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之间》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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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都问我不当总统生活怎么样,嗯,生活的确变得有点儿不一样(It’salittledifferent)。
当我卸任之后,回到德克萨斯的家中,往沙发上一坐,对自己说:“终于自由了!”(Freeatlast)
但是劳拉却告诉我:“你现在自由得可以去洗盘子了。”
“拜托!”我提醒她,“你在跟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说话,请注意态度。”
“很好,”她随即说道,“你可以把洗盘子作为当前的首要内政(Domestic agenda)。”
Domestic是个双关语,在政治上指国内事务、内政,另一方面也可指“家庭事务”。比如家庭暴力就叫Domestic Violence。台下爆发出一阵大笑。
紧接着,他聊起了他家的狗,这是最受欢迎的话题之一。美国人爱狗,美国总统家里必须有狗,没有狗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不符合美国家庭生活观念。布什家的大狗生小狗也是国家级的新闻,这就是他们的文化。
布什说,为了当总统,已经多年没遛过狗,对爱犬心存愧疚。卸任后回到老家,每天牵着爱犬Barney一起在农场上散步,看它撒欢疯跑,自己则拿着塑料袋跟在后面捡它留下的不雅物(Takealotofshit)。“这对我来说有讽刺意味,因为捡起来的正是我躲了8年的东西。”(美式英语很粗,对总统的非议和责难被称作Shit。)
用他自己的话讲,此次博鳌之行是他卸任后首次出访海外。其实此前他曾在加拿大做过演讲,但对美国人而言,加拿大是“海内”而不是Overseas。
“这是我卸任后第一次出访海外,到中国来,我带来了爸爸妈妈的问候。”
请注意,他说的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爸爸妈妈(Dad & Mum)。
17、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这是我卸任后第一次出访海外,到中国来,我带来了爸爸妈妈的问候。”
请注意,他说的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爸爸妈妈(Dad & Mum)。他的爸爸老布什——老布什、小布什是我们的说法,美国人通常以布什41和布什43来区分他们——在上世纪70年代,曾任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常与夫人芭芭拉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人称“骑自行车的大使”。就在一年前,我有幸和刚刚做完臀部手术的老布什总统在北京聊过一次,他看上去更儒雅,富有学者气质。而且每次提到小布什,都称其为“The President”,公私分明。
“我爸爸今年已经85岁了,马上准备再次从飞机上跳下来。”
老布什曾以跳伞的方式庆祝自己的70、75和80岁生日,那年的85岁大寿同样打算如此度过。此前福克斯新闻报道,小布什说爸爸的这一想法“简直疯了”,并且要他“首先去说服老妈”。
爸爸头一次跳伞是20岁。那时他在美国海军服役,参加二次世界大战。有一天,他驾驶的轰炸机在太平洋上空执行任务时被日本海军击落,被迫跳伞逃生,后来被美军潜艇救起。62年后,我却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田纳西州的“猫王”纪念馆一同高歌,那首歌十分经典,叫做《想你,要你,爱你》(Iwantyou,Ineedyou,Iloveyou)……
“幽默+深刻”,永远是成功英语演讲的不二法门。台下听众已经笑成一团。而小布什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此日本,非彼日本,自由可以改变一个国家。从昨天的法西斯政权到今天的民主开放,从敌人变成朋友,日本就是例证。
作为一个需要雇12个保镖的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真诚的笑容和个人魅力背后,亦有伊拉克战争的生灵涂炭,Katrina飓风新奥尔良灾情处理,还有全球金融危机的应对。以支持率来算,小布什在第二个任期内可能是美国历史上受本国民众欢迎程度最低的总统之一。
他的确作过一些不受欢迎的决定,比如发起伊拉克战争,几十万人因此付出了生命。“对于世界,他们只是一个大兵,对于母亲,他们却是整个世界。”今天很多人认为,攻打伊拉克是错的。美国国内的主流观点则是:萨达姆十恶不赦,罪该万死,但小布什在执行层面上犯了错误。
布什出生在耶鲁,又在耶鲁读书,对它感情很深。他用他特有的口语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耶鲁真是个好地方啊!”(It"s a great place,isn"tit?)
