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将军误终身》第108章


用力推开他,我端详着手臂上的灿烂夺目的金环,忽然纵声长笑,周遭一片静寂,围拢在身边的人们都屏气息声的望着我们。
唇齿之中除却那浓郁得化不开的腥甜气息,更多的是咸咸的苦涩,泪水在脸颊上纵横,笑容在雪光中潋滟,我想用力脱下腕上的金环,摔在他的面前,身体却虚软得没有一分的力气。
“秦默,我恨你们。”那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和展若寒一个个闯进了我的生活,又猝不及防地一个个离开,除了心底那染血的空洞,不留有任何痕迹。
是的,这分恨意,纵是死亡也无法消弥。
☆、第87章 终章 大结局(上)
“娘亲,今年硝好的皮子已经晾晒了好些天,眼见八月十五快到了,怎么还不见顾南风他们过来收皮货呢?”
欢颜在我身边利落的做事,月白色的粗布衣衫,长长的秀发扎了粗粗的乌油油的辫子,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清丽水秀的面庞,澄星般华光流转的眸子,花瓣般粉润柔软的唇,尖尖的下颌,纤细修长的身材如亭亭白杨,十三岁的女孩子,身量长得好快,头顶已经到了我的耳畔,转眼之间已经是一个花朵儿般的大姑娘了。
虽是我的女儿,她却多半继承了展家人清隽的容貌,一颦一笑之间,鸿羽飘零的眼波,流风回雪的笑靥,清浅出尘的气韵像极了一个人。
又格外偏爱素净的衣裳,有时候就那样站在我的面前,白色的衫子,漆黑的头发,眉横远山,目若秋水,就连微微勾起的唇角,都能让我错愕在那里,半晌回不过神来。
“娘亲,您又盯着我发呆了!”她微微嗔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翎哥哥在帮着穆勒哥哥和齐格姐姐收皮子呢,娘亲还没有回答我呢,顾南风怎么还不来咱们野离草原呢?”
“叫顾叔叔,十几岁的姑娘了,总是没大没小。”我回过神来,继续用磨刀石为我新打的飞刀开刃,精铁柳叶飞刀,一连七发,上次的飞刀在与草原流寇的对抗中失落了几把。
“欢颜,欢颜!巴沙尔家的雪花骢就要生马驹了,你不是嚷着要看吗!”伴随着清脆的语声,毡包的门帘被豁然掀开,野离婆婆的孙子穆勒和孙女齐格兴高采烈地出现在门口。
那并肩而立的修长身影,看上去已经不再是那当年的两个七八岁的小小孩童了。
穆勒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浓眉大眼,英姿勃发,二十出头的年纪,已经是草原上引人侧目的英俊小伙子。
齐格出落得格外的美丽,粉嫩的桃花面庞,唇红齿白,眉目如画,去岁的时候,刚刚同顾南风马帮中的一个年青头领订了亲,八月十五之后就是迎亲的好日子。
“好啊!,找着翎哥哥一起去!”欢颜兴奋地跳起来,一手拉着一个,冲出毡包去找岳翎,远远的都可以听得到年轻人的一片欢声笑语。
无忧无虑的年龄,一切都是这样的美好。
微微叹了口气,我把磨好的飞刀装进贴身的刀鞘之中,顺手摘下了装满石榴酒的酒囊,出了毡包,坨坨正在毡包面前静静的吃着面前的草料。
这是草原上唯一的一匹骆驼,半个月之前,在商路上与客商交换皮货的时候,竟然遇到了当年长安驼马店的大胡子店主洛赛,为了躲避战祸,一直在西疆贩货,已经很久没有回到中朝了。
故人相见,不胜唏嘘,临行时,留下了当日展若寒托付他照管的我的那匹雪白的骆驼,一晃十几个年头过去了,坨坨已经老去,从前雪白的绒毛变成了|乳黄的颜色,连牙齿都没剩下几颗。
看到我出来,它将长长的脖颈塔在我的手臂之上,温柔地蹭了蹭,羽扇般的长睫毛忽闪着,不变的,依然是那种孺慕般的眷恋。
牵着坨坨,我信步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野离部落的人们都恭恭敬敬向我躬身施礼,热情地打着招呼。
几年前,野离公公和婆婆先后离世,他们的儿子,穆勒与齐格的父亲酋长昂格尔在与流寇的一场战争中负伤死去,几百人的野离部落面对着外族的侵袭,躲避战祸的流寇的抢掠,日子越发的艰难。
