他后来的样子,好像打架还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妈,总之没有变成一个善良的人。
长大后我懂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轮不到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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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厂的班车队有好几个师傅,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姓王,车开得好,人也很好,慈眉善目,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有时候放学我妈没下班,家里没人,我就会跟着王爷爷去车队大院里写作业,等我妈。
不开车的时候,王爷爷一般都在院子里洗洗车,擦擦座位,然后就戴上手套开始编花篮和簸箕,编好的篮子拿去卖,还带好看的图案,很精致。那是篾匠干的活儿,我还跟他学过,但是那东西太锋利,很容易划伤手,我也就看看。我家买菜的篮子就是王爷爷送的。
我妈说王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照顾过我,我没印象,记不住,但就觉得跟他很亲。
那个大院离我妈的车间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我妈上夜班,我会翻墙过去,在车间里乱窜,最开始是卷烟机,再后来是PS板,还有大型铡刀和印烟盒子的海德堡。
领导来检查,我妈就把我藏在车间的废纸盒子里。纸盒子很大,我个子小,躺在里面,上面盖着铜版纸根本看不出来。经常领导走了,我妈跟别人聊天忘了喊我,我就躺在盒子里睡着了。我长得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沾满了烟草味。
不过那味道确实好闻,满车间都是金灿灿的烟丝,和点燃后的味道不一样。因为很早就在车间混,厂里很多叔叔阿姨都认识我,他们给我讲各种奇怪的故事,印错的铜版纸会帮我用铡刀切好,装订成册,让我拿回去当草稿纸。别的同学草稿纸是买来的,字都写得特别小,特别整齐;我的草稿纸则乱写乱画,不经意间翻到背面,可能还能看见他们爸爸抽的烟。当时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恨不得抄篇课文都打打草稿。
卷烟车间都是三班倒,我妈以前是小工,后来代班当了班长,就会明目张胆地装一包散烟,让我翻墙出去拿给王爷爷。后来厂里效益不好,班车都取消了,我就很少看见王爷爷。再后来我上初中,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还记不记得王爷爷?我说:哪个王爷爷?
她说我忘恩负义,王爷爷就是哪个哪个。
我说:哦,想起来了,记得记得。
她说:王爷爷得肝癌死了。我挺疑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得肝癌?
我妈也没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算着,长坂坡上,又少了一位神人。篾匠王爷爷编的花篮比姑娘还美,他有一颗温柔的匠心,死后却没有人给他在长坂坡的尽头立座碑。
因为他是外地人,他的碑立到他老家去了。
长大后我懂了,吸烟真的有害健康。
阴阳 / 阿四 
卡在你的生命里
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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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
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嘈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
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报道。
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之态,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
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
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
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
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
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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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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