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女配》第32章


呵呵呵,呵呵呵……
一阵阴笑卷着流动的寒意在我周身泛滥。我摇了摇小倩,她像死了一般毫无反应。
“谁?”我朝着黑暗的深处,发出颤抖的音符。
呵呵呵,呵呵呵……
又一次,鬼森森的笑声透过我的毛孔渗入我的细胞。
“呵呵呵,你这么快就忘了我了么?”
一团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向我靠近,而且越挪越近。我吓得撩开被子,从床上跳了起来,赤着脚想逃出房间。
门被反锁了,我颤抖着转过头,那奇怪的黑影消失了。我靠着门板,胸口激烈地起伏,阴笑声也消失了,只有我的呼吸声。我反手扭了扭门把手,还是开不了门。
“作者大人。”这声音既熟悉又陌生,是从我刚睡过的床上发出来的。难道这恐怖的声音是是小倩发出的?
越害怕,越走近,天呀!
另一个我,不对,另一个唐遥,站在我刚站过的位置,朝着我俯身行礼,而后抬头诡异地笑着。
脚板触地的冷凉,却不及她带给我的更多冰枯感。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我问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也不知道,好像感觉得到了某种莫名的悸动便现身一探究竟。“”她裂开嘴时,从发黄稀疏的牙齿缝中爬出几只肥硕的蜈蚣。原来,那最早的窸窣声出自于这些恶心的多角虫。
悸动!
我想,不好,女配的秉性我最了解,她善妒,尤其是善于嫉妒男主喜欢的女人。我估计此番出现,八成是见男主对我示好,刺激到了她。记得上次露面她把我弄到这里来,受活罪,这次如果处理不当……
我连忙摆手撇清:“我和聂云天啥关系也没有。”
挠头,这是不是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
她眯着眼,似笑非笑道:“其实这些天,我一直在我们的身体里沉睡。我知道聂云天爱上你了。”
她的头发沾满了粘稠的绿色液体,湿漉漉地黏在头皮上,沿着发梢滴落在地板上,形成一处小水洼。我闻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死亡般腐朽的味道,仿佛前一刻刚从坟墓里爬出来,既恶心又恐惧。
我齁着腰,唯唯诺诺地说:“那是他死乞白赖的要喜欢我,我有什么办法。”
她瞪了我一眼,顿有对我敲骨吸髓之意。我哆哆嗦嗦地说:“我也不想的,我根本不喜欢他。你也知道,之前他是怎么对你的。起初,是为了推动剧情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展,我不断巴结他。可谁知他竟然喜欢上了我,现在像伤风时的鼻涕,甩也甩不掉。我很恨苦恼,他又聪明又帅,而且以后肯定很有钱,这样的男生喜欢我,就算我对他没感觉,虚荣心还是爆涨的。”
她听了我的话,脸上的阴霾逐渐褪去。我接着加油添醋地说:“这样不是很好么?我其实在扮演你,他爱我,其实就是爱你。”
我鼓起勇气,用最真诚的眼神望着她,手刚想搭在她的肩上,湿答答黏糊糊的膏状物体从她身上滴落在地板上,微微收回手,苦着脸说:“你赶紧送我回去吧,我回去后,你就可以和聂云天双数双飞了,不是很好吗?”
