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男配变成龙》第269章


“哈哈哈哈!”尹宸莫名笑了起来,胳膊一挽龙寻,冲着几人挥手道:“既然大家这么期待,那我们就努力去了!”
话音刚落,尹宸骤然化为一道星光,裹挟着龙寻消失不见。
众人:“……”
等等!你误会了什么!
我们并没有期待啊!
还有你们努力什么啊!这么污的话我们才没有听明白呢!
——后记——
混沌生三神,曰寻、沐、启。
启创世天衍,身陨。沐造化,寻守护,此去不计年。
朱雀反叛,太子沐春风弑兄囚父,斩杀凤皇成就神兽,掀起三界战火。寻见天下大乱,怒而屠戮,以杀止杀,订立规则,规范三界。
启转世,成就仙帝之位,其兄北宸谋夺仙帝之位,启陨落。北宸蒙蔽祖神,不计岁月。
后寻投入轮回,再见启转世,与之相恋回归,斩杀北宸。
启归位,与寻诞有三子,血脉点化两子,收一子,一生共五子一女。
长子青龙檀与沐春风于凤神殿内受沐看护时,渐生情愫,就此定下终生。
二子舒奈查于人间游历,与修士神谜成就好事。
三子欧阳少恭入封仙殿,成赏善使,与罚恶使百里屠苏不离不弃。
四子月白好音护短,五子十魇好食懒惰,长女西苑我行我素,共掌神王权柄,治理三界,人称三魔龙。
而后,一切传说渐渐掩藏在时光之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番外!!还有番外!!
☆、番外:阿檀&沐春风
阿檀第一次见沐春风时,还是一条眯眯眼的小蛇,而沐春风也仅仅是个尚算幼年的朱雀。
凤神殿上,他细瘦的身体盘在父亲手腕上,从袖口里探出头,带着好奇的打量对方,那个温和圣洁得像一道光的少年,冲着他微微一笑。
一刹那,阿檀幼稚懵懂的心头仿佛盛开了无数朵小花。
他呆了一会儿,不好意思的偏过了头,将自己藏回父亲的袖子里,想着,那只鸟笑起来真好看。
沐春风第一次见阿檀的时候,见他可以在冷漠的龙神手臂袖子里随意进出盘缠,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那只青色平平无奇的小蛇就抬起头,也看了过来,扑面而来有股懵懂的蠢气。
被人疼爱才会出现的天真蠢气。
沐春风眯起眼睛,冲他轻轻一笑,看着他突然钻回龙神的袖口再不出来,垂下眼眸。
多令人羡慕,你的父亲如此冷漠,都肯纵容你。
阿檀第二次见沐春风时,是朱雀族叛乱,与神兽宣战的时候。
他堪堪从一条蛇长出了爪子与角……但还是一样小,只有儿臂粗细,不注意看还会以为是蛇而非龙,且无法化成人形。
而沐春风,却已经从十二三岁外表的少年,变成一个俊美的青年。朱雀成长期也是漫长,从少年到青年的外貌需要的时间以千年计数。
但比起与沐朱雀算是同时成蛋,直到沐朱雀和凤皇闹翻,四个孩子都已经修为深厚之后才堪堪出壳的阿檀……朱雀族的成长时间已经短的让人感动。
阿檀不慎被叛乱的朱雀抓住,带到他们地盘上即将被斩杀祭旗。
他就在那时候看到了曾经笑得很好看的鸟,站在火笼之内,被阵法所束缚,仍安然浅笑,圣洁从容。
并出言救了他一命。
阿檀心里鼓鼓胀胀,好像又要长出小花。
他不会说话,修为低微,被关在沐春风隔壁,眼巴巴看着他,直到被父亲救走都还担心着他。
沐春风第二次见阿檀时,对方已经有点龙样,眼睛还是眯眯的横瞳,让他认出了对方。
当时,他被骗出凤神殿,兄长沐夏风联合他两个好弟弟将他困在一方小世界,等待叛乱结束后,将一切责任推到他身上。
沐春风从未得享过亲情,父王除了给他太子之位,就再没有看过他一眼。而母后……则一直对他抱有杀念。
他清晰的记得,年幼不懂事的他看到母后伤心,小心翼翼的要安慰她一下,母后却在他靠近时一掌打过来,发现他是谁时,竟并未收招,而是又加重了掌力……
若不是凤神冕下将濒死的他带走,沐春风也长不到这么大。
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的怀抱,来自于沐凤。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柔呵护和疼爱,都是来自沐凤。
后来,他也试图和亲人亲近,但并没有用。
他心冷了,想,算了,反正凤神冕下很疼我。
他即便再想报复,心底一直翻涌着得不到就毁掉的黑暗阴影……然而只要想到辛辛苦苦养大他的凤神冕下会因此而神伤,沐春风便克制着,收敛着,学着凤神的温柔和善,将已经扭曲掉的内心藏起来。
可是他不想再和那些人纠缠,他们却不愿放过他。
沐春风有点诡异的轻松,他们给了他一个动手的理由,真的太好了。
他却没想到会看到阿檀。
眼见沐夏风要斩杀阿檀,沐春风心底却忽然犹豫了一瞬。
阿檀死在这里,龙神会怒,令他厌恶的朱雀族会在龙神的怒火下飞灰湮灭……只要想到这里,沐春风就兴奋的想笑。
然而,朱雀族全灭,龙神的孩子也被杀……凤神殿下会难过吧?
他阻止了沐夏风。
阿檀感激的眼神,只让他觉得可笑。
莫非他以为……早已经从根里扭曲的沐春风,会抱有善念?
这个不仅天资驽钝还愚蠢天真的家伙,亏为龙神之子。
偏生龙神还不曾厌弃他。
真幸运。
幸运的令人嫉妒。
沐春风看着隔壁阿檀被龙神救走,黑暗的双眼沉沉的透不出一丝光,嘴角勾着一丝弧度,莫名阴冷。
囚禁他的笼子上火苗跳动,在沐春风面上映照出红彤彤的颜色,却反倒令他仿佛刚从血池里爬出来般,更显诡异。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再把本章补全,困的我都趴下睡着了_(:з」∠)_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