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把我当妹撩怎么破》第7章


这对于一个直男来说太不正常了,而且对象还都是同一人。
如果那个人是男神他也许还能容易接受一些,可明明脑子里留下的明明是萧礼辰唱的歌啊。
如果说昨晚是把他当成男神才石更,那刚刚与他YY的时候,小蓝蓝为什么还会蠢蠢欲动?
难道他是基?!!
一个声控基?!!
一个没有节操的声控基?!!
一个既没有节操又饥渴无比的声控基?!!
蓝新琳转过头看了眼正在电脑前奋勇杀敌的杨中一。
要说这个室友,五官端正阳刚,声音也Man地不要不要的,为什么自己对他就没有一点感觉呢?
想到这里,蓝新琳又立刻释怀了,一定是前段时间军训压抑得太久,现在一次性全部爆发出来了而已,他才不可能是基好不好!!
很快到了国庆那天。
蓝新琳终于把歌词顺满意了,离线发送给萧礼辰。
蓝精灵:上次你说比赛准备时间只有1个月,那国庆回来可能就要比赛了吧?希望你这几天有时间可以好好准备,加油!
卸下心里包袱的蓝新琳下了□□,提上两件衣服便直奔火车站。
今年的国庆长假过得实在辛苦,比高三天天在家做试卷还要令他头痛。
简直是身心俱疲的七天。
先是做了6小时的高铁回浙江的老家,和妈妈一道收拾房子。
蓝新琳自从出生就一直住在这两室一厅的老房子里,平时总嫌它破旧隔音效果太差,如今要搬走了,却是一万个不舍得。
摸摸这个舍不得扔,看看那个也想带走,最后还是勤俭节约的蓝妈妈发了狠心将蓝新琳那些小时候穿过用过的东西统统打包当废品处理了。
在他3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因公殉职,家里的重担全部落在他妈妈一个人身上。
蓝妈妈是昆剧表演艺术团的,为了赚钱养家,经常要赶到其他县城表演。
好在蓝新琳外公外婆离他们家不远,家境也不错,经常会帮衬她们,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坏。
这几年,喜欢听戏曲的人越来越少,昆剧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蓝妈妈的日子终于清闲下来,很少离家了。
有一天晚上,蓝妈妈在本县一个小公园为戏友们唱昆曲,正好自己的初恋情人来本县出差。
县里的人没什么夜生活,初恋情人饭后出来散步,老远听到蓝妈妈缠绵婉转、柔漫悠远的优美行腔,捧着心一路屁颠而来。
初恋情人就这么等到蓝妈妈表演结束,两人沿湖回忆往昔,互诉衷肠。
蓝新琳那段时间忙于高考,但也发现点了蛛丝马迹。
再三追问下蓝妈妈才将事情大概告诉他,当然主要是为了让快要高考的儿子放心,专心对付高考。
高考结束后,蓝妈妈才一五一十地讲整件事情告知,好让儿子有个心理准备。
蓝妈妈和初恋情人是邻居,同时还是同班同学,超级迷恋回长昆曲的蓝妈妈。
从蓝妈妈讲述的一些细节看来,初恋情人几乎将蓝妈妈捧为了自己的女神。
但初恋情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初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家搬到了福建省,那时候通信不发达,两人很快断了联系。
蓝新琳当时有些为她俩唏嘘,年纪轻轻就守寡的蓝妈妈原本可以很幸福,但同时也不会有他这个人存在了,所以最后他还是挺感激蓝爸爸的,虽然他对他没有一点印象。
开学没多久,蓝妈妈打电话过来征求自家儿子的意见。
初恋情人向她求婚了!
蓝新琳正才觉得问题严重起来,之前他还没将初恋情人当回事呢!
没想到初恋情人紧接着在蓝妈妈之后,也给蓝新琳打来电话,口气委婉地希望蓝新琳能接受他,但整个口吻听起来却不容他说不,仿佛蓝新琳只要一犹豫,他就会马上飞到学校堵他,知道他说YES!
