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129章


……他要是老来这些套路可没办法把我骗到手,所以那个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想不通,我把自己埋进了被子,调整姿势打算睡觉。
从我进门起就在不动声色观察我的王黎忍不住问我:“英英,你今天这么早睡啊?”
“我不一直这么早睡吗?”我反问她,“有什么事?请我吃夜宵?”
正戴着耳机打游戏的水杏立刻摘了耳机:“出门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特香,我们一起去撸串儿啊!”
我掀开被子跳下床,一边换衣服一边说:“等会儿,等我穿件外套。”
王黎一脸懵逼:“哎?哎你们真去啊!”
水杏粗暴地一把扣住笔记本,无视屏幕上删除的一排排骂声:“这一把怎么打都输,还打个屁啊,一群小学生做完作业上游戏了,全是猪队友,跨场送人头。不如撸串儿!”
我把小包一捞:“走走走,现在还早,一个多小时才到门禁,我们三个人而已,时间够了,不够就打包回来。”
水杏打头走,我紧随着她,王黎被我们带着出了门,一直等坐到露天搭的小桌子上,我们点的烤串儿都上了将近一半,她还是一脸状况外。
“你们就这么吃?这个点还吃宵夜?”王黎说,“那是有多少卡路里,要长膘几斤?”
为了表示她对于“长胖”这件事的抗拒,她还特地往后坐了坐,摆出一副坚贞不屈、绝不会在这种香味面前迷失自我的姿态来。
不过显然这姿态是给瞎猫展示了死耗子,我和水杏都是两手各一串的造型,左一口右一口埋头大啃,嚼得津津有味。香辣的肉汁和少量的油溢满了口齿,我们俩全部身心都放在口中烤得香气四溢的肉和蔬菜里,别说反驳她了,连看她一眼都嫌没时间。
店里还送了我们一人一瓶汽水儿,这天气,汽水里居然还加了冰,不得不说老板真是太——会做生意了。
辣乎乎的烤串儿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满面红光,隔壁桌一位吨位甚伟的胖哥们儿吃得满头大汗,衬衫上湿了几片,所有人都热火朝天,扯着膀子大干一场,个个都是一边“嘶哈嘶哈”地吐着舌头,一边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嚼了吞进肚子。
明明没有人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这里非常吵闹和嘈杂的印象。
但不是那种惹人厌烦的热闹,而是非常家常的、亲切的,像个辣乎乎的半老徐娘,能让你联想到老姐姐或者老妈妈。
王黎在这样一种热火朝天的气氛里不安地动了动身子,像是忽然发现自己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吃的样子在这个几乎人人都在流汗的地方有多突兀。
“你没吃够了吗?门禁时间快到了,不然我们打包回去再吃好了。”她像是屁股下面坐了几千只正咬她的蚂蚁,又顾忌形象不能肆无忌惮地伸手抓挠,坐立不安地假作镇定。
水杏看了她一眼,没空回话,我抽空回她:“才吃了二十分钟,早得很——你不来一串?先说啊,你就算不吃,结账也是要平摊的。”
我随手点了点一串烤肉串,王黎没说什么,身体后倾着表示抗拒,眼珠子却悄不溜儿地跟着我的指尖,慢吞吞转到了那一串烤肉串上,然后就死死被油水给黏住了,眼神在油乎乎的被烤成近乎蜜色的诱。人肉块儿上挪来挪去。
她悄悄往前探了一点身,舌头往外顶了一点点,然后又惊醒了一般往后坐了一下,狼狈地拒绝:“不了,平摊就平摊,我要减肥,长胖了不上镜。”
王黎的脸上展现出由衷的垂涎和十足的忍耐。
我一时间联想到从前节食的自己,不由地产生了同情,好心告诉她:“趁现在你还忍得住,多闻闻味儿吧。等以后你忍不住了,连味儿都不敢闻。”
王黎露出快要昏过去的表情,水杏听了这话,一不留神咬断了铁签子。她也不在乎,随口就嚼一嚼咽了,非常怜悯地看着王黎说:“你真的不来一串儿?”
“……不,谢谢。”王黎坚强地拒绝,“我回去了,你们吃吧。”
她低着头,一路小跑离开了现场。水杏手里还拎着被她咬断一截的铁签子,上面剩着一块肉,她盯了这块肉一会儿,忽然有感而发:“英英。”
“嗯?”
“你说我吃起来是个什么味儿啊?”
我回答她:“女人,你在玩儿火。”
“我说正经的。”水杏也不继续吃了,扭头摆出要和我促膝长谈的架势,“天天都听人说讹好吃,在居委会走走吧老有人盯着流口水,关键是讹早八百年就只剩我一个了,那些盯着我流口水的以前也没吃过,你说,难不成他们是几辈子之前吃过一遍然后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片段性瞬时性的记忆遗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肉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肉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肉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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