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当代皇太子》第146章


在实时转播中,那男人温润如玉,深蓝色长袍上银松凛然。
他身侧的青年嘴角含笑,宝蓝色长袍上银柏点翠。
他们执手在灯火烟雾中缓步前行,身后的两个孩子也步伐沉稳,小脸精致而又可爱。
汣水对岸聚集了比往年多一半的人数,荧荧灯火犹如星夜坠落一般。
他们当中夹杂了更多的年轻一代,陪伴着父母和老人一起为先祖祈祷追思。
皇太子从帝后中间缓步向前,摇响了示意庆典开始的光玉铃。
伴随着清越的铃声自两岸荡漾,烟火与祝词随着长风向外飘摇。
愿来年一切太平。
这件事的后续是,皇室的声望和受欢迎程度反而增长了不少,从前的许多□□也在渐渐消失。
人们感谢他们为推动观光旅游做出的贡献,也珍惜他们一族所传承的古老文化。
溯明廷的安保设置和食品安全检查都被再次加固,两个孩子也健康无虞。
他们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平静和安宁,选举也如期进行——
由于B党溃不成军的全线陨落,素日里不声不响的C党以黑马的姿态在短短两月内遥遥领先,以相当微小的差距赢下了元首的选举。
而《摇光之曜》也终于迎来了决赛,一路走来确实颇不容易。
先前因为全国性的政治丑闻事件,SBC电视台进行了两周的专题报道,综艺的档期也因故往后不断顺延。
等越亦晚回过神来的时候,小王爷宫里那个不声不响的长头发随侍已经杀进前三强了——而且是以相当奇异的受欢迎程度,拿走了两次最高人气奖。
其他选手为了得到场外观众的支持,总是会面带微笑的说很多场面话,甚至变魔术唱歌做各种小举动来展现个人魅力。
而那位姓穆的小同学,安安静静上课安安静静下课,回宫了就拎着扫把到处干活儿,王爷宫里没活了就自己不声不响地去御园里帮忙修理杂草,勤快到让人都找不着人。
他在面对镜头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这真是个老实人啊’的奇怪感觉。
主持人问一句就答一句,而且也好像听不太懂那些网络的流行梗。
拥有这么强的实力,从效率到质量都完美的无可挑剔,对色感的把握也足够令人惊艳——这些光环和木讷又安静的外表一联动,反而有种呆萌又让人信赖的感觉。
穆闻柳在宫里渐渐被其他的显贵们听说,还有好些贵小姐拜托他定制些裙子外套。
太后在风波结束之后又进入了追剧状态,不光自己嗑瓜子看的颇为带劲,还拉上了老太后一块去看这节目。
老太后年纪太大了就喜欢打瞌睡,但有时候看着看着也特别好奇:“这个是什么?这个又是什么?”
两老太太凑一块看天天电视闲聊天,等孙子孙女们下了课再招呼他们过来吃点心,日子过得颇为悠闲。
决赛的那一天,越亦晚和太子约了私人包厢票,过去看了全程。
越亦晚看的颇有些唏嘘——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脸萌新的表情,在决赛的时候看着那么多大灯都被晃得眼花。
花慕之有些走神,显然也想起了当初遥遥飞去美国找他的那段时光。
在长发男孩被欢呼和彩带簇拥着接过亚军奖杯的时候,越亦晚忽然回过神来。
“慕之——”
“什么?”
“我突然想起来了一个事儿,”他扭头看向花慕之道:“我们是不是还拖着一个蜜月没有度呢?”
皇太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都结婚五年了,你才想起来?”
“我们今天晚上就走吧——去哪里都行。”越亦晚精神道:“把两孩子扔宫里,我们出去放个假怎么样。”
他们这一年里操劳不休,从孩子的教育和照顾到应付多方的恶意和刺探,也确实该好好休息下了。
这事四舍五入一下,跟私奔差不多。
花慕之眨了眨眼,确认道:“今晚就走?”
“先去纽约吧!”