当我向他提起格兰·格林伯格(Glenn Greenberg),他万分惊喜。格兰·格林伯格是我在耶鲁的项目赞助人,美国著名的投资家,也是布什中学和大学的同窗死党。我告诉他:“格兰说,读书时你给他起的外号叫Burger(汉堡包)。”他一阵开怀大笑。
从格兰那里听说的还不止这些。布什年轻时有过一段豪放的日子,沉迷酒精,五毒俱全,这个或许大家有所耳闻。但如此生动的描述却鲜为人知:在耶鲁,经常见他一脚踢开宿舍大门,拎着一大桶啤酒,邀同学一起豪饮。
酗酒一向是美国的严重社会问题,所以才有21岁以下禁止饮酒的法令出台。不过当他步入不惑之年,痛下决心戒除酒瘾,至今二十多年,滴酒不沾。凡在正式场合,别人的酒杯里盛的是香槟,他的酒杯里只有苹果汁。看起来,颜色没什么不同。
这一点亦有旁证。我的耶鲁同学——菲律宾前能源部长VincentPerez就说过,一次在阿罗约总统举办的国宴上,主办方忘记了小布什的酒杯里要以苹果汁代替香槟,当大家举起杯,小布什一口喝下去,差点儿喷出来,脸上的表情极其痛苦。
晚宴开始了,很多中国的工商界领袖按照我们的习惯向布什敬酒,要求他喝红酒,我便主动走过去告诉他们布什是不喝酒的。不过,他对酒的忌讳程度显然比我所了解的更为夸张。和他合影时,我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他说:“让我先帮你把这个拿开。”然后从我手中把杯子拿走,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照完相,又从桌上拿起杯子递还给我。原来,他不愿意让红酒杯和自己的形象一同留在照片里。
我问:“你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喝酒啊?”
他答:“我这一生的酒都在纽黑文(耶鲁所在地)喝完了。”
18、一个真实的克林顿
专访克林顿那天,他刚好为了什么事而心情不爽,我怕影响到采访效果,便先和他聊起一个私人话题。我刚刚看过希拉里的中文版自传《亲历历史》,其中提到,最先让她爱上克林顿的是他那双充满魅力的修长的手。于是我问:“第一次看到希拉里的时候,是什么打动了你?”
提问一些恰如其分的私人话题是采访政要人物的关键,可以让他感觉到受尊重和放松,拉近彼此的距离。之后即使涉及严肃话题,他也会表现得更加自如流畅,而不是打官腔。
果然,他的情绪一下子好起来,不假思索地回答:“她的气质。比其他特征更吸引人的是她那种不可思议的、从内到外散发出来的力量。她是一个坚强而且极具个人魅力的人。她眼中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眼前的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她现在还是那样,还有那种感觉。在那次见面之前和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人和她一样。那种很亚洲的,强烈而又冷静、非常神奇的控制力,就像佛学中所提到的。”
“对你们两人来说都算是一见钟情吗?”我乘胜追击。
“应该很接近了,至少是‘一见着迷’。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依然对彼此很感兴趣。”
由此我想起2002年在纽约,和克林顿夫妇共进早餐的情景。时任纽约州参议员的希拉里远比丈夫抢眼,举手投足容光焕发,而克林顿则显得随意许多,也倦怠许多,显然是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我对此的解释是:一个人48岁就走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成就人生最大的满足与荣耀。而刚满56岁,正当精力、阅历、才干处于最佳状态时,却又走到了尽头,不得不永远告别自己最适合、最眷恋的岗位,这不能不说是种遗憾。也许正是遗憾,让这位充满故事的前美国总统暗淡了许多。
整个早餐过程中,希拉里都是谈话的主角,见解独到、言辞风趣。比如她说:“作为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需要更多的历史,而你们来自许多历史悠久的国家,却要注意别让历史成为包袱和桎梏。我在白宫时,经常有些来访的外国朋友,见面聊了一个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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