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臣1-2》2-第174章


肉根使劲地戳顶着爱卿的后穴,将里头搅弄得尽是湿濡的声音。
“啊啊啊啊……住手……啊啊……啊啊!”
爱卿虽然哭闹着,却是娇媚至极的声音,在景霆瑞的怀里不住地浑身颤抖、背肌痉挛,到景霆瑞也释放出来时,爱卿已经没什么阻拦的力气,只是小声地啜泣,还摇头。
景霆瑞将他从地上抱起,对准红肿得惹人怜爱的肉穴后,再次一口气地攻入进去,爱卿柔韧的脊背猛然拱起,又如同折断的柳枝般瑟瑟发抖,汗湿的头部靠向景霆瑞的胸膛,大口地喘息着。
本来在下一处驿站是就要停车的,但也许是粮草充足,马儿也不渴,景霆瑞并没有叫停车夫,任由车马奔向下一处的驿站。
而在抵达之前,景霆瑞都没打算放开爱卿,不管他怎么求饶,怎么承诺说,以后一定乖乖听他的话,景霆瑞都充耳不闻,依然猛烈地律动着。
除了被爱卿下“神仙露”的那次,景霆瑞还是第一次,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强要了爱卿三回。
且每一次都是直接射在爱卿的体内,当景霆瑞终于拔出来时,用手指轻一撩开那被疼爱得越发红艳的窄穴,就有大量的白浊混着清香的脂膏流出。
这脂膏的另一层功效,景霆瑞没有告知爱卿,那便是当作润滑使用时,具有极好避孕的功效,这才是它为何卖这么贵的真正原因。
景霆瑞是很想爱卿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可眼下,并不是合适的时机,爱卿若此时怀孕,恐怕会惹来相当大的风波。
景霆瑞心里觉得可惜,但也不得不忍耐着,随着指头的来回拨弄,窄穴极为媚惑地一张一合,看得景霆瑞下腹又是一紧。
而爱卿一个试图遮挡的动作,让原本想要放过他的景霆瑞,二话不说地拉起他的胳膊,将他翻身过去。意识到什么的爱卿,又一次地啜泣,虽然他说着,“不要了……”,但那种声音只会让人更加痴狂。
这一次,爱卿没能坚持到最后,便失去了意识,景霆瑞又一次地射入全部精液后,车也放缓了速度,表明位于山岗间的驿站就在不远处了。
景霆瑞整理好衣衫,拉下了垂在车窗旁的一根带穗红绳,外头铜铃清脆而嘹亮的响起,车夫便拉紧缰绳,在驿站前止住了马车。
既然是人来人往、车流不息的官家驿站,各式各样的马、牛、骡车都不少,但这辆四轮大马车,宛若一座行宫般庞大,吸引了诸多惊羡的目光和啧啧称奇。
但没有人敢上前冒昧打探车主的身份,大家只是远远地观望。
自古以来,驿站都是传递文书,官员往来以及贡品运送的暂息之处,由朝廷指派官员督管,封为“驿将”。
不过,能担当此任的大多是本地的富豪乡绅,因为驿站维护起来,花销颇大,在以往,也是朝廷往里填钱最多的地方之一,却往往是入不敷出。
直到太上皇淳于煌夜提出改制,让有钱人担当此任,不管是圈地养马,统领驿丁,馆舍的修建等等,都由他们出资一半,其余才是朝廷填补。
而那些本身就很有经商手腕的富商,获得驿站的督管权后,便从事起运送商货的生意,毕竟官道走起来更加通畅且安全,不出几年的“以商补亏”,外加朝廷的大力扶持,善于经营的“驿将”,往往能成为工商巨贾。
此处的驿馆,有着一栋三层高的砖瓦屋,还有一大片圈起来的牧马林地,一处养着鸡鸭的池塘,一看便知又是一处富商之地。
小德子和两个侍从坐的是另外一架比较小的双轮马车,他比景霆瑞更早一步下车,准备迎候主子们下来。
车厢门打开,景霆瑞下来的时候,手里抱着被华丽的白狐披风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爱卿。
“咦?”小德子不由一愣。
“去准备热水,少爷要沐浴。”景霆瑞吩咐说。
“是,奴……小的这就去。”小德子想,肯定是皇上耐不住车马劳顿,不禁睡着了吧,将军又舍不得叫醒他,便抱了下来。
看到来者有仆人簇拥,行头不小,驿将亲自出来迎接。这是一个年近五十,身材微胖的男子,他的夫人也在,双双上前鞠躬行礼。
“这位官爷,两间上房业已备下,就在三楼南端,就容卑职带您过去。”驿将不知景霆瑞的姓名,但看这非凡气度肯定是一员大官。
“不用了,此外二楼和三楼,都不许有他人入住。”景霆瑞低沉的声音充满着威慑力,愣是让原本想要凑近瞧瞧那白狐披风的驿将,吓得头都不敢抬起来。
“是,卑职领命!”
