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_公子于歌》第31章


顾槐回头,油灯照的他本就算不上好看的脸更难看。白家这个仆人,不大好相与。
小院黑漆漆的一片,油灯照到哪里哪里才有些微弱亮光。容探偷偷握了一下李牧的手,提醒他警惕一些。
结果他们走到房门前,就听见了一阵极其熟悉的声音。
是行尸的声音。
这个白青雨果然偷偷养了行尸在家里!
“你们不用怕,他伤不到你们。”白青雨声音温润,毫无畏惧之色,他接过顾槐手里的油灯,一手拿着油灯,一手推开了房门。
容探往里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贴在了李牧的身上,李牧一只手揽住他肩膀,也朝里看了一眼。
只见那微弱灯光照耀下,一个青年行尸被铁链子绑了手脚,立在房子中央。
说是青年行尸,因为那行尸似乎刚成不久,面目都还鲜活,看得出是一个年轻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嘴唇和下巴上满是血污,眼珠浑浊,一眼便看出已经化为行尸。
苏翎忽然趴到容探耳朵上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献臣呢!”
苏翎不说他还不觉得,听苏翎这么一说,他再细看,果然觉得那行尸的眉眼,有几分像李牧。
身高体长,面容俊朗,这行尸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光风霁月的美男子。
“他叫孟元君。”白青雨说:“是我挚友。”
只是那孟元君如今已经神智全无,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听见了动静,只知道嘶吼着试图挣脱拴在他双臂和脚踝上的铁链子。而在他面前的铁盘子上还残留着半条狗腿,鲜血流了一地。那条被咬伤的狗,大概被送过来做了这孟元君的盘中餐。
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腐败,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有什么苟且?”
容探说完,果然看见李牧脸色铁青。苏翎笑了笑,说:“献臣对你兄弟情深,那是没的说。可这白青雨对孟元君的情谊,我只觉得心里发毛。”
“兄弟情义理当如此,要是我当时变成了行尸,说不定李牧现在也牵着我到处溜达呢,是不是啊,献臣兄?”
“时候不早了,早点歇着吧。”李牧说完就推门出去了。
容纳笑了笑,看向苏翎。苏翎说:“刚才真吓人。”
“你杀过多少行尸,还被一个孟元君给吓着了?”
“我不是说孟元君,我说刚才献臣的表情。”
容探一愣:“他什么表情?”
“说不上来。”苏翎说:“你知道小时候,我最怕献臣。”
李牧小时候,远没有现在受欢迎,空长了一个漂亮脸蛋,人却孤僻的很,苏翎来召庭要更晚几年,初来乍到的时候,和李牧关系的确不大好。他性子孤傲,李牧又不爱搭理他。召庭里的人最后能亲如一家,多亏了他从中调和周旋。
容探笑说:“他那时候有点木,跟他说话他也不理,就木木地盯着人看,看的人心里发毛,我其实也有点怕。”
“老师傅当年还曾找过大夫,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幸好后来他渐渐没那么孤僻了,也爱说话了。只是刚才你在那说话,我看他表情又木木的带着点狠,好像又看到了他从前的样子。你说是不是最近老是和行尸打交道,他受刺激了?”
容探的笑容凝结在嘴角,心想,难道他刚才开的玩笑过了火?
等到苏翎回他房间睡觉的时候,容探出门,正好看见李牧往茅厕去。于是赶紧跟了上去,嘿嘿笑了两声。
“小牡丹!”他笑嘻嘻地凑过去喊了一声:“生气啦?”
“没有。”
“咱们俩从小一块长大,我还不知道你。你气什么,因为我说咱们俩胜似亲兄弟?”
李牧一听果然停下了脚步,扭头看他,说:“我们两个,跟亲兄弟一样么?”
“……怎么,你不拿我当兄弟?”
“你要拿我当兄弟,看看我跟李渭是什么样,跟你又是什么样。”李牧说:“我们两个,老早就注定成不了兄弟,亲兄弟,不会干那些事。”
自从看到了李牧不穿衣服的身体之后,他再看李牧,就不是原来那种君子之风了,觉得这人更高大,带着一点侵略性。他觉得自己得稍微仰点头,才能和李牧对视。
“你说那些事,是指的哪些事啊?”容探讪讪地笑。
“……”李牧看了他一会,扭头又走。容探赶紧追上去:“好了好了,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事了。我想问的是,你难道有断袖之癖?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李牧一听,果然就停了下来。容探蹿到他对面,直勾勾地看着李牧的脸:“你是不是喜欢男人啊?”
“我不知道。”李牧说。
“你喜不喜欢男人,你自己不知道?”容探问。
“我除了你,没喜欢过第二个人,”李牧说:“所以我是不是喜欢男人,我不好回答你。”
“可我是男人啊。”
“那我就喜欢男人。”
夜晚的风带着潮气,吹过来茅厕的轻微臭味。容探不敢相信自己在茅厕门口被表白了。他仰头看了看李牧,觉得自己应该吱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
“哦。”
他挠了挠头:“那什么,你不是上茅厕么,我就不跟着了……你上吧上吧。”
他说完要走,却被李牧一把抓住了胳膊,随即就把他拽到怀里。容探一看他那吃人的神色,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慌忙说:“这这这茅厕门口啊,多脏!”
“脏么?”李牧说,噙住了他的嘴。
容探想,古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果然不假,李牧骨子里到底还是有些古怪,就好像七八岁的时候,他反反复复地逗李牧开心,李牧都不搭理他,然后他就自己在院子里扑蜻蜓,扑着扑着回头看,看见李牧盯着他笑。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看到李牧笑,却被那笑容吓得心里发毛,扔下蜻蜓哭着就跑了。
因为他觉得李牧的注视太专注,专注到极致,就是偏执。李牧君子之风,骨子里却有些可怕的偏执,有股狠劲和韧劲。男人之间的欲望,本就是肮脏的,或许越是肮脏越是纯粹,爱本来就充满了人心黑暗,自私性,渴望占有和摧残。
李牧想要吃了他。
第31章 
断袖之癖虽然在本朝不算新鲜事,但到底还是不登大雅之堂,尤其是官宦人家更是忌讳这个。只因前朝哀帝就是因为宠信男人导致大权旁落,从而失去了江山,而取代他建立新朝的,正是他所宠爱的那个男人,也就是本朝开国皇帝圣祖帝。
圣祖帝本也是皇亲国戚,因生的漂亮,被当时颇爱男风的哀帝强行纳入后宫。这段岁月对圣祖帝而言显然不是一段愉快的时光,他卧薪尝胆,一朝称帝之后,虽没有杀了哀帝,但对男风之事深恶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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