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我,你上瘾了吗》第50章


会付钱的。我先去小路口等他,我有点担心和紧张。”
“担心?又不是第一次了,你还担心什么?”
“我担心的是,他的本人和照片会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如果我先看到他,万一我不能接受他现实的样子,能否躲开他,溜走呢。如果没有来得及溜了,我应该怎么做,勉强和他继续进旅馆,还是当面拒绝他。”
“那紧张呢,你还怕别人瞧不上你吗?”
“当然了,我给他看的照片也是很久之前的了,还很不清晰的。万一他觉得我的变化大了,看不上我了,或许他也会想着悄悄溜走吧。悄悄溜了其实也好,如果他没有来得及溜,而是当面拒绝了我,那么我该怎么回应?”
“结果呢,你们见了面,是哪一种情况?”
“最后,他出现了,还是他先认出了我。毕竟他比我想象中要高大一些,还有一股管理者的气质使我惊奇。我说,你的身材比我威武多了。他说,我比他想象中要瘦弱一点。我们沿着小路漫步,一边挑选着旅馆,一边沟通了解。”
“他到底有什么特别口味,难道看起来不像普通的学生吗?”
“他说自己是个研究生。我说,我大四了。他说自己是工商管理学专业,并呵呵一笑,说我应该叫他学长才是。他在旅馆里预付了钟点费,我们一起走进了一个房间。此时,他开始说出了他的特别爱好,那对我来说是多么陌生的方式。”
“天呐,我能猜到你说的那种方式了,太有趣又太可怕了。”
“我告诉他,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想我做不到。他说没关系,他会教我,其实很简单,就像欺负我一样。我没有感到惧怕,反正是他被我欺负,即使我没有快感,也至少不会有痛感吧。于是我的好奇心促使我开始了和他的亲密接触。”
“好污,真的好污,万万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涂皓。”
“我们脱掉了身上的衣物,本以为,我在这个时候会想念起你来,但是我却没有。我发现,爱一个人,和想和一个人做爱是不一样的感觉。我抚摸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他并不好看,也不丑陋,但他好玩,原来这只不过是一种成人的玩具。”
“或者说是食物会更恰当吧!我们互相把对方当作一种食物,不需要知道对方是素食还是荤食,怎么生长出来,如何加工烹调,只需要摆放到餐桌,尽情品尝看看是否美味。”
“我们一起进了卫生间洗簌起来,他带了一包精致的洗簌用品,看来是专门上旅馆时用的。洗簌完,出了旅馆,他说要到校区开会,问我可否先帮他保管洗簌包。我答应了,我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想再和他尝试一次。”
“其实,我也有过相似的感受,物质的东西归物质,意识的东西归意识。情感的空虚只能用情感来填补。我们心里想得到的东西往往被我们想得太简单了。”
“也可以说是,我们需要争取的东西往往被我们想得太复杂了。需要的东西其实就在眼前,而我们却视而不见,总是把手伸得远远的,为了那些够不着的东西费尽心思。”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些的,阿磊找到你的时候,还是更早。”
“差不多就是阿磊找到我的时候,在那之前,我还有认识其他几个人,也挺有意思的。”
“这么说来,阿磊的出现还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否则你一定不会这么容易接受我吧!”
