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达洛卫夫人》达洛卫夫人-第40章


露西一股劲儿奔下楼梯,她刚才飞快地跑到客厅去整理一番:抚平台布,摆正椅子,然后停一会,觉得不管谁进来,必然认为这里多干净、多明亮,整理得多么美观,因为他们会看到优美的银器、青铜拨火棒、崭新的坐垫,以及黄色印花布帷帘;当她察看每样物件的时候,听见一阵响声,客人们已经用过晚餐,在上楼了,她得赶紧溜了!
安尼丝说,首相要来了;她端着一盘酒杯进来时说,她听见客人们在餐厅里这样讲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多一个或少一个首相,有什么关系?!对沃克太太来说,在这夜深时分,这种消息根本不起作用,因为此时她正忙着擦洗哩:一大堆菜盘、平底锅、滤锅、煎锅,还有冻鸡、做冰淇淋的冷冻器、切开的面包片、柠檬、盛汤的盖碗、盛布丁的盆子,等等;尽管洗涤房里的人已使劲擦洗过,好像这一大堆东西仍然压在她头上,摆满在厨房里的桌子上和椅子上,同时炉火燃得正旺,发出毕毕剥剥的响声,电灯照得刺眼,还得准备夜宵呐。因而沃克太太只觉得,多一个或少一个首相,压根儿不关她的事。
女士们在上楼了,露西跑来说,她们在上楼了,一个接着一个,最后是达洛卫夫人,她叫人到厨房里传话:“向沃克太太问好,”晚上就这么一句话。次日,夫人将同她一起回顾昨晚的菜肴——汤呀,鲑鱼呀,等等;沃克太太知道,像往常一样,鲑鱼烧得不透,因为她老是不放心布丁,要亲自做,便叫吉尼烧鲑鱼,结果总是半生不熟。不过露西说,有位戴着银首饰、头发金色的夫人,却赞美两道正菜间的小菜,问道:当真在家里煮的吗?可是,沃克太太仍然对那道鲑鱼感到心烦;她把成堆的菜盘擦来擦去,把风档推进又拉出;同时,从餐厅里传来一阵轰笑声——敢情是女士们退席后,先生们正在放肆地开心呢。露西又跑来叫道:托凯酒!达洛卫夫人传话,把托凯酒端出去,就是在皇家酒窖中珍藏的正宗托凯酒。
露西从厨房里把酒端去,走的时候回过头来道:伊丽莎白小姐打扮得可爱极啦,穿着粉红色衣裳,戴着达洛卫夫人给她的项链,简直叫人看了又看哟。不过,吉尼一定要管好那只狗,伊丽莎白养的那只狗,因为它会咬人,一定要关起来;伊丽莎白却想到,它兴许要吃些东西哩。不管怎样,吉尼必须把狗看管好。然而,四周全是客人,吉尼不会上楼的。大门口已经来了一辆汽车!门铃响了——先生们却仍然待在餐厅里,喝托凯酒呢。
啊,先生们终于上楼了,那是第一批;接着宾客们会来得越来越快,珀金森太太(为了宴会而临时雇佣的)将把前厅的门半开着,厅堂里将挤满绅士们,等着进去(他们站在那里等候,一面把头发梳平),女士们则在过道边的衣帽间里,一个个脱掉斗篷;巴尼特太太在帮她们,就是跟达洛卫一家待了四十年的老埃伦·巴尼特,如今仍然每年夏天来帮女士们梳妆;对那些做了母亲的太太们,她还记得她们少女时的模样呐;她很谦逊,跟每个人握手,毕恭毕敬地用一种古风称呼“我之夫人”,此外她又有幽默的风度,俏皮地瞟着年轻的女士,并且十分老练地帮洛夫乔伊太太打扮,因为那位夫人束起紧身围腰来不太利落。洛夫乔伊太太和艾丽斯小姐不禁感到,巴尼特太太在帮客人们梳妆的时候,对她们母女俩特别优先照顾,因为她们认识巴尼特太太已有——“三十年了,我之夫人”(巴尼特太太提醒她)。洛夫乔伊太太道:想当年,她们在布尔顿做客的时候,姑娘们还不习惯搽口红呢。于是巴尼特太太道:艾丽斯小姐那么标致,不必搽什么口红嘛;一面用宠爱的目光瞅着她。就这样,巴尼特太太坐在衣帽间里,替客人们抚平皮斗篷,折好西班牙式披巾,把梳妆台揩干净;尽管那些太太小姐都穿着皮斗篷与绣花衣裳,究竟谁好谁差,她心里雪亮哩。洛夫乔伊太太边上楼边赞叹:亲爱的老太婆,克拉丽莎的老奶妈。
尔后,洛夫乔伊太太挺直身子,对威尔金斯先生道(他也是临时雇来当差的):“洛夫乔伊夫人与小姐。”那人举止得体,鞠躬如仪,再站得笔挺,鞠躬,再站直,完全不动声色地通报:“洛夫乔伊夫人与小姐……约翰爵士与尼达姆夫人……韦尔德小姐……沃尔什先生。”他举止得体,家庭生活必然美满,不过,这样一个胡子刮得干净、嘴唇绿幽幽的汉子,怎么会莽撞地成家,养儿育女,简直不可思议。
