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女配穿书日常》第144章


书房内早早烧好了炭盆,角落处熏着香炉,袅袅白烟升腾而起,绵密如笼罩在黛山上的雾霭。
“大哥,皇帝的意思是,将皇家培训班里的人都放到围猎场里去参加冬猎。”这是一场以冬猎为借口的厮杀。
是真正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陆重行拢袖落座,慢条斯理的点头,“嗯。三弟年纪太小,我替他去。”
陆生谦垂眸,面露自嘲,“若非我乃区区一介废人……”
“坐久了,就不知道怎么走了?”打断陆生谦的话,陆重行露出那双黑眸,浸着阴狠戾气,整个人陡然就变了气势。
陆生谦一愣,继而苦笑一声,掀开自己身上盖着的毛毯,然后撑着轮椅站起来,慢悠悠的向前走两步,与陆重行拱手行礼道:“自随大哥而去。”
当苏娇怜听到陆重行和陆生谦要去参加冬猎时,她还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只以为是皇帝心血来潮想要在最后的时光里折腾一下,留下一点美好回忆。
冬猎的日子定在年前,这是让人连个团圆饭都不好好吃了。
苏娇怜让农嬷嬷备好了火锅,挺着大肚子给陆重行涮肉吃。
“来来来,吃饱了好上路。”苏娇怜笑眯眯的给陆重行夹了一碗羊肉,然后撑着下颚坐在绣墩上,继续啃自己的茯苓糕。
茯苓糕香又软,甜而不腻,非常美味。
陆重行侧眸看女子一眼。灯色下,苏娇怜那张脸浸着莹白玉色,整个人就跟只瓷娃娃似得好看。
男人咽下嘴里的牛肉,声音淡淡道:“我会尽快结束冬猎,回来陪你。”
苏娇怜再过一段日子就要生孩子了,心里万分恐慌的她一刻都离不得陆重行。但没法子,此次冬猎,可谓事关重大,肃王府早已在暗搓搓的训练死士,准备将皇家培训班里的人一网打尽。
而这第一个要打的自然就是英国公府的人。
陆雕厚年纪太小,就算是苏娇怜也觉得不应该放这么一个熊孩子进去经历这些龌龊的大风大浪。
“嗯,我等你回来。”苏娇怜抬手,虚虚的摸了摸男主头上的男主光环。
她的男主有这么大的金手指,怎么可能会出事。
可没曾想,一语成谶,她弄丢了自己的爸爸。
……
今天,大雾。
冬猎持续了一个月,老皇帝在冬天最冷的那个日子里,驾崩了。
肃王府迅速发起攻势,抢占先机,将圈起来的冬猎场打开了,迎出太叔成宁等人。
苏娇怜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等在宅子里,眼前是白雾雾一片,雾到根本就看不到两米以外的东西。
“大嫂。”陆生谦坐着轮椅,由盼晴推着,行到她的面前。
苏娇怜裹紧了身上的外袍,神色奇怪道:“怎么是你回来了?你大哥呢?”难不成是在准备夺位事宜了?可这太叔成宁还没杀他老子,也还没当上三天皇帝,这么快是不是太不给别人机会了?
“大嫂。”陆生谦的身形从大雾中显露出来,他的手里捏着一串沉香珠子。
苏娇怜看到那珠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个“咯噔”,脸上勉强露出一抹笑来,“这是,什么东西?”
陆生谦的面色很苍白,他是直接从冬猎场里出来后就过来寻苏娇怜的。陆生谦穿着一件长袍,上头满是脏污血迹,就连那双从来都干干净净的手也沾满了污泥。
能让死洁癖变成这副模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大哥失踪了。”
陆生谦说的是失踪,苏娇怜一开始以为是陆重行在耍什么把戏,可她拿着那串沉香珠子等了三日,男人还是没有回来。
陆重行,真的不见了。
半月后,太叔成宁弑父继位,成为当朝天子,陆嘉被封贵妃,入住静宜宫。
陆重行依旧没有回来。
因着陆嘉已当上当朝贵妃,所以陆兴雄和鱼香婉二人在英国公府内也是地位渐高。
“我看大爷是回不来了,这样拖着也不是办法,索性发个衣冠冢吧。”鱼香婉抱着手里的孩童,笑盈盈的提议。
自陆兴雄从外头给鱼香婉抱回来一个孩子后,鱼香婉的精神病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好了起来。
对于鱼香婉的提议,陆兴雄自然是没意见的。陆老太太看着眸色平静的苏娇怜,深深叹了口气。
她这老婆子,说话越发无用了。
鱼香婉转头,看向苏娇怜,笑道:“娇怜没意见吧?”
