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笙》第613章


内力没了,经脉还在,他当初就有从头练起的打算,没想到散功之后,大约是因为当初《明日真经》出了问题,竟还给他保留了根基。
用不多久,曾经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十三爷就要重出江湖啦!
番外 东焱往事
我叫桑乞拾。
我并不姓桑,只是从小周围的人都这么喊我,“桑乞拾”在我的家乡可不是什么好话,差不多相当于贱种、狗杂种,他们叫我的时候眼里含着鄙视,尾音的语调微微上扬,以此来显示他们高我一等。
大约是因为总饿肚子的关系,我长得比同龄人都要矮小,十岁那年春天,我偷了吃的之后被狗追得没处跑,一个老头儿救下我,在把我由头至脚摸了一遍之后,说我可以跟着他学本事。
不过别当他安着什么好心,老头儿愿意收我为徒,不过是因为我骨架生得小,他说我这样的若是练缩骨之术比旁人天生就占便宜,练成之后可以去为他偷东西。
像我这样的,他总共养了十来个。
我用心地学,只用了三年就小有所成,老头儿夸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我却不甘心一辈子听他摆布,说不定哪天就被抓到了,像其他人那样被抽筋剥皮,扔在帐篷外边喂虫蚁。
老东西这些年攒了不少身家,我准备偷练两招,趁他不备,一刀结果了他,就可以全都占为己有了。
十三岁那年,我潜入板仓部偷东西的时候,顺手牵羊,从他们首领的帐篷里偷到了一本刀谱。……我觉着这是天意。以那老东西的血,染红我的衣裳,只是想想,就有一股克制不住的冲动。
只是那刀谱好生难学,从十三岁到十九岁,我练了整整六年,却依旧连一招都没掌握,六年间我明明练得熟了,可每到出刀就觉着别扭,这样的我,绝不可能是老东西的对手。
转过年来,我跟着老东西去了新冒出来的荒川部,老东西有“生意”要谈。我们就暂时住了下来。
每回初到陌生的地方夜里我都很难睡着,那次也不例外,索性出来走走,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研究那刀法。跟着我就听到了一男一女的争吵声。
切,哪个地方都免不了有这种风流勾当,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和牲畜无异,都管不住自己的欲望。
等走近了,我才发觉自己想差了。
我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正和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在交谈。两人看着都有些激动,却一直保持着距离,到最后不欢而散。
男人摇了摇头失望地走了,那女人站在原处,月亮底下,她美得就像会发光一样。这样的尤物,不是我这个“桑乞拾”可以消受的。
不等我离开,脚步声响,一个小崽子找了过来,他大约八九岁的样子。叫了声“娘”,扑上前抱住了那女人。
那美人儿伸手摸了摸小崽子的额头,头发被拂开,露出一张青肿的脸,美人儿显是有些难过,蹲下身,这次说的话我听懂了,她说:“政儿,我叫段先生回梁国去了,他继续留在这里。只会害了咱们。”
原来他们竟是梁人?
小崽子不知是不是傻的,半晌才闷声道:“娘,段先生是为了我好,你别赶他走。我再不和沙昂他们打架了。”
美人儿不说话,拉了他的手往回走,黑暗中只有两人脚步声和小崽子抽抽搭搭地哭声。
没用的人才会哭,而弱者在这里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我连跟去看看的兴致都没有了,这母子两个若是没人护着,大约活不了太久吧。
老东西这次谈“生意”时间很长。足足呆了七天才离开,这七天,足够我搞清楚那晚的母子俩是什么人了。
大半年之后再到荒川部,我还活着,老东西也活着,在练会刀谱之前,我不会叫他知道我想弄死他。
可那美人儿却已不在了。
小崽子看上去病歪歪的,眼神里透着冷漠,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他就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像是看到了现在的自己。
我们都是扭曲了的人。
他时常在傍晚时分,迎着落日站在山崖上,像一块石头半天一动不动。
大约很多人都会觉着他被母亲的死打击得傻了,但我不会,这小崽子浑身上下透着古怪。
我有一次趁着无人特意绕到他身后,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没有理我。
“不说的话,我说不定会推你下去哦。”
他瞥了我一眼,语气冰冷:“我在看对面崖上的那片树叶。”
我在旁边看了半天,眼睛都被太阳刺疼了,也没看出他说的是哪片树叶,决定不再陪着他发痴。
姓段的中年人一直没有离开他。
又过了一年,他好像从丧母的伤痛中走出来,不再那么难接近。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拿舅舅的儿子给母亲抵了命,有时他那些表哥叫他“桑乞拾”,也不见他生气,还有些奇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刀谱的秘密还没有弄清楚,我变得越来越焦躁,顾不上再留意他。
可有一天,那个叫段正卿的人突然找上了我,他问得很直接:“我家公子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不是要对付你师父?”