我诱惑她,她果然上钩了,她说:“好,我送你回去。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听了她爽快地答应,我本该欢欣雀跃的,可不知为何,我却一点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更多是不舍和失落。这些情绪是我所不齿的,可是终要回去的不是么?这是我中级目标啊。我想我现实中的爸妈,现实中的朋友,我总不能像那些重生女一样,一朝逆袭把帅哥,从此成为不归人吧。
“什么条件?”我抓着头发,问她。 
她低下头,长长的前刘海成了道屏障遮住了整张脸。很长一段时间呢,她说:“我和小天结婚之日便是你回家之时。”
我和她虽然都曾是唐遥,但毕竟是雷锋和雷峰塔一般的关系。我真搞不懂她的大脑回路是怎么回事,都被虐成个渣子,仍如此死乞白赖地喜欢一个男生,喜欢到抛弃一切,甚至是自己的尊严。
偏偏那中了魔咒的男主角似乎对我有那么丝意思。哎,我创造出来的天下真成了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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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露台,用胡思乱想燃烧了整个夜晚,直到日出东方,日出东方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走咯,不要想了,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我买了两盒蛋白粉,乘公交去了养老院。开门病房的门,床头柜上的鲜花开得正艳,可洁白的床上去空荡荡的,只有微风拂过的窗帘来招呼我。
主治医生告诉我这个时候,大款应该在活动中心。我疾步而去,只见大款穿着病号服,在护士的陪护下看电视。
电视里播放的是美男演的老片子,芙蓉如面柳如眉的美男,让一众小护士看得如痴如醉。大款不痴不呆,面无表情地直视着屏幕,像只毫无声息的木偶,对我不理不睬。
他术后恢复得不错,貌似还长胖了些。但,他的确老了,曾经的他,步子总是很大,手心总是干燥温暖,声音低沉,踌躇满志。
我坐到他身旁,为他披上一件衣服,伸伸懒腰,和他一起看电视。
我向他倾了倾,说:“爸,我最近认识个新朋友,她呀,外表挺柔弱,但内在特爷们,她说她从小就喜欢读《周易》,我和她待久了,也开始接触《周易》,此书博大精深,每每必会掩卷长思。其中一句深得我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天空中飞过一架飞机,尾翼在蔚蓝的苍穹上留下一道弯弯的印记。微风中带着淡淡的离别前的忧桑,吹向我的脸庞。
我帮他掖了掖衣角,接着说:“了凡先生也曾说: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往事不必看得太重,不做霸主,你还有我。”
“生活其实可以更加简单、快乐。只要我们放下那些不必要的压力,用单纯的心去体会,就可以得到幸福。爸,等你病好了,我们就回家,我赚钱养你,你呢,就在家养养鱼,晒晒太阳,我们父女俩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你说好不好?”
他的眼睛闪过的动容打湿了他的眼眶,手微微抬起,慢慢覆上我的手。“遥遥,爸爸其实都清楚,你为了我吃了很多苦,我唐大款一生坦荡,唯独欠你很多。遥遥,爸爸对不起你。”
“爸,”我将头枕在他的肩窝,“佛经上说,父母跟子女的缘,是因善缘而聚首的,也许上辈子,你对我的恩更重,而今世我是为了报恩才投胎成你的女儿的,所以我做的这些只是在偿还前世你对我的恩情而已,你不必在意的。”
是我造孽,是我造孽,等我回去后,立马把小说重头写一遍!
大款老泪纵横,他望着我,仿佛在冬季里盼望,夏日的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他说:“遥遥,我确定我不是个好爸爸,可我现在确定,我是最爱你的人。雄关漫道真如铁,为了你,我愿迈步重头越。”
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只草原上振翅飞翔的鸿雁,江水长,秋草黄,天空有多遥远,他的志向就有多远。
☆、第 31 章
夏季的校园,阳光灼灼,蝉鸣恹恹,球场上奔跑的年轻身影,青春飞扬而跋扈。
理所当然的,我选择了与男女主同一所大学。女主选择了英语系,男主就读金融系,而我挑了个离他最近的机械系。
他跟所有同年的男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流汗。要知道,我是吸血鬼体质,惧怕炎热的阳光,可每回却勒令我一定要冒着酷暑全程陪同。我曾抱怨过,抗议过,他却认真地说:“小遥,我的身体正值荷尔蒙过剩期,如果不利用运动消耗点。每天面对你,会很辛苦!”
我内心翻了个大白眼,可表面上却装作娇羞地样子,在梧桐树下,席地而坐。伴随着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永远存在的花痴少女们崇拜的眼神和叽叽喳喳的加油声,假装专注而热情地看着他。
即便是我和女配有了那样的约定,我还是有我的矜持和坚持,我们还是学生,还在读书,我不可能每天追着他问,你什么时间来娶我?我们去结婚吧。
就这样吧,4年大学时光,且让我随心而过。等毕业了再逼他娶我,那时候天时地利人和,不想成功也不行。
球场上,冷峻的剪影在运着球,身手矫捷灵活,十步过一人,千里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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