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哑》第4章


我的心。
我记得,这是他最喜欢的口味。
【拾】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陈奕迅的《红玫瑰》很好地诠释了鹿晗的现状。
我其实早该明了我和鹿晗的这段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只不过还差一根导火线,一个再好不过的借口。然而鹿晗,他却很好的给了我。
我心知肚明鹿晗在我和他交往期间和其他N个女人有着暧昧的关系,我也曾一度以为,只要我真心待他,他便会感动。可是,我貌似太过于异想天开了,像他这种整天游离在花花世界的男人又怎肯为我一人所停留。
他要的一生我输不起,也赌不起。
那晚的北京城,雨下得很大,那大概是北京历年来下得最大的一场雨。狂风席卷了整个城市,豆大的雨点毫不留情的砸向坑坑洼洼之处,仿佛张开了血盆大口想要将这座城池吞没。
在林希栀三寸不烂之舌地劝说下我终于泪流满面的答应道:“我这就回去向他道歉。”冒着风雨我在临近的蛋糕店挑了一个蛋糕作为赔礼,是一个梅花鹿的形状。
我打着伞,蹑手蹑脚的从口袋中掏出钥匙,然后轻轻地关上门。屋内是静悄悄的,与窗外雷雨交加,狂风大作的局面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我穿过客厅,走到卧室门口,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卧室内是嘿咻咻的一片,窗帘在风的吹拂下卷动着,舞出不算完美的姿态。我伸手摸索着墙上的开关,“咔嚓”,吊顶的日光灯倏地亮起。
鹿晗趴在床上赤。裸着上半身,他后背上那个字母M的刺青像火焰一样灼烧着我的双眼。他的身下,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大概是因为害羞的原因,她的面孔是通红的。
我怔怔地看着床上的人,隐约感觉到眼前有一层雾气。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像武侠电影中被点了穴的人一样无法说话,无法移开视线。
肮脏,恶心,不要脸。
我脑海中立刻蹦出了三个词汇来形容我面前这对男女。
一道闪亮的强光像银蛇一样在黑云中窜过,随之而来的隆隆的雷声与密集的雨点交织在一起。他们大概是发现了我的存在,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面露着惊慌的神色。
那女子赶忙地扯过被子遮住自己□□的身体,我也立刻跟着收回了目光。鹿晗起身下床走到我面前,张嘴想要向我解释什么,我没听,直接将手里的蛋糕狠狠地甩在他身上,奶油随着剧烈的撞击从蛋糕盒中漏了出来,整个蛋糕也因此变了形。
“原来我不在的日子你过得这么快活?!”我讥笑道。
“那你呢?和吴世勋在一起的几天很惬意吧。”
我当时真想上去撕烂他的嘴。
我含着泪告诉他:
“鹿晗,我和你不一样,你宠爱我的那些方式,今后依然会拿来取悦其他人。但是我交付给你的那些,却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
他愣了。
我哭了。
☆【11…12】
【拾壹】
去酒吧的一路上,我都在诅咒那个女人。我诅咒她生儿子没屁yan,我诅咒她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他的yin荡而落得个被人轮。奸后抛尸的下场。可是,我却始终没有骂他,他是我的心尖痛,也是我的心尖宠,我舍不得。
我是狠毒的顾森默,却也是最爱鹿晗的顾森默。
我或许忘了三年前的我也是这样爬上鹿晗的床,也是这样的不堪这样的恶心这样的肮脏。或许当时,也曾有一个女人如此的咒骂着我,以此来发泄着内心的怒火。
要是诅咒几句就会死,估计我已经死好几回了。
我是一路淋着雨来的酒吧。
酒吧分为上下两层,里内是灰黑色的灯光为主题,布局颇具格调,却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舞池里是错乱的舞步,耳旁是聒噪的音乐,那些最肮脏最令人作呕的勾当,都在这里都抬眼可见。
我穿梭过拥挤的人群,跌跌撞撞地来到吧台,朝侍应生打了个响指道:“来一瓶威士忌。”
心烦意乱就喝酒,借酒消愁愁更愁。
这句话林希栀曾对我说过,她看不惯我一难过就天天抱着个酒瓶子的模样,她骂我颓废,骂我不长记性,骂我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可这些在我真正伤心的时候却统统被我抛到脑后。
顾森默,你总是忽略对你好的人。
正当我喝的欢时,一个巨大的人影伏在了吧台上。