原来他会说东夷话。
对方有备而来,灭不了口,我只能谋求合作。
“你们能帮我什么?”
谈判的结果是我把那本刀谱交了出去。
说来荒唐,我用来杀我师父的这套刀法,竟是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一招一招教会我的。
老东西的血染红了我一身白衣,得来的财富我交了一半儿给他,虽然我有个感觉,他其实并不怎么看得上,但他到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收下了。
老东西死了,不再有人指使我做这做那,我反到有些茫然。
我会偷、会抢、会易容杀人,只会这些。
老东西活着,我心心念念摆脱他的控制,等他死了,我才发觉,这么多年我早已经被自己的习惯绑住。
需要有人为我指引方向,告诉我去偷谁,抢谁,杀谁。
仿佛命中注定,很快我又有了新的主人,他叫钟天政。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会哭泣的小崽子。
决定效忠于他的那年,我已二十五了,他刚满十五岁。
我们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吧。
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叫我“桑乞拾”了,在梁国,我叫商其。
其实我更喜欢他们叫我疯狗。
番外 好色赋(完)
一直以来,十三都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担忧。
按照女儿像爹儿像娘这种说法,他隐隐觉着自己两个儿子在挑媳妇这件事上,很可能要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一言以蔽之:好色。
证据么,就是文笙当初似乎对钟天政那个小白脸颇有好感,要换一个丑八怪那么心狠手辣,文笙早把对方连根拔起了,钟小白脸作了一回又一回,文笙那个手下留情啊,现在想起来,他心里还酸溜溜的呢。
文笙后来会对十三爷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自己在赤月村刮了胡子,她看自己长得不赖么?
要不她怎么那么喜欢戳自己的酒窝?
虽说儿媳妇漂亮些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将来孙子辈也跟着受益,可十三更希望儿子能像他这样,找的媳妇不但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脾气相投,能同甘共苦,那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直等到大闺女成了亲,两个儿子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没等十三松一口气,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他才十六岁的小女儿陆呈枫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白脸。
陆呈枫和对方是在游园会上认识的。
说起游园会,就要说说这二十多年大程的变化和乐师学院的发展。
二十年间没有战事,只这一点就够李承运稳坐皇帝宝座永载史册的了,更何况他减赋税轻徭役,整顿建昭帝的旧臣不手软,军中有纪南棠坐镇,江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加上老天作美,这些年各处风调雨顺,年轻的大程已经渐现盛世之貌。
至于乐师学院,幸好当初建的时候李承运御笔一圈,给划了这么大的地盘,现在看看真有先见之明。学生一年多过一年,甚至有远渡重洋慕名而来的。
每年七月,乐师学院都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园会。
举国乐师齐聚一堂,以乐会友。
从懂事起。陆呈枫差不多每年都会到游园会去玩耍凑热闹,有时候是跟着哥哥姐姐,有时候是叔叔伯伯亦或几个师兄带着她,今年她自觉长大了,二师兄林念北一时没看住。她换了身打扮,脚底抹油溜走了。
陆呈枫不爱看斗乐,游园会开始好几天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