野离党项这一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与其坐以待毙,莫若放手一搏,我联络了顾南风,带着族人不断突袭打击周边虎视眈眈的强大外族部落,渐渐畅通了野离草原通往迷月渡和龟兹的商路。
族人们慢慢以我马首是瞻,在野离婆婆离世的那天,亲手将昂格尔遗留的象征族长身份的白狼皮交给了我。
并没有推辞,野离草原给了我太多的东西,是流沙坳之外的我的另一个家,这里的族人亲若家人,这里有我人生中最美好瑰丽的时光,我没有理由不去守护它。
昂格尔的儿子穆勒在一天天长大,如我期许的,聪慧而强壮,我将带着族人在这乱世中艰难求生,直到穆勒可以真正担负起部落新一任族长的重任。
有了顾南风的强有力支持,野离部落一点点摆脱了困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每年的阳春三月和八月中秋,顾南风总是以来到草原收购皮毛为借口,带着粮食,布匹等各色物资,为野离部落带来丰厚的补给。
念念不忘的,不过仍是一个封锁了自己的女人而已。
只是,迷月渡再不只是过去的马帮了,现在的顾南风已经真正成为纵横西域的一代枭雄,以金戈铁马,锐不可当之势不断吞并着周边的部落,开疆拓土。
历时了七年的安史之乱,中朝不断抽调安西,陇右,朔方,河西几处军镇兵力回师勤王,安西四镇已成孤岛,吐蕃联合顾南风逐步蚕食,最终一举占领了当日秦默戍守得固若金汤的安西四镇,现在的势力已经逐步由安西拓展到朔方,陇右与河西,占据了中朝的西北的大部分疆域。
吐蕃的赞普分外器重这个汉人的头领,几次三番要将自己的妹妹嫁给顾南风,都被他一次次婉拒。
不论他的事情有多忙,一年两次的野离草原之行,却从未耽搁过,可意如愿以偿嫁给了荆烈,现在已经有了一双小儿女,我知道他在苦苦等待什么,但那是我给不起的承诺。
当日他带我回到西疆,我带着岳翎和欢颜坚持留在了野离草原,我记得他临别时的样子,虽有众人簇拥环护,那道背影被斜阳拉得长长的,雪域一般的孤绝而寂寞……
风儿卷走了我的一声叹息,牵着坨坨一路信步徜徉在草原的深处,渐渐的与部落珍珠般的毡包越来越远。
秋草已经泛黄,草原绿意盎然的时光总是太短暂,即将迎来的又是一个苦寒的隆冬,再过两日就是八月十五,还是不见顾南风的马队,近来倒是没有听说那边有什么新的战事。
微微摇头,党项野离部落日渐强大,现在自保无虞,即便是没有顾南风一年两次的补给,每年自己贮存下来的肉类和与客商交换皮货换来的粮食,食盐,布匹,药品等物资应付寒冬已经不成问题。
只是不见他的人,心中总是有些放不下的牵挂。
秋日的阳光高远刺目,风中有些沁骨的凉意,卷着麦浪般的枯草延展而去,满目凄婉苍凉的黄|色。
放开了坨坨的缰绳,由它一路信步走着,本就是走惯了的路,每次它总是能准确地找到长长的枯黄秋草掩埋着的那座土丘。
在那土丘边默默伫立了良久,坨坨知晓到了目的地,便跪伏下来,微眯着眼睛打起了瞌睡,我靠着它软软的身躯坐下,摘下了它背着的石榴酒。
入口依旧是那样的醇香甘冽,顾南风每次都赶着驼马带了几大桶过来,从我还是流沙坳的三姑娘时起,这种甘甜的石榴酒就是我的最爱。
喝了两口,看看那突兀的土丘,微微摇摇头,“今年顾南风还没有来,只剩这最后一壶石榴酒了。”仰头又喝了一口,瞧着那土丘,又瞧瞧手中的酒壶,终是叹了口气,“算了,你的气量一直就不大,见者有份吧。”
半壶酒浇洒在土丘的周围,空气中便满溢着石榴酒清甜的芬芳气息。
再次微笑着摇头,感叹一声,“暴殄天物。”因为这坟冢中并没有人,里面埋着的不过是一只染着白衣将军和沙漠女匪血迹的竹蜻蜓而已。
靠在坨坨的身上,一口一口啜饮着剩下的酒,苍白的双颊渐渐飞上了些许的血色,“又是一年过去了,展若寒,欢颜已经十三岁了,战争却依旧没有结束……”
低头瞥了瞥手腕上的那道黄澄澄的色彩,黄金铸造的金环,在阳光之下泛着耀目的光华,一枚在我的手腕上戴了整整七年,却从未取下的金环。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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