第57章:根正苗红
涂皓认识的第三个网友是个东北人,不仅说话像小沈阳,长得也像。
所以,涂皓说,当他第一眼远远见到他的时候,就发觉自己并不喜欢的。
但是,当他想转身离开或者径直避开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手里接着电话,加上他已经认出了涂皓的着装颜色。
终究那东北小伙还算个好人,见面就请涂皓进馆子,吃东西。涂皓说,他的脸不够平坦,使他看起来不够精神,这点让涂皓不太忍心看他。多看一眼就心生一分厌倦。
好在东北小伙是个健谈的人。他跟涂皓聊起了他的前男友。他对前男友疼爱有加,前男友也对他的爱至死不愈。
但终究天意弄人,前男友患了癌症。听到癌症的故事,涂皓总觉得是身临其境而心惊胆战。人类的三大病魔,癌症、白血病,艾滋。
涂皓于是带他去了旅馆,他们讨论了角色匹配的问题。但涂皓强调,东北小伙并没借此占他的便宜。
涂皓认识的第四个网友是个外表怯懦的人。
涂皓在聊天视频里看了他的样子,并不满意。他说和涂皓是同一年级的。
这样一来,他们就极有可能互相碰过面,甚至还可能认识相同的人。因此涂皓就不敢同他见面了。
但涂皓却记下了他的名字,暗中无意在年级其他同学中探探此人的虚实。涂皓说,他叫杨光。
本来,杨光想要请他喝奶茶,就在公寓门口。但是涂皓推辞了,因为我决定去见第五个网友。
涂皓认识的第五个网友是师大文学院的学生。个子比涂皓高些,谈吐平易近人,看起来还挺养眼。
他们是在校体育场旁边见面的。涂皓说,他有点紧张,和他走在一起。他们绕着图书馆走了一圈,涂皓尽量保持镇定回答他的问题。
他问涂皓想什么样的朋友?涂皓说知心的朋友。他说他也是,但他并不喜欢做爱。
显然,在他干脆彻底的言语面前,涂皓算是撒了谎。
他说,他现在有女朋友。涂皓惊讶地问,那你怎么还找男性朋友见面。他说,他其实更喜欢男生。
绕了一圈,他们往学生公寓的方向走去。他问涂皓,现在去哪。涂皓说,去租住的地方。
他问涂皓在哪里?涂皓说,在前面的旅馆。
他问涂皓,为什么不住在公寓里。涂皓撒谎说,这段时间在写作,所以在外面一个人住清净。
他说,他读文学的都不会写作。他问涂皓是学什么的,涂皓说是医学。
他不再说话,他们已经走到了小路口。
涂皓问他,去不去住的地方。他问去干什么。涂皓说睡觉。
他说,他觉得自己不是很高,所以想找个比自己高的朋友。
涂皓觉得有点尴尬,最后送他去了公寓门口的公交车站,看着他上了车。
后来,涂皓看了这个朋友空间里的日志,是关于凤凰古城的文字,两个人,林和麟的故事,涂皓感觉非常喜欢。
林一直告诉自己,要忘乎所以,然而心中的那道疤却时不时隐隐作痛。
麟对林来说,是一个奇迹。他没有给林什么,林得到了想要的。
一次群里的邂逅,成就了两人的无奈。这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
林曾经在分手后告诫自己不要生活在过去,但是,任何一丝不经意的回忆都会折磨这个少年:06年的那个暑假,炎热而又那么清凉。
其实林只是和同学商量过要去凤凰,并没有打算付之行动。
可就在遇到麟的第三天,他抛弃了同学们的约定,独自踏上了去凤凰列车,去到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到那个充满梦想,期待幸福的地方。
凤凰真的很美,处处都洋溢这文人笔下的善良淳朴,魅力的自然山水。
在接近凌晨的时候,经过舟车劳顿,林总算如愿抵达凤凰。
昏暗的道路两旁的路灯,没有让林记起自己居然就在这风景如画的地方,占满他脑子的是那个昵称,宝宝的麟。
他们真的很有缘,名字读音一样。
那晚,他们穿的是同一个品牌,同一尺码,同一款牛仔裤。
即使没有牛仔帽,他们继续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电影。
早上10点多的样子,我迷迷糊糊地从梦里回过神来;他还没有醒。
我仔细地看了看他,摇了他一把。他习惯性地翻身,又懒懒地睡了。
我呢,打开电视,看着曾经以为很有趣,现在认为很无聊的《动物世界》。
大概11点的样子,他终于醒了。睁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然后,起床,洗漱,直奔饭馆。所谓的古城,真的很古老,然而又散发出浓重的现在气息:各种电器,街上的车辆,现代化的元素流露得淋漓尽致。
这里最多的要数饰品店和食品店了。
各种各样的饰品,琳琅满目,什么蜡染啦,银饰啦,小手工艺品啦……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下午6点的样子,我很清楚地记得。他一直在我身边绕,不时地发出撒娇的鼻音。
说真的,我很明白这代表什么,我更明白的是,这是无法逃避的,干脆就顺其自然。
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抱住我,然后凑过来那刚抽完烟的嘴。
我很不习惯,尤其不喜欢烟味,我稍微扭了一下头,没有完成嘴与嘴的直接接触。
“怎么了?”
“没什么,我不习惯……”
没有继续说下去,突然感到一种羞涩。
就那么抱着,脸贴脸。
十多分钟过去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