“见到您真高兴!”克拉丽莎说,她对每位宾客都这么说。见到您真高兴!那是她最糟糕的作风——貌似热情洋溢,其实矫揉造作。彼得·沃尔什自忖:今晚来赴宴是个大错误,应该待在家里看书,或者上音乐厅去;应该待在家里,因为这些客人,他一个都不认识。
哎,糟糕,克拉丽莎打骨子里感到,这次宴会要失败了,彻底的失败,当下,亲爱的老头,莱克斯汉姆勋爵,站在她跟前道歉,说他太太在白金汉宫的游园会上着凉了。克拉丽莎却从眼梢上瞥见彼得,站在那儿,在那个旮旯里,看得出他对她不以为然。说到底,她究竟为什么要举行宴会呢?为什么要爬到顶上出风头,实际上在火堆里受煎熬?不管怎样,但愿火把她烧掉!烧成灰烬!然而,与其像埃利·亨德森那样萎缩、销蚀,还不如挥舞火炬,再使劲扔到地上,总比无所作为好些。真怪,只要彼得一来,待在角落里,便能叫她杌陧不安。他使她看清自己:夸张,做作。简直不堪。可是,他干吗仅仅为了指摘她而来呢?为何他老是取之于人,从不给予?为什么不能讲明渺小的看法而冒点风险呢?瞧,他游魂一般走开了,她非跟他谈谈不可。但没有机会。生活正是如此——屈辱,克己。莱克斯汉姆勋爵在解释:他太太着了凉,因为不肯穿皮大衣去赴游园会,因为“我的亲爱的,你们这些夫人都是一模一样”;——莱克斯汉姆太太至少七十五岁啦!真有意思,老两口儿恩爱着哩。克拉丽莎从心坎里喜欢那老头,莱克斯汉姆勋爵。她从心坎里觉得这是一桩大事,她的宴会,所以看到一切都不顺利,一切黯然失色时,心里着实难受。只要发生任何不寻常的事,即便爆炸、恐怖,都好,总比客人们无聊地徘徊好些,而眼下,人们都一簇簇地伫立在旮旯里,像埃利·亨德森那样,甚至懒懒散散,站得也不像样哩。
橙黄的窗帘轻柔地飘拂着,上面绣着天国的仙鸟,也在飘扬,仿佛振翅飞进室内,飞出来,又缩回去(因为窗子打开着)。埃利·亨德森心里想:敢情在吹冷风吧?她容易感冒。不过,即便她明天打喷嚏也没关系;她担心的是那些姑娘,都袒露着肩膀呢;她老是关心别人,这是由于年老的父亲的教导,老人家曾任布尔顿教区牧师,多年来患有慢性病,已经去世了。埃利感冒起来并不严重,从不影响肺部。她担心的是年轻的姑娘们,都袒露着肩膀呢;她自己一直是瘦小的,头发稀疏,身材干瘪;然而,如今过了五十岁,却开始闪现出一种柔和的光泽,由于长年累月地克己、无为而卓然净化了;可是,这纯净之光总是变得黯淡,因为她过于斯文,令人不快,并且极其胆怯,终日惴惴不安;因为她家里的收入只有三百镑,她本人则不会挣一个子儿,处于不能自主的境地,故而那么怯懦,年复一年,愈来愈没有资格同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周旋;那些夫人和小姐在社交频繁的季节,每晚都要赴宴,只需关照使女们:“我要穿如此这般的衣裳,”就行了,而埃利·亨德森却心神不宁地跑出去,买几束廉价的淡红花,然后在黑色的旧衣服上披一条围巾。她是在宴会即将举行的最后一刻,接到了克拉丽莎发来的请柬,自然不怎么愉快。她感到,今年克拉丽莎本来不打算请她去的。
为何要请她呢?实在没什么理由,只不过她们从小就认识罢了。事实上,她俩是表姐妹。可是,克拉丽莎交际广阔,到处应酬,自然而然跟她疏远了。不管怎样,对埃利来说,赴宴是桩大事。单是看看那些华丽的服装,就够赏心悦目了。那不是伊丽莎白吗?长成个大姑娘了,发式挺时髦的,穿着浅红色盛装。她至多十七岁吧,出落得非常标致,美极了。然而,现代的少女初次参加社交活动时,似乎不像以前那样穿白色的礼服了。(她得记住每个细节,回去告诉伊迪丝。)如今,姑娘们穿紧身上衣,裹得紧紧的,裙子很短,露出一大段踝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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