蓝新琳跟他通了10分钟的电话,然后脑子一热,拍了记大腿,直接将他妈嫁出去了。
事后蓝妈妈问他为什么这么快接受她初恋情人,蓝新琳说,他的前妻有你的影子……
是的,初恋情人结过婚,还有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儿子,妻子不是唱戏的,却是当地歌舞团里的主唱,两人结婚不到两年就离了,之后蓝爸爸一直未再婚。
据多年沉浸于言情小说的文艺男青年,蓝新琳马上脑补出一部感人又虐心的爱情小说。
初恋情人的形象立刻变得高大,专情,令人心疼,恨不得立刻让他把蓝妈妈娶回家,填补他多年的遗憾。
言归正传,收拾完老家的所有财产,蓝新琳的国庆任务才完成了一半。
他还要将重要财物打包邮寄去初恋情人所在的福建省新家,嗯,也是他和蓝妈妈的新家。
听说初恋情人出国参加展会了,蓝新琳和蓝妈妈一致认为,男人应以事业为重,于是两人毫无怨言地扛起了搬家重任。
但蓝新琳嘴上不说,总归还是心里不太舒服,毕竟这事关蓝妈妈今后在新家的地位与幸福。
10月4日一大早,蓝新琳就在自家楼道里,吭哧吭哧地打包行李,下午一点前全部要寄出的,因为他们买了下午四点的高铁票去厦门。
“小姑娘?”一个浑厚的男低音突然在头顶响起。
蓝新琳抬头一看,啧啧,这简直是民国美男子般的人物啊!
“大叔,我是男生。”蓝新琳说着,摘下她妈妈的豹纹发带,腼腆地笑笑。
“你是小琳吧?”
“是的大叔。”蓝新琳心里纳闷了,现在顺丰快递员的工作服换成西服领带了?
正说着,蓝妈妈听到声音急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蓝新琳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中年美男就是初恋情人啊。
“不是出国参展了么,怎么过来这边了?”蓝妈妈在自家儿子面前,显得有些娇羞。
“我怕你们需要搭把手,叫别人我又不放心,反正展会那边也快结束了,我就让手下搞了张票直接飞杭州了。”初恋情人说着,摸摸蓝新琳的头发,“对不住,把你当姑娘了。”
“多大点事,他早都习惯了。”
我擦,蓝妈妈你这心态也太好了,你儿子都被人当娘们了你还这么云淡风轻……
在蓝妈妈犀利的眼神下,蓝新琳不得不弱弱地顺着亲妈的话道:“没事,习惯了。”
“长得漂亮,声音也挺秀气。”初恋情人跨过行李堆,跟着蓝妈妈走进屋子,顺带还不忘夸自己的女神,“小琳像极了年轻时的你。”
泪目,我也想要你这浑厚的男音啊,还有你不是特地从国外回来帮忙搬家的吗,这一前一后脱了鞋子进房又是怎么回事啊?!!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蓝新琳除了天生的五官清秀,肌肤白皙外,他那留着厚重齐刘海的萝莉发型也是萌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他也挺憋屈的,已经长得这般女相了,偏偏还得留这么个妹纸发型。
养这刘海是为了遮挡额头那条5公分长的疤痕,从右额角垂直划向右眉,因为那时年纪太小,钢筋留下的划痕太深,到现在还是有些触目惊心。
其实蓝新琳起先并不在意这条疤痕,反而他认为这条疤痕难为他增添不少男子气势,可后来他实在是受不了逢人跟他们解释一遍这条疤痕的由来,然后等着接受别人同情的目光还有唏嘘的安慰。
所以,这刘海他一养就是十五年。
初恋情人终于出来搭手了,几乎没有运动细胞的蓝新琳,此时已经被打包这项体力活折腾地满头大汗,身子发软了。
“小琳,我刚看到你额头有道疤,怎么弄的?”
蓝新琳一愣,许久没跟人解释了,他倒有点快忘了,回忆了一下道:“小时候跟同学玩的时候,不小心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额头被预制板的钢筋划破了。”
“暑假去美容医院做个祛疤小手术。”
“没,没这必要啦,呵呵。”蓝新琳说着,也顾不得手上沾满了灰,将上翘的刘海全部扒了下来,将额头遮严实了。
心好累,今后宁可被人当作妹纸,也一定要养着这齐刘海,蓝新琳想。
初恋情人说,快递容易丢件,他直接叫浙江当地的一个客户帮忙,派来两辆车,一辆载人,一辆载行李,三人舒舒服服地到了厦门。
蓝新琳起先觉得这初恋情人可能是个暴发户,待见到他真容后觉得他顶多是个土豪,直至看到他住的别墅后,发现这人竟然文艺范儿十足。
纯中式装修风格,精美的雕刻随处可见,古朴的红木家具有着说不清道不尽的历史沉浸之美,还有丰富的藏品,简直令蓝新琳大开眼界。
别墅除了地下室,共有五层楼。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