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也难》第37章


“更何况,你们知道现在枫叶居的姑娘小倌儿有多嚣张吗,人家说不卖身就不卖身,有大老板撑腰就是不一样。”李掌柜语气里酸不溜丢,“我们谁也不知乐连背景,到底和何方神圣搭了线,根本不敢得罪啊。”
大少爷乐合缓缓喝了一口酒,阴森道:“是啊,我这位弟弟真是前途无量,我都开始后悔放虎归山了。”
孙掌柜笑道:“人家搭船去潮海了,接的可是朝廷的活儿,今非昔比喽。”
乐合微微一笑,目光阴郁。
当初买凶在金水山劫杀江纵乐连,居然没有得手,让他多活了两年。
这回可不能再放过这个好机会。
——
商船沿着金水河溯流而上,天气尚好,甲板微微摇晃。
乐连站在甲板上扶着船沿眺望一望无际的金水河,河水清冽,水草游鱼飘摇嬉戏。
江纵背靠桅杆,抱着双臂坐在甲板中央,脸色发白,呼吸都变得滞涩难耐。
“哥,哪难受?”乐连端来一杯茶水,蹲在江纵身边,耐心地喂给他,掌心按在他额头上试了试,似乎并未发热。
江纵努力深深呼吸,却只要闻到淡腥的水气就感到头晕目眩。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腥咸的海水,淹没他,冷冻他,无孔不入地把他的口鼻肺腑全部灌满,船身微微摇晃,便感到似乎要触礁倾倒,江纵忍不住把手背在身后,紧紧抓住桅杆,好让自己从溺水的恐惧中挣脱出来。
乐连见他脸色越来越苍白,担忧不已,不住地问:“要回船里歇歇吗。”
江纵勉强摇头:“不用管我,我就是有点怕水。”
乐连惊诧:“你之前怎么不说?”
若是知道江纵在船上不舒服,乐连宁可一个人独自去潮海,也绝不会同意江纵上船的。
“我、从前不怕水。”江纵疲惫地合上眼睛。
他前世乘的船比旁人走的路还多,无论多么颠簸也从无不适,可如今他一见一望无边的水面,一踩在脚下无根的甲板上,难以遏制地想起前世在海中溺毙——
脚下的船支离破碎渐渐沉没,疯狂的摇晃几乎把五脏六腑全搅匀了,黑暗中无边无际的腥咸海水,一个个吞没身边每一个活人,耳边是汹涌的浪涛声,凄厉的惨叫声,那是江纵第一次感到无助,极度的惧怕和恐慌。
“纵哥,纵哥!”乐连把意识模糊的江纵抄着膝弯抱起来,江纵苍白的手紧紧抓住乐连的衣襟,攥得骨节僵硬发疼。
江纵彻底昏过去,软在乐连怀里。
前世那个最黑暗的时刻,仿佛也有这么一双手抱着他,用温热的胸膛温暖着他渐渐冰冷的身体,他那时已睁不开眼睛,五感都渐渐从躯体中剥离,隐约听见那人的嘶吼,绝望而心痛。
他似乎是在那人怀里彻底断了气,与前世人间再无瓜葛。
第三十一章 潮海
甲板上稍微有些混乱,乐连匆匆抱着江纵钻进货船内室中,敲开了随船的云游医人的卧房。
乐连的态度忽然比见了侯爷还恭敬,甚至向那位德高望重的云游医人低了低头:“云行先生,我哥不大舒服,您劳驾替他瞧瞧。”
云游医人得体微笑,放下筷子,挽袖给江纵诊脉。
云行先生垂着眼睑,侧脸温柔宁静,听说已近不惑之年,但保养得宜,看得出年轻时是位美人。
他却不是面上瞧起来那么好惹的。
这位云行先生医术精湛,足以活死人肉白骨,却极其任性,若求医的态度恭顺,他心情好了便如春风和煦,心情不好便任你生死由天,历来不论富贵强权,只要强迫他行医,必然暴毙街头,死了都不知是谁出的手。
乐连也对这位行迹神秘的云行先生有所耳闻,先生愿意搭他的货船算是赏了他面子。
云行先生诊罢脉,擦了擦手,缓缓道:“无甚大碍。只是过于恐水罢了,我还未见过如此恐水严重的病人。”先生抿唇微笑,“普普通通的溺水都无法造成这般严重的惊吓,他像曾经溺毙过一般。或许是我医术不精了。”
云行先生捡起筷子,挑起还剩一半的蛋花面,慢悠悠地吃。
“曾经溺毙过……”乐连坐在木床边担忧地握着江纵的手,江纵紧闭着双眼,紧紧抓住乐连的手指,脸色苍白如纸。
云行见那青年焦躁不安地等着,便与他轻声闲聊:“江家大少爷江纵,瑾州有名的花花公子,我也曾见过他呢。”
乐连缓缓舒了口气,放松了些:“先生也见过纵哥?”
