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妃跟班这酸爽》第110章


那个造化,你只需好生护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认得,玉佩上的图案是两条龙。
龙?
十六岁的沈俊还不知道五爪龙纹意味着什么,在他牵着阿庆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门前时,预感到此行将会艰难万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从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个大弯。
阿庆,是先帝的亲孙子。
先帝也不会知道,他唯一的儿子并没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场阴谋中,他被沈氏所救,却在最开始的那几年失去了所有记忆。他只记得有人要杀他,伤势略好便催着沈氏从村庄躲进了深山。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先太子才没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马搜到。”之前在宫中,两人找不到合适时机说话,郑薇直到今天才解开了所有疑问。
有了先太子前车之鉴,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通过官府递给皇宫,他辗转打听到沈老国公是先太子亲外祖,自太子失踪后,沈家也日渐没落。
沈家不会愿意错过找到太子遗孤的大功,阿庆跟爹爹长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见过太子的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毫无关系。
他的运气却不大好,刚跟沈老国公接上头,还不待他入宫面圣,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归。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庆这个孙子的存在。
至于沈老国公是怎么用阿庆威胁自己,让自己为他做事,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宫里遇到了这一生最要紧的人,这是最要紧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着灯烛下的红妆美人,芙蓉玉面柳叶眉,宝石花钿耀人眼。他挥手灭了灯烛,“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说这些话题扫兴。”
“唉,我还有个问题,你不怕死吗?为什么那时候在宫里这么帮我?”郑薇挣扎着不想让他得逞。
沈俊轻轻摁住她不老实的手脚,忽然想起那年在他掌下挣扎的兔子,他愉悦地找到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随即覆了上去。如今红销帐暖玉枕香,怎可辜负大好春|色?
为什么?他是狼崽子,狼吃兔子,只问美味与否,从来不问为什么。
第95章 番外二:秦之霜雪
人人都道秦王世子周景是个粗莽无知的浑人。
周景和周景他爹秦王殿下深以为然。
“儿子; 这回上京,你只管照你的性子行事,想打谁打谁; 想骂谁骂谁; 出事有你爹我兜着。陛下除非眼睛瘸了,否则必不会让你留在京城当祸害的。”
听听,这是当爹的说的话吗?
十二岁的秦景已经快长得和他爹一样高; 他骑着那匹从小和他一块长大的大黑马; 一甩马鞭,马蹄蹶起的尘土撂了秦王一脸:“罗嗦,老头,兽园里的那两头豹子给我养好了; 等我回来要发现他们掉一块肉,我就把你那些破鸟全喂豹子。”
秦王刚憋出的那点不舍顿时烟消云散:“臭小子,反了天了; 敢跟你爹这么说话!”
周景哈哈一笑; 躲过他爹挥来的鞭子; 打马而去:“走了!”
除了随身带着的银两,两套换洗衣物和几天的干粮外,周景几乎是两手空空地去了京城; 他是真以为自己只是去京城游玩一圈便要回来; 他没忘,往年他随父给皇帝伯父贺寿,皇帝并没有表示对他的特别偏爱。
然而; 周景不知哪里投了皇帝的眼缘,在京城一待就是十年。中间这些年,除了他父亲秦王去世,他继任王位,周景回过一次封地外,他待得最多的地方,还是这座四四方方的宫城。
跟着周景的每个人都或告诫或哀求地说过,京城不是□□,他不能率性而为,然而,他生来便是皇族之后,以后也是要领兵为将,镇守一方的诸侯,凭什么要为了那把椅子委曲求全?周景成功如他老爹的愿,成了叫老皇帝和京城世族贵戚们最头疼的混世魔王。
他浑浑噩噩地在京城混到十八岁,刚满十八没几天,老皇帝就迫不及待地把他踹出皇宫,顺便给他赐了位温温柔柔的王妃。
王妃出生于家教严格的书香世家,做什么事都四平八稳,法度森严,婚后两年,王妃无所出,不需旁人提醒,她便亲自给他挑了四个如花似玉的美婢。人人都道皇帝这婚事赐得好,说王妃是位不可多得的贤妻。
周景是个浑人,虽然觉得王妃无趣得紧,但也知道好歹,即使在外头胡闹,也很少令她为难。
京城□□里,王妃当年挑的四个丫环三年间为周景生下三女一子,王妃的肚皮仍然毫无动静。
王妃最爱去的地方变成了京城大大小小的寺庙,头几年没事的时候,周景偶尔也会陪她去散散心,上炷清香。
遇见姜氏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
满身缟素的美貌妇人在梨花树下烹茶,乌发间簪着一朵小小的白花,通身不见艳色,蛾眉樱唇纤指在白烟袅袅中,她手执银匙分茶,竟别有一股禅意。妇人妙目微微一斜,看到站在月洞门外的他,眉尖微敛,随即踏着一地碎雪般的花瓣,折身返回林木掩映中的禅房。
周景心荡神驰,只觉昔年在画圣那里看到的美人图活了过来。
待他回神时,佳人早已芳踪沓然。
石台上只有香茶一盏,周景鬼使神差地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入口微苦,余味回甘,一点凉意落入喉中,齿颊留香。
周景后悔自己喝得太急,便是他不懂品茶,也知道烹茶之人技艺绝妙,连他这等只会牛嚼牡丹的粗人都尝得出妙味,还不能说明其技妙绝?
