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复杂世界里》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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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人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后,S突然承认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很贱,喜欢那种永远的少年。而永远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躲在墙角抽烟,通宵喝大酒,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楼下红着眼圈说自己的脆弱。以上所有,其实都是一件事,他们只做一件事,想一切办法,让你爱他,然后扭头,再让别人爱上他。
N跟S讲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讲的秘密,他有一张长长的Excel表,记录了自己每一段鱼水之欢,详细缜密,逻辑清晰。他轻描淡写说出朋友之间的暧昧以及同一个女生的故事,最后的总结是:但是,我可是他们的前辈。眉眼中带着得意。
如果你看过几部台湾电影,就会明白,N是凤小岳演过的所有角色,S说,你一定会自负一辈子,在自负中死得不明不白。
然后N吻她,问:这和你爱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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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决定结婚,为了未婚妻变卖家财去了美国,所有朋友都很震惊,特别是他的前女友们。S当时也有了男友,工作稳定,对她体贴,没有特别的好,没有特别的坏。当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学会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学会了怎么和男人暧昧地说话,同时保持着距离。
岁月并不是杀猪刀,岁月是碗孟婆汤,只会让你变得假惺惺,最后假得连自己最初什么样子也记不得。
N打电话告诉S自己要结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她小步退出包厢,站在KTV的门口,笑着说:好呀,恭喜。我朋友生日,有点吵,我们改日聊。挂了电话就冲回去,把手机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欢中,喝到断片儿,第二天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虽说如此,她还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个去纽约出差的机会。他开了很久的车,去机场接她。他留了一撮胡子,还是跟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吊儿郎当靠在车上,手里还拿着本书,低头看着,感觉看了十年。他再怎么伪装,还是那个顶着泡面头穿着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个陆涛领的少年。S站在他面前不远处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头,什么也没说,两步走上来,直接把她横着抱起来。他说,你变得轻了。盯着她的脸,仔细打量,问她是不是垫过下巴。S说屁叻。N笑出来,说没想到你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S把头埋在他胸前,心里百感交集,那双红色底的高跟鞋晃在半空。
没想到,我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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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工作结束后,S应该回国的,N却要让S去家里看看,每一个设计都是自己的心血。当时未婚妻正回国探亲,S带N回家,推开门的一瞬间,看到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S就特别想转身拔腿就跑。S觉得,N把她想要的一切,都给了别人。特别是他自己。
那顿饭是不欢而散的,如果没遇上暴风雪的话。
晚饭时,S坐在桌边火急火燎地发着邮件,却怎么也发不出去;N在身后的水池边洗着盘子,说起未婚妻的点滴。他说:你知道吗?当时在大学被退学就是因为她,因为她揍了系主任的儿子。哈,不过再怎么说,我是他前辈,而且最后是我泡到了她。S站起来说:我想走了,送我去机场。一开门,发现路已经被暴雪完全封住了。
剩下的整整四天,两个人被困在房间里,失去了和世界的联系。先开始还可以争吵和闲聊忆往昔,到最后,只想少说两句话保存体力。第四天的时候,S终于在两个人一起吃一块小饼干的时候崩溃,对N说,觉得爱上他,是自己做的最倒霉的一件事。这是她第一次承认爱他,因为她觉得,说不定两人就这么饿死了。
N蒙了两秒,拿着车钥匙,把一床被子裹在S身上,要送她去机场。
S不肯,说现在这么危险,路上出事怎么办。N反问她,你愿意和我死一块吗?S用了五秒思考,拉上被子和一包饼干就跟着N上了车。千辛万苦到了机场,两个人都来不及好好抱头痛哭,就匆匆告别。他帮她买好机票,连“再见”也没说,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送走了。