不给其他人住,等同于赶走其他的客人,可是驿将完全不敢有一点异议,只是把腰弯得更低。
景霆瑞稳稳地抱着爱卿,就大步地往驿馆的三楼去了。与此同时,小德子也在张罗放置行李,去厨房检视食材,还依照景将军吩咐的,弄了七、八桶的热水,全都送到最好的上房,倒入那只又深又圆的大浴桶里。
“你说,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老板娘在小心伺候贵客的同时,也禁不住心下的好奇,便问丈夫道,“看着像是都城的大官啊。”
“哎,别管闲事,咱们是知道得越少越好!”驿将见多了南来北往、形形色色的客人,知道什么时候该问,什么时候该闭嘴,他略定了定神,又嘱咐妻子道,“你拿上钥匙,去把库房里上等的食材都拿出来,灵芝山参、野鹿肉,不管怎么说,那位客人的银子是不会少给的。”
“是,老爷。”老板娘正要去办,又一个年轻人快步地迈入店堂。
“这位客官可是要住店?真对不住了,今日已经客满,烦请您去下一处吧。”老板娘上前招呼道。
“没关系,麻烦老板给个能过夜的地儿就好,我不挑剔。”那人虽然没有包袱行李,却腰佩长剑,相貌普普通通,像是一个行走江湖的过客。
这样的人只求有块瓦遮头便好,明日一早就又要赶路,老板娘也见怪不怪地说道,“那就要委屈一下客官,住北边的马房了,那里铺有干草,晚点,我会让人给您送吃的去。”
“行!”青年一下子掏出一把碎银,放在老板娘的手里,这足够住上一间上房了,原来不是没钱的主。
老板娘自然是眉开眼笑地接下,连声说着“多谢!”,心里又觉得今儿真是稀奇,来了金贵的豪客不说,连散客都这么阔气。
第九章
“哗啦!”
爱卿睁开有些酸涩的双眸,看到一派雾气弥漫的景象,仿佛身处云雾间,什么都看不真切。
然而,身上暖洋洋的分外舒服,这般惬意的感受让他不禁有些恍惚,就这么呆呆地望着眼前缭绕的白雾。
直到有人从后方伸出手,轻轻托高他的下巴,爱卿不由得仰起脑袋,一瓢热水便避开他的眼睛,从他的额顶冲下,乌黑的长发便在水里飘散开来……这暖意是越发地舒服了。
“……瑞瑞?”水瓢拿开后,爱卿看到了景霆瑞的脸。
“是我。”
景霆瑞低声回答的同时,温柔地将爱卿的脑袋扶正,还把爱卿如同丝缎一般黑而柔软的头发梳拢到一边,露出一截分外洁白,却也透出粉色的后颈,美得就像是粉白色的荷花。
爱卿左看右看,还回过头,似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瑞瑞的伺候下沐浴呢。
这是一只又大又圆又深的木桶,他坐在里面,水面刚好浸没肩头,十分地舒服,可景霆瑞的话,就有一大半的胸露在外头,那是好像石刻一般,扎扎实实的两块肌肉。
——还有陈旧的,几乎与栗色肌肤融为一体的刀疤、箭伤痕迹。
不管它怎么淡化,都还是存在着,就好比另一种勋章般,永远印刻在景霆瑞的身上。
爱卿并不喜欢看到这样的疤,哪怕已经见过多次,并且也没再添新伤口,但他还是把头转了回去,望着烟波缭绕的水面。
“没想到您这么快就醒了,刚才明明睡得那么沉。”景霆瑞伸手过来,亲密地搂住了他的腰。
“什么意思?我睡了很久?”爱卿声音沙哑地问,把背靠在景霆瑞的怀里,两个大男人坐在一个浴桶里,果然是有些窄小,但是这样倚靠着的滋味可真不赖。
爱卿从刚才开始就觉得浑身都很酸痛,尤其是腰、背部,是光坐着都觉得累。
“也没有很久,从下车到进入驿馆,然后更衣、泡澡,约莫有半个时辰吧。”因为爱卿完全把景霆瑞当成了靠垫,所以景霆瑞的下巴便搁在爱卿的头顶,声音低柔地说道。
“哦——什么?!”爱卿才点了点头,又突然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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