“嗨。”我半醉半醒地朝吴世勋打着招呼。
“怎么回事?喝这么多酒。”他一上来就准备伸手拿开我手中的酒瓶,却被我拦了回去。
说实话,我不敢对他提起刚刚所遇见的画面,于我而言,那是一种耻辱。以至于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一闭上眼睛,就是当时那副尴尬而肮脏的场景。
“我失恋了。”我回答道。
吴世勋沉默不语,实际上他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你会在潜移默化中觉得这个男人很可靠。
我和他哭诉了一阵子,就将今晚的事全盘托出,我觉得它要让我窒息了。所以,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面前的吴世勋便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告诉他我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上。床,被我抓奸在床。
他笑笑,不做声。
“你笑什么?”我对于他这种置若罔闻的讽刺态度感到很不满。
“我笑你傻啊。”他拉过一旁的椅子在我身边坐下,“你在这儿为他喝酒发疯流眼泪,他却在那儿和另一个女人干快活事,你觉得,这值得吗?”
吴世勋说话总能一针见血。
“不值得。”我低头看着杯中的酒,在五颜六色的灯光辉映下散发出粼粼波澜。
这个世界上能令你一次次沉沦的人,无非就是那个能治愈你,却又反手使你病得最重的人。
而鹿晗,便是这么一个人。
【拾贰】
我是在窗外的一阵蝉鸣中苏醒过来的,我向来是个睡眠很浅的人。
吴世勋伫立在落地窗前,日光倾洒在他的身上投下修长的影子。逆光之下,他的轮廓即使模糊,也透露着精雕细琢的精致。他大概是听到了声响,转身看向我。
“你家?”我指了指这儿。
他点点头,走到床边坐下,拿过放在床头的手机,递到我面前:“昨晚一直在响,我怕打扰你睡觉就把它关了。你看看是谁,可能有要紧的事。”
“谢谢你。”我伸手接过。
“整理好了就下来吃饭。”语毕,吴世勋退出了房间,轻轻地合上门。他真的很绅士。
待他离开,我才滑开锁屏。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屏幕,一整页下来全部都是鹿晗的未接来电,附加的还有一条短信。我手贱地将它点开,我想知道他会对我说些什么。
阿默,对不起。
FROM:鹿晗
2009。8。10 21:45
我苦笑一声,毅然地按下关机键。
我的心没有那么大的面积,我没有理由迁就任何人。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暂时断了回出租屋的念头,因此便在吴世勋家住了下来。为期一星期的相处,我仿佛在冥冥之中看透了什么。其实我并不傻,我当然知道吴世勋对我的那点小心思,毕竟没有一个男生会愿意无条件地对女生好,除非,他喜欢你。
晚饭过后,吴世勋说要带我去街心公园散散心。我默许。
盛夏的夜晚空气中有些湿润,但却难以掩盖夏日的燥热。我深吸一口气,那是雨后清新的泥土味,我还记得年幼时我最喜欢闻这种特别的味道。
“阿默。”他走在我身后,叫住了我。
“嗯?”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他笑了,笑容中有些难掩的尴尬,见我满脸手足无措的表情他又补充道,“我知道让你突然地接受我很难,但没关系,我可以等,无论多久我都愿意等。”
“可是……”我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起鹿晗的画面。
“如果你想要拒绝我,我希望不是现在。”
他说,他喜欢我,很早很早比鹿晗喜欢我还要早。
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去过我想要的生活,
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等你哪怕等到天荒地老,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为你付出全部乃至生命的时候,不心动也难了。我给了吴世勋一个中肯的答案,我说:“容我再考虑考虑。”
我心里很清楚,接受他的唯一办法,只有忘掉鹿晗。
可是这无疑是个笑话。
我爱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
★【13…14】
【拾叁】
生命中总会有无数个擦肩而过,不是每个相遇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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