“好。”他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那今天就是新婚第一天了。”
第92章
没有工作; 没有孩子; 也没有任何政治和生意。
他们应该休息了。
私人飞机宽敞而又舒适; 双人床如同供美人鱼沉眠的贝壳,柔软舒适的让人有一顿安眠。
等越亦晚醒过来的时候,花慕之坐在桌边在用钢笔写着路程规划。
他们可以去很多地方——从大都会博物馆到时代广场; 他们可以去看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以及尝尝这里盛名无数的百吉饼。
越亦晚洗漱完之后坐在了他的身边; 抿了一口温热的卡布奇诺; 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些。
“我……”他揉着眉头道:“规划什么的; 本来应该是由我来的。”
现在解决掉了隐患; 慕之可以放心的在国外环游,本应该由他领着他到处转转。
但从车辆的安排到下榻的酒店; 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全部安排好了; 他似乎只用在离开机场以后随意享乐就好。
其实越亦晚来过纽约了许多次; 看秀也好寻求合作也好,对几个城区的都很熟。
他这次带花慕之过来; 其实也是为了陪他体验这里的流行文化; 也可以顺便采一下风。
——慕之下一本的内容是关于时尚和明星,谈到这两个词; 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城市了。
越亦晚还没有睡醒,靠在他的肩旁打了个哈欠道:“你想先去哪儿逛逛?百老汇?”
花慕之转了一圈笔,侧头看他:“暂时没有想好。”
“但是; ”他停顿了一下道:“我帮你找到了一个人。”
“哎?”
“Dobbi Welson; ”花慕之念出了这个名字:“他愿意今天下午与你聊十五分钟。”
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出机舱了一般; 拽着花慕之的袖子结结巴巴道:“Welson你说的是我想的那个Welson吗?!真的是那个Welson???”
那个创造出英国顶级奢侈品牌的时尚教父?成为全球潮流传说还被翻拍了好几部传记电影的大师?!!
“他他他不是一直在私人岛屿养老吗,怎么会在纽约?”他倒抽一口冷气道:“而且他愿意见我?!”
“我去年就在辗转着托人找他,好在家里的人脉资源还算不错。”花慕之见他瞌睡都醒了过来,这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在你睡着的时候,有个电话打了过来,说他刚好今天下午在机场转机,可以匀出十五分钟在贵宾室和你喝一杯咖啡。”
越亦晚感觉所有的血液都在往上涌,他伸手抓了几下头发,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要现在就去换衣服找配饰——我的手稿好像都没有带过来,而且助理那边连品牌策划方案也没有——我该问他点什么问题才好?!”
皇太子拿过咖啡杯抿了一口,见他已经开始把衣橱里的所有衣服都翻了出来,不紧不慢道:“你的设计稿还有之前的宣传手册都带过来了——我提前通知了你的助理。”
越亦晚这会儿神经都快响应失灵了,他感觉自己组织语言都有些困难,冲过来就给了他一个超用力的吻,然后又冲回落地镜前去找衣服。
“不行不行……最近没有节食,腹肌都不是很明显了,”他比划着领带和项链,对着镜子紧张而又忐忑:“他老人家千万别一脸嫌弃的看着我,我得做噩梦的。”
“最好不要穿其他的奢侈品牌。”花慕之给出诚恳的建议:“你现在的身份是品牌创始人。”
越亦晚完全没有想到爱人会给他这么一份大礼,砸的他都有些晕头转向。
这种心情不亚于一个小学生见到了教科书的编写者。
他的父亲和兄长都是其他领域的佼佼者,也许对于管理和营销很有一套,但确实对时尚本身都没有什么概念。
VIOLET其实已经养成了非常不错的销售模式,用户粘性也非常可观,可他总感觉缺了很多东西,却又无从下手。
越亦晚想要的一直都不是‘卖的很好的衣服’,那种东西在任何电商品牌都一抓一大把。
他想要的是一种能够让人铭刻在内心深处的印记,就如同人们看到了PRADA或者GUCCI就会有的下意识反应一样。
这不仅仅是靠密集投放广告以及疯狂抬价就能完成的。
到底是哪里不对?
是他设计的功力太差,还是他毫无这方面的天分,只适合做一个商人?
越亦晚其实有过许多困惑和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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