周景没忘记妇人脑后挽着的发髻,但他自觉理直气壮地向知客僧打听妇人的身份。
“王爷是说那位居丧的夫人吗?”知客僧了然的神色让周景有些不悦,“王爷恕罪,她只说姓姜,今日是来本寺为亡夫祈福的。”
亡夫?
周景压住唇边的笑意,忍不住想:城东多半住的是平民,这等美貌的妇人只要稍一打听,便能得知身份。
然而,还不等他找出这妇人,远在西北的老王爷猝亡,周景带着一家老少万里迢迢地奔完丧,西北战事又起,周景就势留在了故乡领兵御敌。
他原以为这妇人只会是自己漫长人生中的一段艳遇,但无论是铁马冰河痛饮敌血的畅快,还是芙蓉帐暖凤箫和鸣的销魂,他总会不期然想起白色梨花树下的一点欲语还休的朱唇。
最初的一点念想盘旋多年,竟在心底扎根,霍然回首,已成了心魔。
自己竟还是个痴情种子。
只有这样的痴,才能在遇见郑小容时,在她身上找到姜氏的影子。只有这样的痴,才能在圆智喝到同样的茶,便能一眼认出。
时光令有的人变老,令有的人成长,令有的人死去,只有那一个在周景的记忆中从来未曾褪去颜色。
王妃重病将死时,曾问过他:“这些年,王爷心里可有过妾身?”
周景没有答她,他只想再见一次记忆中的雪衣女子。
他没想到的是,这些年他查找的方向竟然错了,她不住城东,她也不是平民之妻,她是威远侯的族弟媳,她避居于侯府,难怪他上天入地地寻她,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踪影。
时光尤其眷顾姜氏。
雪堆玉砌的僧衣美人眉眼含霜:“王爷是金尊玉贵的贵人,再三与民妇见面,不怕会与名声有碍,引来陛下申斥吗?”先帝死后,他们这些前皇位候选人的日子不太好过,满京城人都知道。
周景是个直肠子的混人。
他自觉很克制地在看姜氏,笑道:“本王向来没有名声可言,这一点,夫人多虑了。”
姜氏垂下眼睛:“那就请王爷垂怜,王爷不在乎,民妇是要名声的。”
这妇人,胆子不小!这些年他威仪渐盛,便是母妃也不敢再直言斥责于他,她竟敢对他不假辞色。
谁叫他喜欢。
周景道:“哦?是吗?十年前,在大相国寺,我见夫人可没有如此烈性。”他猛然沉下脸色,“你找到威远侯做了靠山,以为便能将本王抛之脑后了吗?”
周景是浑人,不是蠢人。他初一十五时常陪王妃去庙里进香,行踪并不难捕捉。
以姜氏的姿色和经历,她能把自己藏得这样紧,连住在威远侯府,在威远侯那老色鬼的眼皮下都可得到保全,怎么会轻易让他见到?姜氏丧夫新寡,竟有雅兴于致祭间隙烹茶怡情。这些周景昔年不放在心上的疑点在见到姜氏之后一点点浮出水面,她不是轻浮的人。
姜氏不意他突然揭穿自己,身子一震,随即怒道:“王爷请勿胡言乱语!”
周景的视线在美人脸上滑过,又放软声音:“本王不是在轻践你,你一个弱质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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