S上了飞机才发现手里还握着那盒小饼干,颤了颤嘴唇,想跟空姐要杯水,却变成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声痛哭,长这么大没这么无助的一刻。感觉自己悬在半空,盘旋了那么多年,始终无法找到一个降落的机会。
她在机场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他妈不要结婚啊。
N没有回头,还是用食指旋转着车钥匙,最终握在手心里,和她挥手拜拜。S永远不会知道,N没有回头,是因为当时他也在难过。2009年,也是N最落魄的一年。他并没有结婚成功,还失去了一切,佯装出一副要接近幸福的样子,渴望瞒天过海。对呀,别忘了他心里的那行跑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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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N回国,换成S去机场接他。N完全没了上次机场见面时公子哥样的洒脱,虽然嘴上还在说笑,但是眼神已经丧失了锐气。S把他带回家,帮他涂了满脸泡沫,小心翼翼地刮着他的胡子。N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S耸耸肩:你也帮我吹过头发。N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没有交往过一百个女朋友,怎么学会帮女生吹头发?S不小心把他的下巴刮出一些稀稀疏疏的小伤口,然后抱歉地拍拍他的肩膀:这可是我第一次帮男生刮胡子。
S帮N租了房子,和男友断了联系,没说为什么,她觉得也不用解释自己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她坐在桌边打工作电话,却分心看他在厨房忙碌,把葱姜蒜剁成小碎块,然后一起放油锅里,她喜欢那种味道。想到小时候过春节,自己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大人们纷纷忙碌,又热闹,又孤独,恰到好处。
S趁着工作间隙,写一点情话存在备忘录里,自己都觉得肉麻,不想给他看见。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就是黄昏的时候出去买点水果,要穿过一条小街,两人聊着天,锁着手从街灯下走过。这样,持续了三个月,一天S回家的时候,看到N西装革履地坐在沙发上,开了一张支票给她,说是这个房子两年的房租,谢谢这段时间的照顾。
S点点头:不用客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暴雪的时候你也救过我。
N没看她的眼睛,直接离开房间。S恍了几秒钟的神,转身追下去,跑到N面前,一耳光甩在他脸上,问他:你到底值多少钱?我买你。
N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没有说话。
2010年,金融危机过去了,经济渐渐开始好转。N找到了一个曾经和他好过的款姐,又圈到了一笔投资。N在S的留言簿里写下:我是要东山再起的。
S在留言簿里写的呢,是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了,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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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在别的场合遇到N,他又恢复了奕奕神采,S呢,还是心动得不行,看他在人群中看自己的眼睛,举起香槟杯浅浅笑着,都忘记了他的臂膀正在被别人挽着。
N说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没有办法,不想浪费聪明才智,哪怕在爱情里,也很明白,自己要用什么去置换什么。S问他,那么,你和我能置换什么?N说,就是因为发现你我什么都没得换,这笔生意就不做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牵着手在台北逛夜市。她把一颗牛丸塞进嘴里。如果不做生意,为什么拖我的手?
因为喜欢,喜欢此时此刻的这种场景。N连这种不负责任的话,都能说得极其自然。
S从时尚杂志跳槽,去了电视台,专门做社会调查,在业内也有了点名气。N用了两年时间,渐渐回血,又摆出了超出从前的派头。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否算过得越来越好了。N身边的女友络绎不绝,和S的感情,却从未上过议程。两个人好像因为认识的年月多了,也没强求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偶尔见面,看到对方都开心,做该做的事。
其实,是S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持久的喜欢,延绵至今。
一次路过一家标称“×老板是个王八蛋捐钱和小姨子跑了,工厂清仓大甩卖”的店,正好在放戴佩妮《你要的爱》,放得整条街都听得到,竟然也放出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S从外地回来,背着双肩包,就在那个路口站着,发现了一件很操蛋的事:原来过去了十多年,清仓的价格都从一元变成十元,她却丝毫没有长进。
来接她的男朋友看她站着不动,拎起她背上的背包问:怎么了?
S说:你知不知道我喜欢道明寺?
男朋友乐不可支,揉着她的头发,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三十了啊。S挺难过的,又说了一遍:是啊,可是我还是喜欢道明寺啊。
她以为这位男朋友,真的一点也不懂自己,马上要和他分手才行,之后没多久,两个人就结婚了。
10
能和这一任男友结婚,还要托N的福。本来2012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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