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宅生存手札》第227章


有些姑娘不着痕迹的讨好,她又不是看不出来。
不过,丈夫说得对,确实不该再拖了。——外人的闲话还是次要的,她更担忧的是有人拿苏邺曾想求娶谢九一事做筏子。——虽说这事没几个人知道。
豫章长公主比来比去,心里终于有了人选,正待去问问儿子的意见。她还未开口,儿子便对她说,他想娶一个姑娘为妻。
“谁?”
豫章长公主疑心自己听错了。怎么不声不响的,这孩子就有了心仪的人?
苏邺轻咳一声:“是方家的十四姑娘。”
豫章长公主更疑惑了:“哪个方家?哪个十四姑娘?是朔平伯家的姑娘?”
京城贵女,她几乎都知晓,怎么不知道这方家的十四姑娘?
苏邺笑道:“是朔平伯的孙女,不过她从小没长在京城,所以母亲不知道。”
朔平伯子嗣多,孙子孙女也多。这位十四娘倒也是朔平伯的嫡亲孙女,听说小时候走丢了,才刚认回来。
一听说小时候走丢过,豫章长公主便有些不大放心:“走丢过啊……”
若是走丢过后又认回来,那其规矩教养人品,就都不能保证了。甚至她是不是方家的十四小姐,那还不一定呢。
不过,豫章长公主不想扫了儿子的兴致。毕竟这么多年,儿子流露出娶妻意思的,也才两个人。另一个明显不可能了,这一个只要能过得去,她都想遂了儿子的愿。
苏邺能猜到母亲的心思,他忙解释道:“是走丢过,不过倒也没吃多少苦。收养她的,也是书香门第。她是个极有才气的姑娘。”
他这话一说,豫章长公主略略放心。养在书香门第,想必规矩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儿子苏邺饱读诗书,能得他一句“极有才气”,想来那位方十四姑娘确实是有才之人。
豫章长公主点一点头:“那好,改日,我就去提亲。”
苏邺却道:“多谢母亲,我想,还是越早越好吧。”他略一迟疑,续道:“我想早些娶了她。”——他怕等得久了,会再生变故。
豫章长公主讶然,她没想到儿子竟这般急切。她含笑点一点头:“好。”
她很好奇,那位长在书香门第极有才气的方十四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入得苏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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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雁坐在窗下,盯着外面的柳树发呆。她还不大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方家十四姑娘,方招福。
叫了十几年的凌雁,突然告诉她,她姓方,叫招福,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
这几天变故太多,多得教她措手不及。
在凌雁的记忆里,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凌家有个书肆,不大,书很多。她从小看了不少书,对话本子极有兴趣。她也曾偷偷写过几本,交给好友,代为印制,就在书肆售卖,卖的还不错。
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一听说话本子有问题,少东家凌雁就有些急了,这本《深宫梦》可是她的新作,说话本子本身有问题,可比印刷问题严重多了!她甚是严肃地问:“哪里有问题?”
苏邺不着痕迹后退了一步,一一说给她听:“上朝不是这样,皇宫的规矩,也不是……”
凌雁瞪大了眼睛,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不对?”
她卖了很多本,就没有一个说故事情节有问题,不合逻辑的。他还是第一个说不对的。
苏邺哑然,好一会儿才道:“确实不对。”他不好直接说因为自己见过,干脆转了话题:“是了,我今天来主要不是说这个的,我昨日回家,发现书里有一张银票。我是来还银票的。”他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凌雁:“看看是谁的。”
银票上没写名字,凌雁自然不能一眼就看出是谁的。这需要等会儿查一查,她更关注的,还是先前的问题。她问苏邺:“那你说应该怎么改?”
苏邺微怔,意识到她问的是什么,他认真答了,又道:“其实故事好看就行,这些细节,可以忽略的。”
凌雁没好气地想,你指都指出来了,再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年少,琢磨着一定要写个毫无漏洞的。她问苏邺:“你叫什么名字?”
苏邺沉默了一瞬:“我姓苏。”
凌雁点了点头:“苏公子。你今天的话,我记着了。”她又抽了自己的几本书,递给苏邺:“这几本,当是免费送你的。你回去看看,找一找毛病,多谢了。”
苏邺呆了片刻,下意识要拒绝,又觉得不妥。他付钱,被对方给推了。他笑笑,这人是让他来挑错的么?
正好他这几日不忙,可以回去看看。
这几本话本子,个人风格很强烈,而且都是出自独脚雁之手。苏邺略一思忖,心说,莫非独脚雁是那个少东家?
他几日后,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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