云行唇边常挂一抹淡然笑意:“嗯,他对我说,‘美人儿白衣最是出尘,不知本少可否有幸请公子堂前小睡半日,共叙凡间风月’。”
乐连嘴角一抽,脸上表情顿时僵硬,讪讪咳嗽。
纵哥居然当众调戏云行先生,放眼南安北华,还有哪个登徒子敢这么跟云行先生说话,这梁子可结大了。
云行淡笑道:“那已是七八年前了,放心,我不记仇。”
“……”乐连只得叹气,“先生见笑。”
云行先生宽容大度,给江纵扎了几枚银针,片刻便醒转过来,被乐连抱进了另一间卧房歇息。
直到傍晚,江纵的精神才好了些,吃了半碗肉丝粥,就着牛乳和面蒸的两个小馒头。
乐连坐在身边陪着他,揽在腰间替他揉着睡麻了的手臂。
“没事儿,意外。”江纵若无其事喝粥,脸色红润了些,轻松道,“累着了吧,我这么沉。你吃了没,一块吃。”
乐连摇头,“你很轻。”抱在怀里像片苍白的羽毛。
“还没,你喂我吗。”乐连玩笑般垂眼看着他。
江纵回过身,舀起一勺粥,还特意多刮上几根肉丝,喂到乐连唇边:“这船上厨子真不错,我特意从迎春楼雇来的,再远不能累自己,再苦不能苦自己。”
“娇气。”乐连弯起眼睛,暗暗受宠若惊地吃了江纵喂的东西。
他曾经以为他被所有人抛弃。但江纵是特别的,江纵让他知道,原来他撒娇也能拥有回应。
一路风平浪静,没什么大风浪,顺风顺水到了潮海,路上花了十日,除去返程的十日,侯爷给的期限还有三个来月,理应足够。
潮海着实冷寒刺骨,江纵披着厚实的白狐裘,抱着手炭炉,凛冽的寒风还一直往骨头里钻,冷得要命。
前世他虽去过无数地方,潮海却是第一次来,因为太娇气,嫌这边苦寒,运货送货都是派几个掌柜伙计来看着,用不着江纵亲自跑一趟来受罪。
这地方干冷,干巴巴的冷风像刀片,捂着手炭炉,手心里不管多烫,手背都冻得僵痛难忍。
乐连给他搓了搓手:“江边码头冷,等卸完货,往城里去就暖和多了。”
“哟……这小风,往骨头缝儿里钻呢。”江纵把狐裘拢严实,牙齿瑟瑟打颤,“我老胳膊老腿儿的可没法与你们年轻人比。”
说罢想到他现在也不过二十六罢了,又是一阵郁闷,原来他年轻的时候的身子骨就没法跟年轻人比。
两人先看了看货,石珍珠粉看起来平平无奇,在日光下却晶莹发亮。
江纵皱眉:“这不就是咱们南安的碧水琉璃吗,这儿改叫石珍珠了?”
乐连仔细捻了些查看:“或许是两地叫法不同,朝廷钦点的牌子响亮,普通人家也不敢用,自然就珍贵了。”
江纵嗤笑:“碧水琉璃在咱们那儿五百文一斤,这石珍珠要三两一斤,果真有价无市。”
跟潮海石家订了三十万斤石珍珠,先交了一半定金,九十万两银子给了一半,其余的等货齐了再补全。
石珍珠得现采现磨,派师傅去礁石上挖,三十万斤怎么也得挖个几十日,这段日子没什么事儿,江纵闲不住,在潮海城里到处转悠。
潮海与狄族接壤,城里不少披熊皮挂豹牙的狄族大汉游走卖货,东西也大多是鲜少人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狄族的小孩儿们穿着黑熊袄提篮子叫卖,跑到江纵身边儿,轻轻拽拽江纵的衣角,眨着黑漆漆的大眼睛,用不熟练的汉语脆生道:“漂亮阿哥,冻梨,买啦。”
狄族小孩踮脚把小篮子举起来,里面满满一篮冻得黑漆漆的梨子,想让江纵尝尝。
乐连偏头用鼻尖蹭蹭江纵耳垂:“是这儿的土产,尝尝吗。”
江纵蹲下来,从狄族小孩儿手里接了个冻梨,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清香十足,他刚想说多买两个,那狄族小孩儿伸出小手,狡猾一笑:“漂亮阿哥,十两银子。”
江纵眯眼哼笑:“小鬼,这么小点儿就学会宰外地客了?”
小孩嘻笑:“你咬了一口,就是十两银子。”
江纵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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