苏娇怜抬眸,声音清晰道:“他没死。”
鱼香婉面色一凝,脸上露出讽刺的笑道:“若是没死,怎的还不回来?”
是啊,要是没死,怎么还不回来呢。
苏娇怜看着外头久久不散的大雾,想着陆重行你这只大猪蹄子是不是在雾里迷路了。
因为陆重行的失踪,所以太叔成宁最终还是坐稳了屁股底下的皇位。没有变成原书中的三天皇帝。
今年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朝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的皇城第一君子也跟过气明星似得被人遗忘。
陆老太太伤思过度,身子也渐渐不好起来。苏娇怜托着大肚子去见老太太,老太太面色苍白的躺在那里,声音沙哑而轻细,“乖乖儿,我这老婆子要不中用了,如今的英国公府便是龙潭虎|穴,那些蛇鼠一窝的东西都憋着坏呢。”
苏娇怜当然知道鱼香婉等人在憋着什么坏。
如果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是男孩,那就是英国公府爵位的第一继承人,根本就不是鱼香婉手里那个从农户手里抱来的孩子可比的。
从来在陆兴雄那里无往不利的鱼香婉本来吵着闹着要将手里的孩子划入族谱当嫡子,但在此事上,陆兴雄却是坚决没有同意。
看来古人对血脉的重视远远比苏娇怜想象的要多的多。
“乖乖儿呀,你要当心。”
陆老太太的忠告苏娇怜听进去了,如今的她没有陆重行护着,鱼香婉和陆嘉又是正在权利顶峰期,她自然不能跟她们硬碰硬。
英国公府爵位这种东西,不要也罢,故此,苏娇怜率先提出了分家。
对此,鱼香婉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只是陆兴雄还对苏娇怜肚子里的那个娃娃有所留恋。
幸好,苏娇怜吃下了陆生谦配的催产药,在当夜生产,早产下一女婴,取名,陆盼归,小名,陆小孩。
苏娇怜抱着陆小孩成功分家,住在英国公府隔壁的宅子里,成为了那条街最靓的寡妇。
抱着怀里的孩子坐在房廊下,苏娇怜远远眺望,想着幸好当初这套宅子写的是她的名儿呀,嘿嘿嘿。
“姑娘。”农嬷嬷提着食盒过来,声音轻细道:“老奴听说隔壁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是当今探花。”
“哦?”
苏娇怜只记得今年的状元应该是季莘。
“听说姓王。叫什么王戈壁。”
“哦。”苏娇怜点头,原来是隔壁王啊。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
寡妇苏皱眉沉思半刻,觉得陆重行那只大猪蹄子回来的时候可能会被戴上一顶绿帽。
不过幸好,孩子是他亲生的。
苏娇怜抱起手里的陆小孩,幽幽的叹息一声,一脸正色道:“朋友,请开始你的女装大佬生涯吧。”
为了保命,麻麻对不起你啊!
陆小孩手舞足蹈的开始哭起来,原本趴在苏娇怜脚边的虫虫赶紧叼着膘肥体壮的咪咪扔给陆小孩玩。
陆小孩捏着手里的软绵绵的咪咪,破涕为笑。
看着一脸生无可恋被陆小孩“蹂躏”的小可爱,苏娇怜坚决贯彻吸猫要从小养成的好习惯,把陆小孩扔给了农嬷嬷。
作者有话要说:搞事搞事搞事
第115章 
因为陆重行留下了巨大的遗产,所以苏娇怜的生活过的很富足。每天只要吃喝玩乐偶尔逗逗陆小孩就好了。
开春的天气还有些凉,苏娇怜披着薄袄站在院子里,能清晰的听到农嬷嬷骂街的声音。
宅子的院墙边有几个大半少年趴着墙头,正在努力的伸长了脖子往里看。他们听说,这宅子里住了一个寡妇,是个极年轻貌美,犹如仙女似得寡妇,就连街头买豆腐的玉天仙都比不过她。
院子里新移栽过来的春梅妖冶清媚,随着春风微微晃动。池塘边的柳树冒出了新芽,细嫩的尖尖儿压着柳条,就如那立在树下的女子,鲜嫩的如刚刚出炉的白面豆沙包。
黑白分明的娇媚眼儿,一头青丝瀑布长发松松挽起,搭在瘦削肩头,纤细如柳的身姿随着裙裾款款而动,一瞥一笑,勾人魂魄,哪里像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分明像是一个还未出阁的姑娘家。
“你们这群没皮没脸的臊东西,还不快给我滚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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